[问题] 业务侵占与背信

楼主: kacha882000 (妳不叫我要走开囉)   2014-05-21 02:22:43
请教
缘由:
家父与兄弟共同经营一家公司也有投资国外事业,长时间为公司在国外奔波赚钱,
家父原本为公司之负责人,大伯管钱,二伯管帐,但是后来因为伯父们要霸占公司
,伯父们用心计画要做掉家父,并吞掉整间公司.
首先利用爷爷(挂名股东)之名义,以家父长时间不在国内无法经营公司为由撤换家父负责人之职位,
利用家父不在国内之期间,以假股东临时会通过撤换董事长之决定,并向经济部登记变更.
后家父回国之后得知负责人遭撤换一事,本想提告,但经考虑后提告会要告祖父,
几经考虑之后顾虑父子关系,及家丑不外扬之下放弃了提告的想法.
但之后不但伯父们利用祖父变本加厉捏造事实控告家父家暴,造成祖父精神压力
,法院最后裁判法官自由心证 一群人说你不好 我也只好说你不好为由
判发通常保护令一年,令家父不得接近祖父
而且开第一庭伯父们提供的录影光盘,对他们的判决不利,
竟然可以在私底下换成另一块经过变造与剪接的光盘提供给法院,
有可能造成法官最后的误判.( 亲身经历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
告家暴的用意就是要讨回原本家父自己花钱买的土地
当初为祖父借名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的
之后伯父们利用完祖父后,勾结一个姑丈将祖父强行送往安养院软禁,
期间并向住家附近邻居敲诈并散拨谣言说祖父快不行了,一户要敲诈三十万才要把土地过
户,共十三户(其中不乏低收入户,或者全家只剩媳妇在当经济支柱的艰苦人家),
最后弱势的邻居,实在没有能力与之抗衡,只好被迫花钱了事.
实在是为富不仁,泯灭良心,竟还对外宣称为家父指示的.
(邻居当初因为建商盖房与地主平分,但地主卖掉地上物给附近邻居并签订切结书,
说如果农地可以分割,须无条件把土地过户给建物所有人,但二三十年前农地无法分割只好
把土地登记在当初我们家族向地主购买四户之下,以祖父为土地所有人)
接着外来的姑丈当起村庄内共有地重划分割的原告人,配合代书对村庄内五百多人提告,
并与代书联合几个大地主,把他们的土地划分在重要地点 ,路边 ,角地
导致原本有些村民有建物但土地被分配到别的地方 ,变成要被强制拆除,损失建物,
无力重建!
然后在去年因为三年一次的董事会要招开,不过公司一直迟迟没有通知,想利用拖延战术,
拖过七月份没有改选就用旧的董监事,或者安排他们自己的人马担任,
但父亲预防他们会出这招,提前向经济部办公室提出质疑,并且对公司开罚,
强制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过后 ,竟然提出解散公司的作法并利用大股的优势强行通过
经后来调查 原来一年前利用姑丈的名义成立另外一家公司并将
公司业务直接转向另外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利用原公司设备 做新公司的工作
掏空公司的资产.直到公司结束营业的当天 ,父亲花钱标下原本属于自己部分的机械
,当天提领现金去交付货款 ,但经姑丈(最后任负责人)刁难无法处理庞大现金为由,
在快三点半时,要求到银行汇款为准,并拖延我们要到隔天才能
拖运机械准备当晚要大肆破坏我们的资产,有幸在警方的强力协调下才
勉强让我们搬运机械出来.
过后没多久被软禁的祖父,最终还是难逃客死异乡的命运,在安养院抑郁而终.
没想到生前最相挺的两位儿子与一位女婿在剥皮似的剥光他所有动产不动
产(包含家父建物的土地所有权,三十几坪土地分给包含姑姑在内四~五个人共有)
以及分配他所有的帐户金钱至少两千多万后,将他软禁起来,不让他回家安享天年!
最后家父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出告诉 ,告发伯父二人业务侵占,背信等罪~
问题:
1.
请问家父在公司后六年实领分红为每年十万元左右,但公司为来料加工业者,
实际加工金额总营业额每一年至少一千三百万以上,扣除帐上营业成本八百万左右,
实际盈余约为五百万左右.
但伯父利用假交易发票虚报公司成本将损益做到平衡,
在没有直接证据下有没有办法,迫使检事官调查公司帐户盈余 与 公司会计外帐是否吻合
或者有无方法可以配合国税局调查公司发票来源是否真实
(之前问过国税局,但国税局回复,只能很确定的哪一张发票跟哪一家公司买的要自己蒐证
对国税局检举,他们才会调查,而且国税局以人手不足,无法很全面的追查公司不法的逃漏
税,消极地请我们自己想办法,目前是卡在知道他们之前作帐的方法就是这样子,
但是苦无门道可以突破他的不法)
2.
请问伯父管帐期间
可否利用职务之便 开公司支票为自己儿子娶媳妇 整理房子
购买家具家饰支付其费用,然后再以公司红利名义
分红给家父在没有相关证据佐证他实际购买金额
以一个大约金额汇款,自己开公司支票没有再把借的钱汇入公司
有没有办法证明这个作法违法
(因为检事官以伯父事后有把花的钱分给家父,疑惑的点在公司的钱可以供私人任意使用,
后来才分红给股东吗?伯父身价千万甚至亿的人,
为什么自己有钱不拿出来支付要以公司的钱支付)
3.
另对方辩解公司分红以外帐角度来看每年只能分得十几万元
这个部分我方是否可以提出家父为负责人期间 外帐比对总营业额与总成本
假设差不多 但是公司还有闲钱可以买机械,土地 ,加上每年每个股东
还可以分配到一百万至两百万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因为今天检事官说了一句 不能自证其罪,
还有不能以外帐的盈余来比对实际上公司帐户的盈余,说检事官没有义务要配合调查)
以上恳请版上能人解惑 不胜感激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5-21 03:05:00
我也想请你解惑这些问题哪一点不值得妳请律师?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5-21 03:21:00
找律师吧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5-21 13:26:00
钱/权利/恩怨纠葛,你需要一个律师全盘了解。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4-05-21 13:42:00
该花的律师费还是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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