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19号时,机车与脚踏车发生车祸,两车原来都骑在机车道上直行,机车骑在较靠近汽车道的地方时速约40km/h,而脚踏车则是靠近外侧,到路口之后,机车约在脚踏车左后方20公尺处时,脚踏车突然左转,至少转了45度以上,机车已减速,但仍煞车不及撞上。我是机车那方。
双方人都有受伤,车子也都有损害。
目前鉴定结果出来,写说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判定肇事原因。
附上分析图 http://ppt.cc/t1Aa
今天也打过电话想和对方和解,对方直接拒绝赔偿,说要提告就直接提告。
问题的部分
1 我还有需要到调解委员会吗?对方一点诚意都没有。
2 我有需要再申请车祸鉴定委员会的车祸事故鉴定报告吗?
3 目前所知道的是直接到地检署提出刑事告诉,过失伤害罪,之后好像可以刑事和民事诉讼一起提出。
4 赔偿金的部分,目前看医生的收据都有留下,车子损坏也都有收据,但像是衣服裤子 安全帽有坏掉的部分,上法院的诉讼费用,鉴定报告的费用要怎么求偿?
问题有点多,不好意思,请大家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