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短信恐吓及电话骚扰追溯期间

楼主: hankshining   2014-05-20 21:46:53
最近因感情问题
一直收到短信和电话骚扰
短信内容虽然没有很激进的说些要伤害生命的字眼
但已经造成个人的恐惧
电话没有录音
后来也不接了
可是知道来电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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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有以下疑问
1. 请问这些行为可以构成恐吓吗?
2. 恐吓似乎是告诉乃论,想请问事发后多久之内需去向警察备案?
也就是超过多久,即使有短信和电话的通话明细,警察或法院也不会受理了?
先谢过各位大大了~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5-20 21:47:00
恐吓危安是非告诉乃论...你不妨提供当初收到短信与电话的时间点?
楼主: hankshining   2014-05-20 21:56:00
收到最后一通电话5/1 而短信是5/5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5-20 21:58:00
那就报案吧...
楼主: hankshining   2014-05-20 22:01:00
来一发 所以想问 最晚多久要报案因为顾及情面 而且最近也平息了 只是怕对方又来一发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5-20 22:03:00
刑法305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10年但是还是建议早点报案比较好
楼主: hankshining   2014-05-20 22:05:00
谢 nice大~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5-20 22:05:00
犯罪行为有继续之状态者,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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