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有主张[想按他的方式]结婚就有宪法权利结婚= =?而且婚姻的核心定义美国宪法就没写。是没有啊,提黑白通婚是要反驳别的东西吧.例如婚姻定义没变过主张写在州宪法,那问题就又回到正当程序条款了毕竟正当程序条款在联邦宪法,州宪法也不能牴触吧一夫一妻没有实施超过千年,一夫多妻才超过千年公投不是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提过了。可以和女奴作爱也算一夫一妻喔....女奴是夫的财产吧,不只是性而已,我觉得没可比性在法律里面. 如果把家奴当人看,那家奴也算家人了。不过我只是想表示一夫一妻古时候和现在的意义不一样不可能吧,当时的民法也要规定人能被当作财产,才可能有家奴,才能专属于谁。所以法律上应该有这身份有啊,性工作者能拒绝工作和客人,女奴不行古时候的可能不行啦。那"之前"就有了嘛?
https://goo.gl/8EeTUc 而且吉朋说罗马人还是有妾。若这样是创造新的基本权利,那Loving v.s Virgina也是Loving v.s Virginia (1976) 都用了正当程序条款喔没有啊,跨种族通婚当时的赞成比例只有20%,显然良知没有作用。以前有黑白跨族通婚的传统吗?好像也没有种族隔离才是当时的"传统"吧 ?有点累了~就这样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