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ID:hawls
看板英文名称:Buddhism
被申诉板主ID:minpanda
申诉文章:
文章代码(AID):
判决文:#1W5GscFp (Buddhism)
原文:#1W2zAZV7 (Buddhism)
申诉请求:
一、确认处分无效或撤销该处分。
二、撤除“非关系人不可推文”之规定。
理由及证据:
1、观Buddhism板minpanda自创的“违规处理办法2020.12.20”之“二、违规审核类公告
特殊规定”下之规定“1.非关系人不可推文于此类公告文中,只得由关系人推文。此为为
保护尚未理解恶语(妄语、恶口、两舌、绮语)过患之板友而设立。“自由自由,天下古今
几多之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https://i.imgur.com/9oVF4I6.png
可知该条规定设立之旨意,在于防止妄语、恶口、两舌的情形,而非防止一般性言语及善
语。
故所应禁止者,理当为不当之言语,而非使用者本身。若在使用者未有不当言行的情形下
,即先行限缩其言论,则是变相侵害言论保障之自由,为不符比例原则之事。于板务而言
,亦实属不健康之事。
2、Buddhism板本身,已有针对不当言行设下相关规定,请见Buddhism板规红区:四、十
善业。
https://i.imgur.com/MQMaiQt.png
然而,本人于原文之推文,并未造犯红区四的部分。
又minpanda自承:“善语团主要的作用在于协助减轻判决与说好话利益他人。”然而,观
其结果,并未尽如其所言。且本人竟是在未触犯红区四以及“非关系人不可推文”之旨意
的情
形下,即被判处高达150天的水桶。此亦为不符比例原则的面相之一。
3、使用者本身有权对于板规提出质疑,并且未限制不可以何种形式进行,相关规定请见
组务板之组规“二、对板规及组内规定提出健康之质疑者,组规于此认定不应予以裁罚”
,细节之处,不再冗引。
本人于原文中,已有表达如下等语:“在minpanda的亲卫队公审堂上,板友的发言权是受
到剥夺的。minpanda不会让亲卫队以外的人,对于公众事务有自由发言的权利。”、“亲
卫队
公审堂的存在本来就是不合理的事情哦,不过我想你应该是不能明了吧。”、“我也早已
说过了,亲卫队公审堂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事情哦。如果用不合理的规制来约束他人,错
误在于规制而非人。而且在此发言并未违犯妄语戒哦。”、“反正我认为亲卫队公审堂是
不合理的体制,我就直接走进来,发诚实语囉。”显然为针对板规之质疑而来。
经此一番,已显见“非关系人不可推文”实为不健康之板规,情事甚明。
4、保障言论之重要,除和意见表达之自由有关,于公众事务上,由于知道内容为何,才
能令真实被发见及错误受纠正,而促进公共利益。在公众事务上,保障言论权利,乃是保
全公共利益。此是言论权利的核心价值之一。
原文所争之重点,部分在于对造双方的态度如何,从而决定处分与否、处分或轻或重。因
此,虽然此是属于私人之状态,但已是关涉到公众事务层面。
然而,在“非关系人不可推文”的规定下,限缩其他使用者于公众事务上自由表达意见之
自由,是否可以真正促进到真实之发见及错误之纠正吗?
当然为否。此处,将以站内信方式,附上特殊证据,寄予组务,以兹证明。
5、综上,“非关系人不可推文”实为不当之规定,是不符比例而先行限缩言论保障之自
由。且裁罚方式非并为一案处理,而是逐行裁罚,结果是对于未违犯恶语者,造成不符比
例,过高的裁罚天数,是以未对非不当言论有所保障。并且,妨碍了发见真实及纠正错误
,导致在判决上,对于两造双方有所不公,对于促进公共利益实为有害。
因此,理应废除“非关系人不可推文”之规定。
此亦能防治亲当权者的权力团体之形成,或避免当权者在执行权力时,形塑对己立场(不
当的)有利的情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