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known (ya)
2021-01-19 12:21:09申请人ID:minpanda
申请重新判决文章:#1W0Hb91P (HumService)
申请目的:撤销原判决 并 申请重新判决。
申请事由:
1.无不当锁文之事实
buddhism板上有公告锁定先例,并且buddhism板及本组务板并无对公告不可锁定之规定。
2.并未禁止讨论板规/违规/板务
2017年板规规定不能“回复”公告,我的认知是不能回文可以推文,而自担任板主以来,未
曾禁止对于板规或违规的讨论,惟须在该议题标题下回复。于不相关多篇文章回应不相关内
容,是属于扰乱看板的行为。
该篇对于hawls扰乱看板行为的公告文设定结案不可回复(俗称板主锁文),是由于佛教保
护的立场,不希望再有更多扰乱的行为,我想设定结案并无不妥。
感谢小组长,谢谢。
2021/01/25 00:26修改文章:
更改两篇申请重新判决文为同格式,于事由2稍作补充。
※ 引述 《t0444564 (艾利欧)》 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minpanda不当警告、不当限制使用者权利
: 时间: Fri Jan 15 12:25:43 2021
:
: 对于板规的相关推文讨论不应当限制
:
: 经确认后,虽然hawls以负面的方式批评陪审团制度的概念,但仍属正当的讨论板规(
: 按我的常识,反对一项板规而采用负面的方式评价应该是无可避免的行为)。与佛教版之
: 其他争论无关,确实是可以进行讨论,不当锁文或禁止讨论。依此确实应当对于版主
: minpanda进行警告。建议日后关于板规的讨论如有主题发散的情况,应指出如议题反复讨
: 论/跳针/已经偏离等情事时施行锁文。
:
: 此外,即便板规现在确立,仍旧可以进行讨论(毕竟对于板规的讨论建议并没有特别限制
: )
: 惟维持版面整齐,双方尽可能在相同之文章进行推文讨论似乎是较为恰当的。
: 再者,惟避免相同的议题反复讨论,再达成一定共识后,至少间隔一定期间后再进行讨论
: 。
:
: 另外我认为陪审制度是好的,但实际做法会不会造成“势力壮大”的疑虑应当充分考量。
: 比方说报名者皆属某一宗派者,而从而对其他派别有压迫等,应谨慎注意。
:
: t0444564
:
:
: ※ 引述《hawls (世间法是无常、苦和无我)》之铭言:
: : 申诉人ID:hawls
: : 看板英文名称:Buddhism
: : 被申诉板主ID:minpanda
: : 申诉文章
: : 文章代码(AID): #1VsClVLu (Buddhism)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08043487.A.578.html
: : 申诉请求:
: : 1、撤销警告文。
: : 2、禁止未举出实际证据及详实解释,即给予使用者警告、水桶。若犯,应予警告;累
犯
: : 应予水桶。
: : 3、禁止公告锁文。
: : 4、禁止限制使用者对于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者。若犯,应予警告;累犯应予水桶。
: : 理由:
: : 1、近期minpanda推动“山东馒头式陪审团制度”,已符合: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
容
: : ,三、其他
: : 影响
: : 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 按Buddhism上级单位HumService之组规,站内保护使用者对于板规提出质疑之权利,不
应
: : 裁罚对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者。
: : 以下引述,HumService之组规:
: : - - - - - - - - - - - -
: : 二、对板规及组内规定提出健康之质疑者,组规于此认定不应予以裁罚
: : 理由说明如下:
: : 2.1 观《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 :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 : =
: : 使用者对于板主或小组长关于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 :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 :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 :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 =
: : 显见站内仍保护使用者对板规、组规的质疑权利,
: : 故组务这里采定这样的立场:
: : 凡板规制定,不应抹煞使用者质疑板规之权利,
: : 若中间对板主有人身攻击之情事者,以人身攻击处理之即可。
: : 2.2 同上述理由,为衡平言论自由权、使用者质疑权利与观感、程序权益之保障
,
: : 组内各板板规如出现:‘妨碍板务’、‘攻击板主’等规定,
: : 应划入‘人身攻击’、‘不合板旨文章’之判准作判断,
: : 亦即,板主与板众在人身攻击类诉讼的权益齐一视之。
: : 2.3 按《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 (9) 制定板规权:
: :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
: : 群组规范、小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 : 如有2.2情形者,所制定板规之该处无效,宜尽速修订。
: : 2.4 健康质疑示例:‘板主说本板各宗派一视同仁,但附佛外道的言论呢?’
: : 不健康质疑示例:‘按XX记载之神意本来如此,为什么不能人身攻击?’
: : - - - - - - - - - - - -
: : 2、minpanda警告文未举出实际证据及详实解释,即给予使用者警告。对于使用者权利
及
: : 看板健全风气已造成实质影响及损害。此非今始,过去已有类案,建议今次予以minpan
da
: : 警告,再犯则予以水桶。
: : 3、minpanda公告锁文,已不当限制使用者对于板规提出质疑之权利,公告应予以解除
锁
: : 文。
: : 4、综上所述,minpanda限制使用者之权利、限制使用者对于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无
理
: : 警告使用者,情事甚明。建议今次予以minpanda警告,再犯则予以水桶。
: : 5、警告文部分为minpanda之类案,请t小组长予以速决。
: : 附注:其他锁文公告
: : #1Q9-39Js (Buddhism)
: : #1Vr9mYjs (Buddhism)
:
: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1-01-19 15:34:00我认为小组长应予驳回minpanda的重新判决之申请。理由如下:1、minpanda此时的意见陈述,理应在审理申诉案的期间,即做为审核之证据,于组务板所规定之20天内做出陈列。2、并且,minpanda于此所做之陈述,并非是在后来才出现的新事实或新证据。如果组务板容许在判决文出来以后,让当事者新增非新事实和非新证据的证据以要求重新审判,则组务板要求20内陈列的相关证据的规定,则是形同具文而已。3、若开此先例,则此举有可能造成往后每一位不服判决的当事者,事后不断要求重新审判的情形。综上三点,请组务对minpanda申请重新判决一事,予以指驳。
作者: yogi (Yogi) 2021-01-19 18:26:00
附议hawls所言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21-01-20 18:29:00这个申诉直接用程序不合就可以打枪了。格式不对不说,层级就不对了....
buddhism板和buddha板的管理程度本来就不同,因此才分板buddhism板管理要求严格,负面讨论本来就禁止(我前板主)建议组长在考量处置时,可以把不同类型的佛板管理程度列入考量,这也是当初佛板一分为三的原因将类南传信徒分流到其他园地,而不是继续在原板挑衅管理造成原板管理者的资源浪费,否则分板就没意义啦
作者: yogi (Yogi) 2021-01-21 14:52:00
不要去脉络好吗?1. 这篇minpanda申诉的原案是hawks批判m规划的新板规被警告,这无关什么管理程度。讨论甚至批判板规与板务执行本就是PTT所有看板都要默认开放的讨论话题。2.这次两篇判决中与挑衅相关的只有Mian1997指称南传是邪教而minpanda以程序阻挠不处置,你去Buddhism板看我贴文列举minpanda不适任板主的理由哪一条是与宗派之争相关?不要什么争议都用宗派之争去看。3.不同宗派要分流,所以你的言下之意是最好打造一个骂南传邪教也没关系的Buddhism板?还是汉传学人都移驾去汉传板,只剩下南传与藏传学人使用的Buddhism板?补充说一句, solarjeff兄不需要把minpanda不适任的问题牵拖给宗派之争, 今天反对minpanda继续当板主的人可是南北藏传都有 你都是当过板主的人 难道看不出Xras不是南传学人?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21-01-22 01:27:00我是nobody啦。不过从本案提起申诉后到判决出炉前后大概20天之中,大板主扔了两三行类似“一切依法办理,谢谢指教”的推文之后表示没意见了。等到判决出来发现结果不利,才不着边际的在判决公告下胡乱道德批判一通,又提起这不符程序的"申诉",这种转折与强调他人应依程序检举,自己却不依程序答辩或申诉的反差也是很有趣。另外,若Buddhism板所谓的管理严格或负面讨论禁止的原则为真,那么我们大板主对于有人指控“南传佛教为邪教”毫不在意甚或视若无睹的行为,就是对s前板主标榜的管理原则最大的讽刺。看错案子了,抱歉,大板主对本案确实曾提出完整答辩。就是在那篇答辩中,我才惊觉原来我是楼上的分身…太经典了…
回Xras,虽然与本篇无关,并没有视若无睹喔。当时如果没有人申请违规审查,板主是会主动对于激烈言论来开启审查的。而当时有两位板友要提申请却硬不依违规处理办法来提出正式的申请。不受理缘由有二:第一于程序不符,应由有意愿提出违规审查申请的板友再次于期限内正式提出申请。第二板主为什么不主动提出,因为如果有人不照规定不依规范,随便提板主就随便受理,那样是没有规矩且开了乱规矩的先例,以后是不是大家都不需要按照规范走,都来闹闹就好了呢?另外还是要再次叮咛,不论要分什么传什么派,什么才是学佛人应该有的言行,怎么样的行为远离戒定慧,什么样的行为串习贪嗔痴,我想大家有智慧自己都清楚,请不要欺骗自己,当顶着佛教/南传/北传/藏传/汉传/净土/禅宗…等等的名号时,行贪嗔痴争夺,就是在伤害自己信奉的宗派、伤害佛菩萨,不可不慎。乡民以为水桶或锁文或默摈是惩罚是不自由,殊不知这些都是保护。保护身口意。南无观世音菩萨
作者: yogi (Yogi) 2021-01-22 19:39:00
这什么鸟蛋逻辑?如果本来没有人要检举,你会处理,有人提醒违规言论你反而要求检举格式正确然后不正确就不处理?退一步来说,当你声明检举格式不正确的时候,你有尽到板主得责任指出哪里不正确需要补正吗?没有。所以你这只是牵拖之词,为你的程序阻挠在狡辩。再说了hawls的检举文在现行板规看来就是合乎规定格式,只有你一个人在主张不合规定,又说不出不合之处在哪,这就是睁眼说瞎话在说谎。你这样的诚信有问题,真的还能继续当板主而能心安没有?一个睁眼说瞎话 眷恋权位而不惜说谎的板主,还能够在鸟蛋逻辑底下再鬼扯一堆道德制高论来讽刺依照规定提出质疑的使用者,这也是蛮厉害的。
yogi,请回去看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当初不符合申请规范的两篇发文喔,提醒好多次了,检举板的板主只说格式不符就结案了你知道吗?当时贴连结给你们,还说了正式提出申请要按照格式以及站内信,除了“格式不符”提醒得太多了。身为PTT使用者,在发文前看完置顶文以及规范是PTT的优良传统喔。重复说过的太多遍,言尽于此。
作者: yogi (Yogi) 2021-01-22 19:58:00
你去看hawls前面的检举文,他把佛板置底板规与他在佛板张贴的检举文并列,完全就是依照板规规定的格式与做法。你这样子睁眼说瞎话,被人戳破还硬要坚持自己的谎言,到底满口的道德制高论都高到哪里去了?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1-01-22 20:42:00minpanda到底有没有好好看组务板的板规呀?//2.3 按《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9) 制定板规权: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再看,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8条:
https://i.imgur.com/bVowr8g.png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21-01-22 22:30:00大板主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你那些关于处理办法的观点已经在当事人申诉后被组务纠正了,不用再讲那些没用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