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板友理解方式较特殊(注解1),
于公告、板友发文中,
未经查询散播多项不实言论(注解2),
扰乱公告(注解3)、在其他板友文章谤议他人(注解2),
其多项发言不符合Buddhism板宗旨,
我以佛教立场希望板友自重自爱,
不希望造成让其自身难堪的处境,
而未一一列出。
还请hawls珍重自爱。
注解1:
文章代码#1VrAKqUm
→ hawls: //陪审团就像是投票制度,但投票的人须有佛弟子的资格。// 12/14 21:19
→ hawls: // 3a.若曾待过本板水桶,而6个月内没有新纪录者,亦可申 12/14 21:19
→ hawls: 请,但须有3位陪审团成员,于其申请文中推文附议,即得通 12/14 21:19
→ hawls: 过。// 12/14 21:19
→ hawls: 综合上述两点可知:在近期被m板主水桶的板友,m板主即认定 12/14 21:19
→ hawls: 为非佛弟子。
该3a出于陪审团资格之“3.没有待过本板水桶。”
并其上之条件为“2.是受三皈五戒的佛弟子。”。
信佛愿作为佛子的在家学佛人,不一定受足五戒。
本板板规是三皈依与五戒的延伸,故真正受持三皈五戒,极难造成违反板规的情况。
学佛的佛弟子不一定有受足五戒,对戒律或对板规不一定熟悉。
故犯板规的人可能是:
1.尚未学佛的一般民众
2.开始学佛但对戒律不熟悉,未受足五戒。
即可能是佛弟子,也可能不是佛弟子。
故此推论论点不成立。
并有于本板对于组务判决结果的认定较为特殊的前例,
由此而说目前该板友的理解方式较为特殊。
注解2:
(1)于公告文中未经查证指控板主无理由删除yogi板友推文,
此言论与该公告无关,并有不合乎佛教板宗旨之言论。
文章代码: #1VpbCONX
→ hawls: 如果yogi所言为真,m板主当到无理由删除板友推文,侵害个 12/08 17:13
→ hawls: 人合理言论自由,且经板友反应仍执意不予理会,看来比起m 12/08 17:13
→ hawls: 板主的不理解组务、行政疏失以外,更严重的是职权道德问题 12/08 17:13
→ hawls: 呢。
(2)未经查证谤议板友造谣,此言论与该篇文章无关,此亦为不合乎佛教板宗旨之言论。
文章代码: #1VrvjqXP
→ hawls: 另外,y前板主什么时候才会停止造谣有自己口中的“争议团 12/15 07:20
→ hawls: 体”呢? 12/15 07:20
注解3:
如注解2之推文,扰乱公告事实推文太多,
若有附上之必要,请给我几天时间整理,感谢。
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yogi (Yogi) 2020-12-17 02:33:00
这些推文不就都是在评论你处理板务的态度与作法吗?评论板务本来就是批判为多,你要这样不顺你意的评论都说“理解特殊”要警告,这是要搞一言堂吗?至于删推文一事,原文已经删除无法验证,也不无可能是修文时误删,我也就不想多作揣测讲什么。不过h引述我的论点,也有个“假设此言为真”的但书,你要这样说他散布不实言论也是过份解读了吧?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2-17 08:29:00
看了现在人文宗教版都是南传在管了另一种意义的陪审团吗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17 13:06:00minpanda你还是请辞算了吧。回应注解1、从原本设定的资格条件来看,显然minpanda所指的佛弟子就是有受三皈五戒之人。如果未受三皈五戒,则不具有投票资格——这样才会让minpanda所说的“投票的人须有佛弟子的资格”这句话,具有排除性的效果。所以我是看不懂minpanda现在回头解释“佛弟子”云云是在做什么。如果minpanda认为别人理解你所说的内容并不符合你的意思,那你应该一开始就要把话讲正确或事后弥补解释,做好沟通,而不是在被申诉时才在强辩。回应注解2、yogi的部分已由他本人亲自讲得很正确清楚了。y前板主造谣两板上有争议团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不然他主张有争议团体,minpanda就请y前板主把争议团体存在的证据提供出来,看一看事实是如何。还是minpanda是准许造谣或讲绘声绘影的话,但不准许别人对这类言语做批评?
回yogi,请问何时删你推文了呢?不真实的语言是妄语喔,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17 21:49:00我是不知道谁教了minpanda“不真实的语言是妄语”和“无法亲自证得事实而妄言,就是说假话,妄语”这些话。稍微有科学历史相关读物经验的人就会知道历史上比比皆是被推翻的“不符合真实”例子。但是不会有人去指谪那些给出例子的科学家们是在妄语。因为显然地,那些科学家并不是在说谎。只要没有欺骗的意图,他们即使做出了不符合真实情形的言语或表示,也都不会符合到妄语。
https://i.imgur.com/r98kFP3.png作者: yogi (Yogi) 2020-12-18 01:48:00
你那篇删除的公告底下,我曾经推文批判。过一段时间回来看,留言已经不见了。
yogi,我曾特地为你的推文去查过纪录,没有这个纪录,hawls表示过能否在编辑纪录中看到的疑问,我就寄给他了待会也寄给yogi,你们有什么对人的问题可以站内,在板上推文是把公共看板当个人聊天室了,妨碍秩序。hawls,传送门:
#1VsqTRCk (Buddhism)五戒是良师-不妄语戒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19 03:44:00我是不晓得minpanda是怎么看妙莲法师的开示喔,明明妙莲法师接着就有进一步说明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这也就符合了“由运用语言或身体,致力于欺骗而破坏(真实)义者。”所以才犯到不妄语戒。关于编辑纪录的部分,我已经回信给minpanda而且也在公告文推文表示过了:“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这应该由公正第三人来作证,这位第三人必须要有阅览编辑纪录的权限,所以不要再寄垃圾信件来了。”妨碍秩序?原来在minpanda的认知下,对于公告的推文内容有不当异动或对于板主涉及违犯板规的可能性提出质疑就是在妨碍秩序呢。Buddhism板难道是归属在中共之下吗??
作者: yogi (Yogi) 2020-12-19 05:18:00
我拜读了你的来信,首先就我的记忆所及我确实曾经在该篇文章底下曾经推文,而推文也不见了。我一开始认为的合理解释就是你删推文。我不知道你的来信能证明什么,但如果你也在记忆所及中确实没有删推文,另一个我没想到的合理解释可能是手机app推文时出错没有完成,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或许误会了,在这里跟你道歉。至于你在信件里面的胡乱指控说我是Xras的分身ID,理由竟然是我和他在若干板务相关议题上持相同论点。首先你这菜鸟可以先去板上查清楚过往发文纪录,是不是同一人很清楚。再来,你在板务处理上被用相同的观点批判,不就正正表示这样的意见不是个案?都不懂反省就胡乱指控分身这样母汤呦。这样的胡乱指控,即便只是在私信中,但是毕竟关乎板务,你要不要也来道歉一下呀?
https://i.imgur.com/hJvfXKa.jpg你身为板主,在板上处理板务的一言一行都应该是属于板务能受舆论公评的范围。不要那么没有处理公共事务的胸襟,把所有对你处理板务的批判都打成针对个人。你如果不是当板主处理板务那么鸟蛋,会有人要批判你吗?稍微用膝盖想想吧。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20-12-19 10:08:00我都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事。真的是…如果学南传、汉传、藏传的人都对大版主的作法提出共同的质疑,问题出在谁身上还不清楚吗?“不真实的语言是妄语,无法亲自证得事实而妄言,就是说假话,妄语。”不要只会检讨别人,没有自省能力啊
作者: yogi (Yogi) 2020-12-19 16:36:00
m板主就是无能力也无气度格调。过往板主也会被申诉,但从来没有像这位一样被申诉却讲不出个执法所以然的。因为论述能力薄弱、诠释与执行板规没有清楚的思维,才会在板上搞一个吐槽点满满的陪审团制度。制度终究不能解决主事者的无能造成的问题,更何况乱七八糟的制度。佛板从来就不是个和和气气从不争议的板,对板主处理事务的批判更是家常便饭,到了m板主上任以后,就把这些批判说成针对个人、不要用推文把看板当聊天室。没有气度面对批判,也没有能力处理板务,堪称历来最差的板主吧。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19 17:08:00看到信尾,如果minpanda发现自己的“今后几个id多相似”其实不是同一人后,他会不会也跟着造出“争议团体”或“OO集团”之类的想像物呢?
作者: yogi (Yogi) 2020-12-19 17:31:00
不然你以为他的陪审团条款干嘛加条件 非分身ID、真实IP?就是要搭配天眼通一起使用的。板主能一眼判断分身与真实IP,不考虑吃资安这行饭吗?
学习佛教法的人,看到不如法的事,应以悲心劝说。劝请审视己之发言,学的是佛还是魔,言尽于此。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19 23:23:00minpanda妳自己去看一看上次寄给我的信中,倒数第二句的那六个字是写什么。再看一看妳在本文注解2又是写我什么吧。
作者: yogi (Yogi) 2020-12-20 00:08:00
你真的论述能力很糟糕耶。当大家一条条检视你的失误的时候也是就事论事,你如果觉得评论不公允你也可以提出你的异议,怎么会是这个样子造一个道德高台站上去就好像大家批判你的都是无所本的样子?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20-12-20 00:45:00一个板主职务就能让人变成这样,也是了不起!算是开眼界了
无明就像云雾遮蔽本来的光明,由于每个人的云雾在色泽疏密深浅不同,而有人们在理解与认知方式不同的现象。皆是由于无明使然,学习菩萨悲悯故不加评论。共勉之。南无阿弥陀佛。“粗言恶语恼人心,复伤佛子诸行仪,故于他人所不悦,绝恶言是佛子行。”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20-12-20 12:54:00//学习菩萨悲悯故不加评论//但会私下寄信诬指板友是双重帐号??然后绝口不提道歉??但会诬指板友指控板主无理由删除推文,然后绝口不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