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人文宗教小组板主连署规则 (2016/4/27)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6-04-27 23:42:58
这次修正主要针对过去板友名单的设置存废问题,
跟之前组务讨论的状况,个人是认为其立意良善,且能预防恶性灌票或反对之问题。
暂时不宜废弃。
惟小组中部分板面长久未有板主打理,仅以板友连署往往缓不济急,
故就两年以上未有板主之看板,
组务得斟酌是否连署人之资格延用原先国家研究院之连署规定。
(目前是在aboutboard,#1LlDa4-c,作者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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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研究院连署板主申请资格。
(1)通过本站的身份认证,注册达半年以上,上站次数达200次,文章发表数
达200篇以上
(2)申请者于同一时间内只能申请一个版主连署
(3)发起人需同时为版主候选人,否则连署无效。
(4)申请者不可同时兼任3个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组板主,组务以及站务看板不在此限
2. 连署发起人需于连署理由处简述政见,并于组务板详述政见。
政见应包含看板管理理念与方法,小组长得于组务板提出疑义,
并限定一定时间请发起人回应,若无回应与说明,组务得迳自宣布连署无效。
3. 连署门槛依国家研究院之规定。连署人除应具有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外,
需为参与该看板之人员。人文宗教小组之规范如下:
(a) 连署人需于该看板最近一次板主悬缺前曾于该看板发表文章或推文。
(b) 连署人应于组务公告后填写板友名单,注明相关文章之文章编号,
相关文章意指该文由连署人发表或连署人曾于该文下方推文。
(c) 组务于审查资格后将标记核可与否。
(d) 若以删除文章导致他人无法取得连署资格者,将一并撤销删文者之连署资格。
(e) 若该看板有代理板主,可由代理板主修改与增补规则并进行审核,
审核名单经组务覆核后生效。
(f) 若该看板已逾两年未有板主管理,组务于审查连署人资格时,判准可斟酌是否
    引用《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关于连署人适格之规定。
4. 组务于审核板主资格无误,并确认政见内容后,应将政见与连署文,
转录至该看板,通知该看板板友已有连署开始。
5. 在新任板主选出前,若有多人发起连署,一旦审核通过,皆为有效连署。
因此若最后连署结束时有多人通过连署门槛,则皆任命为该板板主。
请协调共同治板。
6. 若有多个有效连署,将于所有连署期限结束之后,统计通过门槛之连署,
同时任命通过连署之申请人担任该板板主。
7. 一旦任何一人通过连署获得板主资格,即使当时仍有其它连署正在进行,
该看板仍视为已有现任板主,即不再接受新发起的板主连署。
已审核通过正在连署之有效连署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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