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闹版”,英文里的同义字是 “trolling”(名词: troll),对于 “troll”
的涵义维基百科是如此定义的:
a troll (/roʊl/, /rɒl/) is a person who sows discord on the Internet
by starting arguments or upsetting people, by posting
inflammatory,[1] extraneous, or off-topic messages in an online community
(such as a newsgroup, forum, chat room, or blog) with the deliberate intent
of provoking readers into an emotional response[2] or of otherwise disrupting
normal on-topic discussion,[3] often for their own amusement.
以上定义大致上是说,闹版者是一位蓄意以无关主题、或争议式的发文,
来挑起其他版友的情绪性回应,并因此达到干扰正当讨论的目的。
连续转发个案性侵新闻是争议式发文,但多半无助讨论,也干扰版上
可看性较高文章的曝光率。
根据以上定义,Pipi的连续转贴性侵文符合闹版。我想这是双方都同意的。
那现在问题是,闹版应该要如何处罚,处罚应该多重? 我们先来考虑
一下处罚是什么好了。在PTT上,处罚是禁言 (水桶),而这是对于闹版
者最好的处理,因为这种处罚很简单,也可以立即制止闹版行为。
那应该要水桶几天才对? 我想这个要每个案件分开看。不过连续累犯、
屡劝不听、柔性劝导无效、并尝试钻版规漏洞者 (如号召其他版有闹版),
我觉得判30天水桶而不是永久水桶已非常宽容,因为也没有其他方法能
达到回归优质讨论的终极目的了。
Uka你目前的质疑有:
1) 篇数限制
2) 累犯不等于意图
3) 闹版条例操作化
4) 低俗讨论无碍公共利益
你的篇数限制论点 (1)其实是无视为何有这条板规的原意。这条板规就是
为Pipi量身订做的,为的是还留给他发废文的空间,但是设定破坏的范围
与频率。你的累犯不等于意图论点 (2) 是强辩,你要反驳你必须要证明说
那些低级的性侵新闻是有讨论价值,事实是没有人想讨论这个,也没有
人在讨论这些低级新闻。你的闹版条例操作化论点 (3) 可能可行,但要
做得好板主要花很多工夫写、并修改。我有点不太清楚你是真的有心要
提升板规还是借机玩版主。你的低俗讨论无碍公共利益论点(4)是无视
基督信仰版上的基督徒版友,多数对于这种低级性侵文的反感。想反驳
你直接去基信版做随机民调,看是有没有至少 30%反对连发的性侵新闻。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标题: Re: [讨论] 基督信仰板板规草案,请组务审核(纯私人意见)
: 时间: Mon Apr 11 13:40:4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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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就闹版“意图”为要件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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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图”应仅为加重量刑或判断教化可能等要件之定罪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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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单纯以“意图”等非明确法律概念之理由处置板友,恐愧对群组设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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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闹版”在目前基信版的板友及文章数量并不大,应可归纳整理后讨论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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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版主针对闹版要件进行操作化定义,列出可能的闹版情形并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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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未给予明确的闹版定义,大家也无所是从,反而增添遭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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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从几点着手:目的、手段及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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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犯行与水桶天数是否相当或者目的与手段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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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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