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基信版板主amosvalen 回避检举裁判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4-14 00:18:04
1. 事由:简单来说就是,我检举eno4022 在文章中违反板规人身攻击:
而他的人身攻击包含两部分:
(1) 针对族群攻击:以“甲战士”、“玻璃斗士”、“零一骑士”及“菊花侠者”
称呼同志族群。
(2) 针对个人攻击:以狭隘心胸、变态及无耻等修辞形容本人。
(参见: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670302.A.FE7.html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670317.A.9CB.html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670329.A.6B9.html )
2. 过程
eno4022 认为他是有佐证推论之类的,而我认为这跟他讨论的无关。
后来板主的判决只针对个人部分做出违反板规的处置,
对于群体部分,认为这是性骚扰防治法管的,不关他的事。
这很重要,他说这不关他的事
(参见: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670244.A.E5F.html)
而我认为,既然是板主,他就应该依据板规去判断是否符合人身攻击
而他直接冒出个性骚扰,也不关人身攻击是否成立,我也没有主张这是性骚扰。
所以我认为板主应该依据板规判断,这些用词是否成立人身攻击,及其理由。
即便退一步来说,他认为这是性骚扰,板主仍然可以依据性骚扰防治法,
对于这类的检举进行处理,并非如他所说的,由双方去私下解决。
violation板也处理使用水球或信件的性骚扰,并非板主不能介入。
而板主基于管理板风的义务,也可以针对是否成立性骚扰等,进行劝说或解释。
我认为板主借故不想处理这块,恐怕是不想承担他的仲裁责任。
(参见: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670103.A.340.html)
结论:我主张板主应该对这个案子是否为人身攻击或性骚扰做出的他的判断与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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