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们好
公司其中一个部门 A和B是夫妻
A为该部门最高阶主管 B为该部门行政之一 A的薪资较B高近二倍
A因为很少有空休 跟B一起来问 他的假可否让B使用 并表示不介意他的假比B值钱
请问这是可行的吗??
跳脱他们有夫妻关系 特休应该是不能分给别人吧
不然大家都互换 不就大乱了@@?
PS.菜鸟HR我在这快满2年而已,A则年资近6年 B年资近4年
作者:
note2 (手机)
2016-09-09 16:34:00不行
作者:
mei7744 (Wen)
2016-09-09 17:08:00当然不行吧
作者:
pie0918 (PIE)
2016-09-09 20:00:00当然不行啊......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9 20:40:00XDDD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9-10 00:15:00当然可以啊 只要是非雇主的因素自员工自己放弃因休未休的的特别休假当然没有违法 至于帮B加上更多的特休当然也合法
谢谢各位前辈 怕开了先例大家都要换(虽然机率不高)还是婉拒了...一方面是打去直属主管机关询问,对方也说不能换QQ"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9-10 10:33:00法令没写跟合法差很多 这种事情通常会变成劳资双方合意有些弹性给了 后续衍生的要求和问题会更多就我的经验是通融甲用A方案 乙跑来问BCD方案为何不可?请注意他是来问"为什么不可以" 而不是来做事前沟通的
作者:
kisdd (累~)
2016-09-14 15:41:00我觉得 对方若是公司看重的人才 可以变通方式来处理 上签呈给老板们决定,不要太快否决任何事情除非是"违法"。例如男的特休换成代金,女的请无薪事假(代金补偿事假扣款,不扣绩效)...之类的
这个A主管光会问这种问题我都会觉得他智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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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yton (一生悬命)
2016-09-15 08:06:00脑补A的想法:我应得的权益,也就是我可以自由交易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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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er (卡特)
2016-09-19 01:51:00看了推文其实算增长见闻 不管A怎么想 至少这部份不算违法w劳基法就是劳动条件的底线 剩下就看劳资双方的协商了
应该可以协调,可以上网查查google可以互送休假哟~
作者:
LWalter (浪人)
2016-09-30 15:04:00一家人都在同一间公司上班,是否某个人可以用其它人的假一整年不用来上班,公司照给薪水?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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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good (牧羊人)
2016-11-30 18:20:00当然是不行,依法令,都是以“单一劳工”来看特休,哪有给别人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