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标题写得不清不楚,请原谅我不知道怎样写会比较精准@@
大概事情的描述如下:
在这家公司待了四个多月,终于受不了老板、主管朝令夕改的方针,决意请辞。
(在我任内,换了两任主管,十任业助........)
在昨天回公司向会计领取上个月的薪资条时,发现被扣了两天的薪水,
理由是从二月底公司连续参加两场世贸展售会,在第二场世贸会上我请假了两天。
看起来很合理,只是,
世贸活动时间是周五六日一,虽然老板说事后可以补假,但因为单位里只有
我一个人(活动企划+业务企划+产品企划+行销企划),
所以案子做不完而一直都无法调出休假的时间。
(不止没有补休假,我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四个月里,几乎天天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
主管早早就跑了,把工作全部留给我,还没有加班费!!)
一直到第二场世贸时,因为我早在春节前就已经先跟主管说过,我第二场世贸要请
两天假,因为那是在进这家公司前就已经和其他朋友约好的活动,
也牵涉到共同交通的问题,所以可能不太方便跟朋友拒绝,那时第一任主管准假了,
但后来第二任主管却不准假,但因为前主管已答应、我也已报备,
他和老板还是很不爽的放我去。
但现在我领到薪资条时,发现世贸活动缺席两天被扣薪,
可是我之前没有补休假,公司也没转成实质薪资给我>"<
请问这样的状况是合法还是合理啊q(〒□〒)p?
我该回去争取吗?
话说,我的薪资已经够低了,这样被扣下来连22k都没有......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