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驱赶游民! 议员要求对准喷水发奖金

楼主: Ongbak (拳霸)   2011-12-29 12:06:32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 ※ 引述《lighthearted (准备之舞)》之铭言:
: : 游民有空间使用权 在地居民也有空间使用权
: : 公共空间的所有权 也不应该变成谁的私有
: 先说你偷渡概念在执行上会有哪些问题:
: 1.什么叫做当地居民??
: 进入公园还要限制身分证的户籍地址吗?
: 这根本不可能
: 2.公园是谁都可以进入和使用的公共空间
: 不存在公园是谁的私有
: 要限制游民的使用,不就等于公园是另一个族群所属?
: 这和你的说法可能有些矛盾
: 3.游民有占有公园的所有面积??
: 还只是两三个人的面积而已??
: 假若是两三个人的面积,或一张躺椅,那就说不上霸占,而只是使用
: 4.全国缴税,让政府盖公园,政府限制某群人不得使用,这公平吗?
: 再来谈一下要怎么处理游民问题:
: 先把人权问题存而不论
: 1.把万华的游民赶走,游民就会消失吗?
: 2.取消游民使用某类的公共空间,游民就会不见吗?
: 这都不可能吧,只会制造更多人权的争议,甚至剥夺游民的生存权
: 这就回到我上一篇要谈的: 游民的人权问题
话还是回归到公园这个地方 公园人人有权使用
比较常态性的是休憩时走走路,累了可以稍坐
街友一睡觉,按照常理判断就是以小时为单位
溪头有人带吊床去休息休息,新闻就报了,管理单位也会去处理,就不能去休息休息了
为什么街友就可以在新闻报了,管理单位就算想处理,也必须要留位置给街友?
街友缴的税比较多? 还是街友的人格人权比较高人一等?
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 原来是纳税人比不上街友 oh s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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