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又有人拿人权去说嘴,
是怎样?人权有区别嘛?还是我们人对人权有区别?
每个人本来就有生存的权利,也本来就有自由的权利,
如果说,社会福利作这么好就等于鼓励人们不要去工作,
可以啊!你不要工作啊,靠人家养你啊!看别人脸色过日子啊!
有选举才会被人消费,走在路上被人白眼,甚至被当人头当猪仔,时有所闻!
那种人的想法,我个人十分欢迎啊,反正少了一个竞争者,
今天,课了税缴了钱政府能干麻?多盖几条高铁?还是多建几间学校?
基本的人性尊严与生存权不顾,不用讲其他人权了,狗屁而已!
犯人为何要有人权?因为他们是人,他们与生具来就是人!
不论富人或穷人都是人,仇富的仇富,轻贫的轻贫,结果咧?
在还没在法院未有有罪判决确定前,那个人就是无罪,
而一个不合格的法院,没有资格判人有罪,何谓资格?
首先有公平的法官、其次是公正的程序、最后明显的证据与无罪推定,
结果呢?民众认为什么?---新闻说啥就是啥,大家岂知何谓法治?
胜诉者喊明察秋毫,败诉者喊司法不公,请问司法是否公正是这些人该说的吗?
玻璃娃娃的案子也好,心神丧失的遭性侵的妇女的案子,都一样啦!
谁真正的去思考,背后的事实或法律程序是否发生瑕疵?还是重点只要符合民意就好?
老实说,不论是把人权当成狗屁的,或者把人权拿来滥用的,
我都认为这是在自己污蔑自己,自己污辱自己,因为根本不懂自己权利何在!
自己否定人权同时,别人也可以否定你的人权,政府也可以忽视你的人权,
自己滥用人权同时,别人也可以滥用他的人权,政府也无法保护你的人权,
总是有人会想不开,对于自己权利如此不重视,那么我只能说那些人真可怜!
当一个民主国家连生存权都可以不顾,那么没有资格课累进税率,
更没资格谈所谓的社会公益或经济公平,因为根本不是个民主法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