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公司制度问题 想请问大家作法

楼主: tery90098 (coach)   2017-03-12 14:45:56
第一次发文,手机排版,如有错误,请大家纠正。
新进公司三个多月,签约一年,发现公司很多制度让员工有被欺骗的感觉,已经忍无可忍
,目前已有(违约)离职打算,但想让公司知道我的感受,希望让公司有所警惕,请问各
位会怎么做。以下是我目前发现不合理的地方:
疑点1、签约时合约坚持不给副本,拍照也不行(过程已有录音),我只能尽量记内容,
也已查过劳工局可以申请公司合约内容。
疑点2、实际签约日与合约生效日差了半个多月,请问这是有效的合约吗?(合约起讫日
是早已打好,但提早半个多月要我签约,签约时的日期写签约当天日期)。
疑点3、公司为隔周休二日,当初面试谈好每月薪水40000元,含两个周六上班薪水,上班
时间07:50-16:50,中间休息1小时,但每天固定“加班”0.5小时,也就是上班时间其实
是07:50-17:20,没想到实际拿到薪水底薪是29800元,然后加上每天加班0.5小时的时薪
,加上各种名目的津贴(如:周六上班天数的薪资),最后加完才是当初谈的40000元。
这样的工时有符合劳基法规定吗?
疑点4、前几天发2月薪水,发现少了2000多元,同职务的同事状况一样,目前本人全勤从
未请假,ㄧ问之下才告知因为二月天数少,相对上班天数也少,所以大家时数不足要扣钱
。关于这项是我认为最不能接受,这状况在签约时并未告知,我也确定此无中生有的规定
并未写在合约上,想请问是否可求偿或告知公司违约?!
疑点5、有特休年假,但要照公司的安排才能休,不能休自己要休的时间,如果隔天或当
天业务量少,会临时要你放假,名义是休年假,这是否违法特休规定?!
疑点6、签约时若未给签约金但却要履行合约内容,如违约金,这样是合法的吗?
疑点7、每月薪水除底薪29800元是汇款,剩余薪水皆以现金方式发放,是否有违规嫌疑?
以上烦请专家们帮忙给建议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2 20:27:00
欢迎写信给劳动部 http://0rz.tw/ojh2J
作者: zenk0113 (白色谎言)   2017-03-15 11:11:00
有点乱 可以排个版嘛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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