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满一年特休只有三天的公司

楼主: lm862333 (终于结束的起点)   2017-03-05 18:52:45
如题我的公司在面试时有告知
做满一年能获得三天特休
第二年多一天~依此类推
当时能录取就很开心了,新鲜人也不注意这规定有没有符合劳基法。
我们公司的人统称特休为[年假]
每个人的年假都能累积,无限的累积....这代表我们的工作不是常常能休假。
但是每一年终结,公司都没有主动告知过员工所剩年假的数量,就这样我在去年的11月底
满三年的年资了,过年后想查询一下自己的年假有几天呢?所以主动询问公司人事,刚刚
得到一张便条纸,上面写着我的年假累积是,三天。
怎么会只有三天???
看着这张纸,我决定研究一下大家最近热烈讨论的劳基法、一例一休等热门话题,发现其
实我
满三年在新法中应享有14天的特休假~
上个月月底其实我已经提出辞职,预计做到三月底,这样我的特休还能合法的要到吗?
居然只给我五天....不过如果谈判顺利要在三月休完14天特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的问题是:该跟公司主张我满三年应该要有14天特休吗?
如果公司以当初面试进来时已有告知特休规定而不愿意给假呢?
如果跟劳工局检举能拿回该有的假吗?还是只会对公司罚钱而已?
请有经验的大家回复及讨论,谢谢!
作者: youallqq (QQ)   2017-03-05 21:47:00
去调解拿回自己的权益
作者: azukitw (◎ ω ◎)   2017-03-08 19:51:00
公司规定与劳基法牴触者无效
作者: u97765   2017-03-09 08:07:00
劳基法第38条看一下吧! 权利自己要争取
作者: osiris7319   2017-03-11 22:41:00
争取+1,前阵子也是同样问题跟老板乔很久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2 20:27:00
欢迎写信给劳动部 http://0rz.tw/ojh2J
作者: zenk0113 (白色谎言)   2017-03-15 11:14:00
都离职了!当然申请劳检给予正常的特休天数阿!还包括你前几年的一次要回来!!旧法时就没有照劳基法给予 更何况新法还规定离职前必须结算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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