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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血汗餐厅!实习生离职 竟遭求偿59万元
时间: Tue Feb 21 13:12:18 2017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1788
血汗餐厅!实习生离职 竟遭求偿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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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实习生及员工出面控诉业者。(记者张菁雅摄)
2017-02-21 12:37
〔记者张菁雅/台中报导〕2名餐旅系大学生去年7月到台中市某家高档餐厅实习,因不堪
超时工作,身体过度劳累,在今年1月初离职,却遭餐厅业者以未提前预告离职为由,向每
人求偿59万元。当事人及家长今天在市议员张耀中陪同下出面控诉业者,并要求劳工局维
护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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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遭业者求偿59万元。(记者张菁雅翻摄)
王同学、吕同学去年7月到这家餐厅实习,月薪是2万8元,王妈妈出面表示,女儿一天工作
10几个小时,却没有加班费,因为是老板帮她们打卡,打完卡继续工作,甚至去年9月28日
台风照常上班,不但如此,老板常飙骂员工,女儿因睡眠不足、压力太大,身体已出状况
。
吕同学也说,她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老板以动作太慢为由,要求她做完工作才能下班,
不但没有加班费,薪水还会被扣,有一次只领到1万6000多元。
同样已离职的餐厅主厨表示,老板常骂员工“你是白痴吗?你没有脑吗?请你干嘛”,对
实习生的言语暴力更多。
2名实习生及主厨、助手在今年1月初相继离职,依照餐厅的劳动契约,员工若要离职必须
在“3周前口头告知、20天前提出离职单”,4人未依规定办理,被业者要求赔偿营业损失
1天1万元,共31天,精神抚慰金1天1万元,共28天,合计每人需赔偿59万元。
张耀中说,实习生也应该受到劳基法保障,更何况这家餐厅的劳动契约明显不合理,他要
求劳工局尽速调查并开罚。
劳工局副局长林敬璋表示,初步调查,该餐厅员工每月加班时数超过46小时上限,工作7日
未休1日,已违反劳基法,依法可裁罚雇主2万元至100万元;另外,劳动契约若牴触劳基法
,是无效的,劳基法并未规定劳工离职必须提前预告。
餐厅老板对此不做回应,仅表示已委托律师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