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是否违反劳基法之工时规定?

楼主: boboerer (Meow_jumper)   2016-04-11 16:32:32
银楼珠宝零售业
工作时间:8:45-21:45
休息时间:分为两次
午餐休息时间12:00-12:30
晚餐休息时间17:00-17:30
休假:月休10天
店休2天及公司制式排休8天
重要节日有禁休制
举凡情人节、母亲节、父亲节等之前二后三禁休
薪资范围:
底薪22000
伙食津贴2000
全勤奖金1000
职务津贴2000
尚未扣除劳健保月薪约27000
请病假扣当日全薪及全勤奖金及当日餐费
有签署劳动契约但非一式二份契约
劳动契约之相关内容应无报备劳基或县辖市政府背书
想问上述叙述条件
依据劳基法工时之规定是否违反劳基工时及其他劳基之相关规定?
作者: blacknate (Nate)   2016-04-11 23:48:00
下午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疑似违反劳基法35条晚上如没给加班费则可能涉及薪资未全发,劳基法22条
作者: youallqq (QQ)   2016-04-17 21:42:00
出勤11小时 休息共1小时 如未变形工时 则应发给每日2小时加班费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16-05-06 16:19:00
0800-085151 免费的劳动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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