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4944202 (bleeding)
2016-03-17 14:33:52在公司表定上班前10分钟集合训话之类的会。
由于朋友在集会时拿了手机出来看 被总裁(下面还有董事长)看到了
于是当着大家面吓叱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请问 这句话具有资遣的条件了吗(因为当事人 也想走了)
是有打去劳动局问。局处的人说 要询问雇主资遣理由为何
如果不在11条5项中。还必须去跟雇主问理由....
我实在不懂 老板说的话不是更具有意义吗。
当然有关系 你不是第11条终止劳动关系 怎么能算非自愿性离职?怎么能算资遣?怎么领预告资遣工资+失业给付明天还是去上班吧 要不然去办离职 看到底雇主用什么理由解雇 他如果用第12条第1项第2款后段重大污辱还是第4款违工作规则情节重大 那你就杯具的GG了 你不去上班三日旷职解雇跟好 嗯你说老板叫你明天不用来 证据咧?你不懂可以 但别人欠你问吗…
你是激动什么 鲁蛇?你被人这样搞过吗看你口气说法跟公家单位一样 弱耶加油好吗看你历史po文 还真的是我养的耶欸 税金养你 就是要服从
作者:
vb0409 (小影)
2016-03-23 20:17:00明天放你一天假,后天记得去上班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3-28 09:58:00非自愿离职啊
其实E大的解法是正确的,劳动契约纠纷不能不注意,S大的说法,会打击有助人意愿的版友,大家都是空闲时间上来帮忙的另外,劳资争议的现场不是用2分法,谁是绝对正确的一方而是看谁能确认自己权益如何保障,谁就能获得较大的效果,可惜我们在劳资争议的现场,看到太多人不愿意去了解权益,出事了又不愿意深入去找资源,那结果当然不如人意。目前看到争取到的团体或个体案件,几乎都是透过自己的了解,用知识去维护权益,旁人能做的只有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