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加班换补休?

楼主: dchelper (我爱免疫学)   2016-04-05 23:18:18
各位晚安~
公司加班已是常态
但是都不给加班费
只能换成补休…
员工也多次跟上级反应
但是公司还是很强硬
执意只能补休
我想问的是
在我们的加班卡上面有个字段写着”本人同意换补休”
填写加班卡的时候要在上面签名
这样对于员工争取权益的时候是否会站不住脚?
劳基法第二十四条有提到加班费的算法
但是没提到加班换补休相关规定
希望版友能给点意见
谢谢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4-06 00:33:00
因为劳基法没有相关规定…自然没办法看到…加班换补休固然就钱来讲1:1、1:1.34、1:1.67不能比 不过,补休能让劳工休息 到底何者优于劳工很难讲(一定有人想要钱 有人想休假) 劳基法没处理这问题就要劳资协商 你和楼上lotusblue一样 虽然你们不愿意不过你也没表示出来…公司这样作你也作其他意思表示默示也是一种意思表示(即使你不喜) 要就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 要嘛自已收集证据去检举 反正你不作 劳政单位怎知
作者: tai9527   2016-04-10 23:10:00
推楼上!劳基法的原则是要给加班费,但经劳工同意后得换补休,如你所述的加注那句话,那就变成劳工同意了……如果想检举,必须要有证据或以什么方式表示你根本不同意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6-04-16 09:26:00
照法令规定劳工当然可以不同意换补休.但现行事实就是如果你还想待公司..就只能默认同意..连公家机关都如此你觉得民间机关有可能照劳基法嘛?好消息是立法院目前己在修法..应该是很有机会过之后8小时之后加班补休.也要照加费给多1.34 1.67倍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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