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关于公司资遣

楼主: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6-02-19 23:49:51
大家好,第一次在这里发文
爬了一下资遣的文章
好像找不到符合我的情况的
所以就大胆的发文求救了~^^\\
老实说我今天晚上下班的时候
突然被通知因为老板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工作
所以公司决定做到今天为止
不过,因为下午有问明天要不要加班
而我同意要来加班了
所以会计小姐说如果我明天要去找工作的话
可以不用去上班,薪水还是会算到明天
然后就叫我写离职申请书…(因为还处在意外状态脑袋一片空白)
就是这张…(我懒得马赛克了)
http://i.imgur.com/sgSh032.jpg
薪水则是:20008 / 30 * 有上班的天数
当然过年放假也会算在里面
————
想请教一下
1.我可以跟公司要求要非自愿离职书吗?
我还需要跟公司要什么资料吗!?
2.公司请我走人,要不要给我预告薪资跟资遣费呢!?
不过,我二月一日才开始上班
到今天才第十九天,实际上班11天
3.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自救呢!?
P.S. 因为不知道明天台南市的劳工局 or 劳动部有没有补班
只能先发文求救了,感谢大家!…Orz
作者: azukitw (◎ ω ◎)   2016-02-20 06:15:00
离职申请书 是自愿离职签的 你应该别签这个否则到时会被认为你自愿离职虽然离职理由有写 (公司提出) 但公司要依劳基法第11条第5款“工作不能胜任”解雇 有严格限制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1725另 你可以向资方要"出勤纪录" 超时部分可再要加班费今年已适用每周40小时工时 超过就要给 别放弃你的权益"出勤纪录"资方要保存5年 没保存可以罚它预告薪资请看这边 http://tinyurl.com/hkgam6q因为你未满3个月所以无需预告自救方式 先找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调解失败再告 确认雇佣关系存在
楼主: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6-02-20 08:49:00
谢谢a大的解答!不过我好像有看到一个条文说工作未满一个月,公司要给十天的预告工资,这条规定我不能适用吗!?看错了,这个预告工资是要工作三个月以上才有,不好意思~^^\\我还有疑问想问,去申诉会不会以后工作难找呢?我弟认为没有必要为了这个跟前雇主搞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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