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在这里发文
爬了一下资遣的文章
好像找不到符合我的情况的
所以就大胆的发文求救了~^^\\
老实说我今天晚上下班的时候
突然被通知因为老板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工作
所以公司决定做到今天为止
不过,因为下午有问明天要不要加班
而我同意要来加班了
所以会计小姐说如果我明天要去找工作的话
可以不用去上班,薪水还是会算到明天
然后就叫我写离职申请书…(因为还处在意外状态脑袋一片空白)
就是这张…(我懒得马赛克了)
http://i.imgur.com/sgSh032.jpg
薪水则是:20008 / 30 * 有上班的天数
当然过年放假也会算在里面
————
想请教一下
1.我可以跟公司要求要非自愿离职书吗?
我还需要跟公司要什么资料吗!?
2.公司请我走人,要不要给我预告薪资跟资遣费呢!?
不过,我二月一日才开始上班
到今天才第十九天,实际上班11天
3.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自救呢!?
P.S. 因为不知道明天台南市的劳工局 or 劳动部有没有补班
只能先发文求救了,感谢大家!…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