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劳工四个小时休息之问题

楼主: qwater (cheers)   2016-02-02 09:46:50
若公司以四个小时名义强迫劳工休息多次是否违法?
例如:上班时间为pm3~pm11 总时数为八个小时 ,第一次休息时间为17:00休息半个小时,第二次以17:30到23:00超过四个小时为由予以休息,然休息时间是当天上班才会被告知。
先前有先跟经理反应过这个问题,经理回应是他们以合法理由我们不得有异议,另外我们排班是劳工自己先给雇主一个礼拜可上班时间,班表都是前一天晚上才出,若每每反应后都会被缩短上班时间(例如我原本排3点上班,班表出来就变成六点)是否可领预告薪资?
小的目前待在餐饮大公司 (小虾米对大鲸鱼)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02 11:04:00
妳计时员工?理论上来说,你就是部分时间工作劳工,你的时间是老板分配,有上班才有薪水,你的工作时间是和老板约定的并不是你可以单方面预告他你的时间你就要支薪但实行轮班制或其工作有连续性或紧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其休息时间也就是他不合理,但你搞不到他部份工时员工本来就是用来压榨的...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2-06 22:06:00
休息时间依劳基法第35条规定 四小时至少休息半小时因为它是说至少 所以超过半小时休息时间或 不到四小时即给予劳工休息时间 原则是都被视为“优于劳基法”标准除非劳工要自已证明休息超过半小时或不到四小时即给予休息对劳工是不利的(但不是吧…) 部份工时应该要从劳动契约内容来看 原契约有无规范 一周或一月工时总数或契约系订由公司安排 有总数或低标限制然后当雇主没帮你排那么多导致时数达不到 是雇主债务不履行 即劳工有就劳请求权 反之没这规定 劳工没有办法请求 除非他给你安排的时数让你连基本工资都达不到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2-07 02:49:00
时薪制劳工没有基本工资的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