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早午安!!
清明连假各位都放得还愉快吗~?
看着别人在休假我在上班...
家人去扫墓我还是在上班...
心里冒出一个一个的问号,请大家来为我解惑~
在现在公司2年多了,特休假有正常给
主管说我们是周休2日,休假天数固定一年110天
并强调是遵照劳基法...
然后每个月的休假天数就是110天去摊在12个月之中
例如:1月休10天、2月休10天、3月休8天...
无视平日假日员工自行排休(但要与同事错开)
我已经连续2年春节期间只休3天,还不是连续的3天
而且任何的国定假日上班都不会加倍给薪...
所以觉得很疑惑,这样是正常的吗?
公司这样给假是否有违法? 还是就刚好合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