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这样的休假制度合法吗?

楼主: lotusblue (笑笑)   2016-04-05 10:41:05
各位早午安!!
清明连假各位都放得还愉快吗~?
看着别人在休假我在上班...
家人去扫墓我还是在上班...
心里冒出一个一个的问号,请大家来为我解惑~
在现在公司2年多了,特休假有正常给
主管说我们是周休2日,休假天数固定一年110天
并强调是遵照劳基法...
然后每个月的休假天数就是110天去摊在12个月之中
例如:1月休10天、2月休10天、3月休8天...
无视平日假日员工自行排休(但要与同事错开)
我已经连续2年春节期间只休3天,还不是连续的3天
而且任何的国定假日上班都不会加倍给薪...
所以觉得很疑惑,这样是正常的吗?
公司这样给假是否有违法? 还是就刚好合法而已?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6-04-05 15:12:00
之前有打电话问过劳工局一个和你很类似的例子,就是双周84小时,一天8小时后,每2周的周六半天不上班,用国定假日去补,扣下来我记得除了六、日剩3天假。而每天的8小时则是上午休15分钟、下午休15分钟,当然从那8小时里扣掉,至于双周84小时该放的旧假日,因为根本没人知道,所以是照公家机关的新国定假日去休的。劳工局的回答是:合法,但员工会跑光吧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04-05 21:26:00
要先弄清楚“例假”与“休假”的不同 且 单周40小时不等于“周休2日” 在你前一位PO文过单日6小时 一周作6休一 也是有符合 如果你的110天是例假+休假很明显就爆了 依雇主说法周休二日(例假为52*2=104)休假为国家假日12日 104+12=116日 还没算特休假…另外,劳动部的令释 国家假日可移去其他工作日的前提是“劳工同意” 台端虽然听起来不甘不愿 但还是同意的你不同意 有争议? 有意思表示? 不同意就先匿名检举吧...抱歉…一直把国定假日打成国家假日 = =+
楼主: lotusblue (笑笑)   2016-04-06 08:31:00
谢谢2位详细的解答!!!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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