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一家店面工作
面试时
说好是8点到5点半
休息一个半小时
就刚好是营业时间
每天上班打卡
几个月过去
某一天我去请假
写了假单
被退回来说
单子上头的请假时间要改成
7点50分 到 5点20分
同时口头修改大家的打卡时间
我知道劳工法律是写来保护资方,安慰劳方用的
法律写再好,资方大不了违法就好
反正怎么也查不出来
但是
公司在这种地方动手脚真得很令人不悦
提早上班时间十分钟
下班是责任制
公开给客户的开店时间
比内定的员工上班还晚
上午加下午一天只少多亏员工20分钟也爽
有人有这样的经验吗?
PS. 真想想试试5点25分打卡回家,顺便和5点28上门的客人说声“我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