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民族(中文) = 民族(日文) =/= 民族(汉语)

楼主: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24-05-02 18:34:56
整串文这几天讨论下来,感觉有些人像是在跨服聊天, 有的人在谈国际架构,有的人在讲政治现实,倘若碰到对方认知跟自己不同的就开始东拉西扯关联程度很弱的案例,甚至开始反串不同立场,自己扎草人给自己打。
在别的热门板或许这样做,可以当作水文永动机,战不停其乐无穷,但在这里并不应该作为值得鼓励的事情。 毕竟我们是一群同好,应该是在共同的基础上努力,想办法保护好这个大家长久共存的环境,而非整天闷头宣传自己宗教狂热般的信念或把别人辩倒、斗臭为乐。
我们也先回到历史上,大家应该都承认
当今世界的秩序架构就是建立在二战-盟军胜利
乃至冷战结束后 对权力版图重划的基础上。
这边就能举出几个影响至今的框架
1. 日本和平宪法与自卫队
2. 德国、朝鲜分区占领
3. 东南亚殖民地独立
再对照今日的现实,我们可以发现
1. 如今自卫队早就成为事实上美国力量在东亚最强的存在的映照,远超其设计理念所该有的功能。
2. 冷战结束后两德统一,但朝鲜依然维持分裂至今。
(有人说 两韩没签过停战协定,所以朝鲜局势任何变动 都要韩战参战方 中(共)、俄、美、韩
五方说了算,但两德统一时 也不见当初占领德国的 英、法、美、苏 去开会才决定两德统一的,这里就是现实利益驱动的体现)
3. 回顾马来、新加坡、越南印尼等地的独立过程,与其说是各国大头在会议桌上敲定的,更像是历经现实折衷后,加上一连串时局变动的结果。
从这边我们可以看到,框架与现实是可能存在落差的,这些差距 就是来自于一连串政治解释与摩擦来的。
做为一个历史爱好者,应该是要去研究这其中的过程,而非抓着一个不合现实的框架,或是片段的现实一直大作文章。
(虽然随便翻开新闻,这样的事情何其多
随手举几个例子: 在日本还是一直有人疾呼要严守宪法第九条,自卫队就不该牵扯被动防卫本土以外的事情。 美国也有人喊北约要自立自强,不要什么事都指望老大哥,或者是要盖墙把自己围起来,还要隔壁邻居出钱等等)
显然务实的行动才是推动历史的最大动力,在历史的进程中 人与人乃至国与国 之间就是不断透过战争、冲突、利益折衷等等 建构出我们所生活的现实。
在这其中能够在各方矛盾中,拉拢协调各方 达成自己意志成功的,会被记载为伟大政治家,
凭实力让反对者物理消灭或闭嘴的是独裁者。被反对者消灭或是时代淘汰掉的,大概会被说是悲剧英雄到小丑之间的某个形容词,端看他犯了多少错误。
生长在台湾(或在台湾生活)的我们,算是很幸运的能在短短的时间(大约2-3代人间), 经历了好几次的世界框架变动,改变了我们认知的现实,但也从而衍生许多待解决或是被刻意留下的伏笔。 这绝对不是我们几个在这里笔战或嘴砲就会有结果的。这些要仰赖大时代下一次架构重组才会有定论的东西,才是现行的板规有板规三,封印关于当今台湾国家定位的讨论规范出现的原因。
也要再次重申,本板目前禁止对于台湾/中华民国假设性的国体与政府架构变动的各项讨论?
C
但请各位留意,后续讨论如果有出现触犯板规三的情形,就会交由板主群讨论是否要进行处
分。
附注:板上依然保障陈述事实
譬如“台湾有主张正名制宪的人” “统促党做过OOXX主张”, 但如果是进入个人主张或是
未定形式的猜想,那就只能板规论处了
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民国的未来将 ”
“如果战争爆发,就会 ”
“事实已经很明显,就是OOXX已 ”
还是再次拜托大家一起维持架空板,这片大家可以共存互相讨论的难得空间。
作者: cht12341234 (55688)   2024-05-02 20:00:00
原来这里有版规喔
作者: fw190a (las)   2024-05-02 20:55:00
确实有点算忘记这条在发言了。跨服聊天倒也没办法的事,题目很大而分歧更大。除非能从最基底建构一个共通的框架,但感觉光是成立的可能性就能讨论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5-03 10:33:00
两德统一也是美苏英法4+2会议同意的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5-03 13:27:00
其实也可能现实会赶上框架 如果你问同性可不可以结婚公投当时明明说不可以严格说 是不可以用现行民法定义的婚姻来结婚但政府绕了个圈子故意指称这里的结婚指民法的结婚所以另立法案让同性结婚,然后这里的结婚不是民法的结婚用这种文字游戏来办到同性可以结婚然后你看现在谁敢公开反对同性结婚我意思是 当时公投的社会"现实" 明明主流是反对同性结婚但政府技巧的用文字游戏 弄了一个能让同性结婚的框架结果现在,不是现实来配合框架了吗?现实当然很重要,任何讨论基础都是现实但把现实当成最优先 其他后退 这缺乏理想我以为那才是可悲的地方恩恩,对于事情的解读,果然会有很多不同方向。您使用框架与现实什么是框架与现实呢?框架比较好定义,我认为是指书面上的规定,比如宪法 法律校规 这类,总之,文字化的规定要求等等什么是现实呢? 对应于框架,大概就是指社会上的实情这个实情可能指民心,也可能指一些更具体的行为比如,法律说 杀人者会有什么什么处罚这意思是 法律认为人不应该杀人 (不然干嘛处罚)但你知我知,杀人案是永远不会变成零的,这是现实这时,你要不要说,框架(法律),怎么不来适应现实呢(杀人案永不会降到零发生)其实,也真有框架来适应现实的情况通奸罪听过吗 现在通奸罪适应现实(永远有人通奸)去掉了。(可喜可贺?)/回到同性结婚,其实这个案立,在我看来,恰恰就是我主张的框架有时候要超越现实,是现实要去发展成框架的模样你自己都说了,同性婚姻的起点(应该是起点吧?)是大法官认为法律不允许同性婚姻,这个违宪不好意思,宪法,这不也是框架的一种最高级的框架从来没有说婚姻只限于男女是过去的民情认为结婚只限于男女较低一阶的法律民法去顺应当时的现实(民意),规定婚姻只限于男女(这不就是你在赞颂的 框架要适应现实 现实是老大)/最后讲到当时的公投结果,其实你还没发现吗你提出的资料,恰恰证实我的说法,当时民意不赞成同性婚姻,这是主流以下复制贴上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通过 (同意比 72.4%)同婚另立专法:通过 (61.1%)我完全没说错啊,我记忆中也是如此当时民意就是认为婚姻只限于男女同性的结合走另外的方案,就不是民法的婚姻如果我没记错,精准的用语是 同性结合注意 是结合 不是结婚!只是新专法里面让这个"结合"的所有权利义务去比照"结婚"也就是<法理上>这根本不是结婚 (不然干嘛不直接用民法)只是<现实上>因为这个结合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等,都比照男女婚姻所以结果算是用打迷糊仗的方式,让大家皆大欢喜守旧人士: 哇哈哈 你们就不是婚姻!进步人士: 哇哈哈 这就是婚姻啦~~~再说一次,当时的主流民意就是 同性不能结婚但可以结合,然后比照男女婚姻现在大家也习惯了所以才看来好像当时大家都接受同性可以结婚最后讲一下 回头去看 我认为那场公投结果 是刚好走在时代的新旧交替,多数的主流民众毕竟是老时代长大的所以接受不了民法直接改成男男 女女 也可以结婚但也察觉到,这是不可挡的趋势,所以同意走另外管道也就是主流(守旧)民意,保住了面子,但新一代的民意拿到了里子,反正就是可以在一起了,而且受到法律保障如果现在再一次公投,提出,反正都比照民法了为什么不直接修改民法这次可能就会成了/为了避面板主继续跟我讨论什么是当时的主流民意 对同性婚假设万一板主要继续讨论,则不好意思,请解释请先解释 如果当时主流民意就赞成同性结婚(动词)婚姻(名词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通过 (同意比 72.4%)同婚适用民法案:未通过 (32.7%)为什么不直接修改民法,甚至连适用民法都不行只接受另立新法律另外,这个新法,我刚特别去逐条查证感谢网络的伟大,不用两分钟就查到第 1 条为落实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之施行,特制定本法。(这是赋予法源)第 2 条相同性别之二人,得... 成立... 结合关系(这是定义男男/女女之间的"那个",是结合,不是结婚/婚姻)在定义清楚这叫结合,不叫结婚/婚姻之后后续法条开始处理现实上的问题比如你要怎么让国家知道你们在一起了实务上让你去户政机关沿用异性婚的结婚登记登记后的日常生活权利义务,基本全部比照民法再说一次,你不能因为实务上全部比照民法你就说当时民意同意同性结婚/婚姻很简单嘛 一个你绕不过去的说法破绽是那怎么解释下面两个公投结果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通过 (同意比 72.4%)同婚适用民法案:未通过 (32.7%)真这样赞同同性结婚直接用上面选项翻盘就好啦/好啦,到了最让我兴奋的地方啦~~~我这个人呢,从年轻时候,就特别喜欢说文解字特别喜欢看别人怎么搞白马非马这类的文字游戏我已经,喔,其实是您,您已经自己把公投结果贴出来了我呢,怎么看,都觉得这明明证明了当时主流民意反对同性结婚/婚姻,而您似乎认为这是证明了ok的,没关系的我已经把我的主张,写在上面 (不用我再重复吧)现在换您,您到底如何解释,为什么公投结果证明主流民意同意同性可以结婚好不好请您说明一下如果您觉得您上面有说了,那不好意思,我比较笨我看不懂,请再白话一些??先谢谢了 ^^/补充资料现行民法 第四编亲属 第二章婚姻 第一节婚约第972条 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第2条 相同性别之二人,得... 成立... 结合关系。(注意连法律名称都不给说是比如 同性结婚/婚姻施行法)(相比于民法正大光明地说 第二章婚姻...等)(这个新法满小气的,名称只敢模模糊糊说 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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