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皆知邻国中国,他们当前的决策制度为政治局集体领导制
总书记虽然政治局里面的老大,但是只能和政治局常委享有一样大的权力
不像台湾的总统或其他国家的总理对内阁那样有最终的决策制定权。
根据行政学白京生定律,集体领导制最大的问题,就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
常常演变成“集体领导,互相卸责”,特别是在面临政治危机时
集体领导制会让决策效率降低,且内部亦会产生小团体,
官员们会为了掌握权力/利益互相斗争,
而且人类有推卸责任的本能,这会令会议时间会和议题的重要性成反比
大部分的会议时间容易花在无关紧要的繁文缛节与形式主义的议题上
重要的议题反而容易用"协商"为借口拖延定案时间回避政治压力。
政治运作上,常委背后各自代表不同领域与地域的政商团体支持
若总书记想对一些特定的领域制定一些比较有改革性质的决策
该领域的既得利益权贵只要拉拢到几个政治局常委,就能让新政策难以定案,
或是即使定案后也窒碍难行。
这样很没效率,如果让总书记能迳自任免政治局所有的委员/常委
甚至干脆废除政治局,让权力集中在身兼军委会主席的总书记身上
以及让总书记能指定继承人、不受退休年龄限制的权力的话
这样总书记不就能排除政治压力,集中权力进行一些大刀阔斧的改革决策吗?
也不用再花费心力在政治局跟一群脑满肠肥的常委斗争。
又,废除退休年龄限制,能让有能的总书记有终身掌权的可能,
拥有指定接班人权力更是能确保良好的政策有延续性,
不至于领导换人后就人去政息,
也能让当前掌权的领导人能及早培育有潜力的亲信为自己的接班人,
又能降低接班时的斗争,特别是现在中共所采行的接班制度为隔代指定制
这种制度自然会形成两个轮流执政派系彼此斗争,
两个派系的斗争无形之中会给中国增加了不少政治成本
如果领导人能指定自己过世或倦勤时的接班人
这样就只会存在一个长期执政的派系,能够改善共党内部恶斗的弊病。
既然中国的政治系统,比起实行西式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
更加强调菁英决策、社会集体利益&确保决策效率的精神
(相对的,西式民主则是用牺牲决策效率,换取公民参与、个人权利保障以及分权制衡等
价值)
让总书记能任免政治局委员或干脆废除政治局、允许领导人不受退休年龄限制&拥有指定
继承人的权力
应该更能凸显菁英决策、社会集体利益&确保决策效率的制度精神才对啊?
请问各位,为何中国不进行这样的制度改革,让总书记的权力提高呢?
集体领导制不是和中国政治系统追求的价值矛盾吗?
板上有没有对中国政局比较了解的台湾人,甚至是中国乡民(最好还是共产党员)能帮我解
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