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单纯回应标题“基督顶替律法”
: 顶替这动词用的对吗?
: 马太福音:
: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 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 所以,成全≠顶替,应该换个动词比较不会有误解。
: 又或者应该说“耶稣顶替了你的死罪”,他是来成全而非取而代之。
: 而“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 “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 这句话在现代的引申会是什么呢?
: 肯定不是成天想着其他仅遵一般律法的教派弟兄有没有割包皮吧?
: 就算现代人都是没办法百分百遵行律法的,主内还是要努力,并且互相提醒才对。
: 作不到或碍难办到的,耶稣替你成全了,但那些你作得到的,为什么不作呢?
: 总不是人家在规劝世人反奸淫盗窃,扛精一句“你先割了包皮再来教训人”,
: 就能带来什么良性循环吧。
风大你好,你说的成全那面是对的
不过那并不是我们用顶替一词的根据。
如果只有那一节,那就是基督成全律法。
1.顶替由来
但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 加拉
太书 3:23
但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 加拉太书 3:25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作奴仆。 加拉太书 4:8
这节说从前我们在律法之下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转向那软弱乏用的蒙学,情愿重新
再给它们作奴仆? 加拉太书 4:9
保罗直接把律法评为软弱的蒙学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另一面却在其上引进更美的盼望,借此我们可以亲近神。 希伯
来书 7:19
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本于信得称义。 加拉太书
3:24
简单说,基督来到后,我们就不在蒙学之下。
比如爱神爱人,当然是好的。但这不能改变人内里所是,也软弱无力。
比方墨家兼爱,证严大爱,儒家仁爱
都是好的,但人是败坏的。
而基督是赐生命的,是爱的实际。
祂来了,使我们有真正的“素质”
而且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 哥林多后书 3:17
所以这就是基督顶替律法。
基督是全备自由完整真正的律法。
不再是字面的律法,这内住的保惠师(基督自己)在我们里面教导我们该如何行。
不再是外面的“字句”
而是里面的“生命”
这不是说外面字句不好,而是强调神所赐的是要我们里面“变化”
做得到当然去做没有问题。
没有人说就不要认真上班,帮助弱小。
而是越过越多实际增加。(正确方向的问题)
举个例子,读书不要猜题,而是要理解。
但也不是说猜题就完全不对,但理解才是方向。
还没理解的部分自然先猜题。
但方向总是往理解前进是正确方向。
学习心思置于灵是正确方向。
真善>>>>>>>>>人的善>>人的恶
而论到守律法
保罗在加拉太书说的是很清楚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转向那软弱乏用的蒙学,情愿重新
再给它们作奴仆? 加拉太书 4:9
这个蒙学,指的是“整套守律法”
与凭那灵,就是相对的(所以才用顶替)
这些都是寓意: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个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加拉太
书 4:24
这夏甲就是在亚拉伯的西乃山,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儿女都是作奴
仆的。 加拉太书 4:25
整套律法,都是奴仆,妾。
目的是为引我们归向基督,基督既已到了。
我们就不在律法以下了。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轭挟制。 加拉太
书 5:1
这就是指还在字句遵守任何一条律法
因为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效力;惟独藉著爱运行的信,才有效力。 加
拉太书 5:6
这是新约的路,
我说,你们当凭著灵而行,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 加拉太书 5:16
同时这样做,也真正满足了律法
因为全律法都在“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一句话之内,得以完全了。 加拉太书 5:14
因为基督就是律法的实际
原来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着义。 罗马书 10:4
当然你要用规劝角度来看。
天然善总比天然恶好
认真过好每一天生活,劝人为善等等
这都是世人好人的观念。
(不从圣经角度看,总比为恶好)
然而不是圣经真正要表达神人的观念。
使你们被充满,成为神一切的丰满。 以弗所书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