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混淆条件及后果的范畴谬误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8-08-23 10:57:15
一、救恩的条件除了信,不可增加,否则是律法主义。
二、信的后果包含称义及成圣(先跳开对于成圣概念在神学上的专业及复杂讨论),
不可减少;若砍掉成圣,则是非律主义。
其实就这么简单。
所以
条件:信
后果:称义(得救)及成圣(行为)
若把条件加上行为或其他教条,则是律法主义或行为称义;
但若把后果减去成圣/行为,则是非律主义,乃至于背道。
高级一点的非律主义,例如路德的学生,
是说后果没有减去成圣,只是该成圣跟圣经/律法的学习(可以)无关,
只要在圣灵经验上面深入即可。当然有可能成就论善功中的“第一种人”,
但也可能就是虎烂而已、只是增加偏离圣经真理的暧昧与危险。
low一点的非律主义,
例如路德#1RVX39o6 责骂的对象(他对农民革命有复杂的想法跟情绪,可参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986666&language=big5),
或是潘霍华批判的廉价恩典,
那就是没有成圣的果子,造成让人怀疑是否有圣灵内住,
而没有圣灵内住,恐怕有没有真信都是问题;
或者就是阿民念派所谓的“亵渎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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