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基督徒的自由

楼主: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8-03-01 02:20:47
※ 引述《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之铭言:
: 协同书是信义宗仅次于圣经的第二权威喔,
: 你要怎么去拆解人家的系统?XD
: btw, 协同书就把四大信经列在里面喔XD
: (少了迦克墩啦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ook_of_Concord [注一])
: 所以除了那部份是第一层,其他里面的信义宗信条都是第二层?XD
对,我会说除了信经部份,其他都是第二层。当然这是以泛基督教的
立场来说 (天主、新教、东方),信义宗内部会把自己的信条当第一层。
所以你的问题就是,信义宗会把自己的信条当第一层还是第二层?
这不是废话吗? 你觉得勒? 但这不代表这是符合泛基督教的。
所有属于基督教的宗派都必须要承认信经,这个部份没有什么各自
表述的立场。
:
: 还有,什么芝加哥的圣经无误论宣言,
: 四大信经里面没有讲圣经无误论喔,
: 所以这算第二层?XD
要看你是哪个宗派阿,泛基督教来说,这是第二层,而且连“无误”是啥都吵不完了。
还是你要跟我说,哈哈美南说这是第一层喔,美南的neo认不认帐?
:
:
: 你现在是用小学生的数学要否定大学的微积分就是了XD
哇,自己认为是大学微积分的程度喔? 何以见得?
:
: 我上面讲的,对有哲学常识的人,看了就懂,
: 原文的引文、页数都有了。
干,引用完整原文的是我不是你好吗?
:
: 那个部落格讲的跟我讲的一样
: "如果没有自发/自由--即没有其他原因,自己是自己的原因--的第一因"
:
: 这就是康德哲学讲的自由=没有其他原因,自己是自己的原因=第一因。
: [注二]
:
: 第一因的概念是什么?
: 就是一个“因果序列”(causality)的起头,
: 康德哲学认为自由的因果序列是不同于自然的因果序列,
: 就是说自由这边另有一个“第一因”不是被自然因果序列给决定的,
: 这样才有可能有别于自然的因果序列。
:
: 若这个微积分的说法是我掰的,
: 那个部落格的作者会讲的跟我一样吗?
:
: 你说小学的加减乘除里面没有这些东西,对压,乖,去玩你自己的玩具就好。
我把康德的话重贴一次给你看:
Caus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of nature is not the only causality from
which the appearances of the world can one and all be derived. To explain
these appearances it is necessary to assume that there is also another
causality, that of freedom.
康德自己就说 "there is ANOTHER causality, that of freedom" 。你跟我说这是
第一因? 尝试打脸原作者,跟我说是微积分? 你这是奇幻数学、没照公式与程序跑的
好吗?
: 你好好笑,
: 要怎么检验真理,当然要先厘清真理的论述方法。
:
: 若真理是Correspondence theory,那检验法就是“是否符应”;
: 若真理是Coherence theory,那检验法就是“是否融贯一致”;
你的假设是
若真理是 X,那检验就用 X1
若真理是 Y,那检验就用 Y1
但我的论述是:
真理只有可能是 X 或 Y,你可以用 方法1 或 方法2 去描述,但不代表 X 和 Y
同时成立,或是方法 1 或2 是真理。 我原本对你的反驳就是讲真理非“多元”,
你跟我说论述方法很多,所以真理是多元的。啥鬼?
换个比方。
我要你算 1 + 1 = ? 你可以用中文重写公式,也可以用英文重写,但不代表答案
有好几个。 2 = two = 二,这是同一个答案,不是啥多元真理。
你的论述错误在于你把方法讲成是真理。论述真理方法很多又如何? 若是有“真”理,
那它必定是有一个“真”的答案。我管你是用英文还是用中文,这根本不构成啥
多元真理。
跟你论述还是用小学数学好了,我怕用微积分超过你能力太多。
: ...
:
:
: 真理=第一因,
: 但基督徒称其为上帝,
: 女性主义者可能称其为女性价值的自觉,
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我们所谓的 真理 和 第一因,都是在讲
The Truth
The First Cause
你的论述好像是说,阿没啥 The Truth,也没有啥 The First Cause
通通都 a truth、 a first cause。这啥鬼? 如果都是无定论,那是
要讨论啥? 每个人都可以随便下定义,我讲什么,你有啥基础反驳?
最好笑的是,主张多元的人在反驳我的论述。是只有你的论述是多元、其他人
的论述不是多元的一部分喔? XD
: ...
:
: 只要是普遍成立的真理,就可以是第一因;
听你在胡诌。第一因可以随便这样重新定义的喔?
1 + 1 = 2 算是普遍成立的真理吧? 这是哪门子的第一因? 你在工杀鬼?
:
: 当然基督徒要说,女性的价值是上帝造的,不是第一因;
: 女性主义者则说,基督教的上帝是男性沙文主义造的,不是第一因;
:
: 故我讲的只是要先把平台跟共识做出来,
: 没有说这个平台就让大家观点一致了。
:
: 你分不清楚共同平台,与使用这个平台去发展不同观点,
: 这二者的差异吗?XD
:
: 平台是“真理使人自由”(同),
: 各方使用此平台则有对“真理”不同的观点(异)。
:
: 这些“异”要怎么处理、检验、对话?
: 就又回到前面的真理理论:
: Correspondence theory
: Coherence theory
我反对重新随便更改公定定义。你这样随己意随便改定义是要怎样讨论?
都你讲就好啦,别人都错的,因为不符合theologe发明的奇幻定义。
The Truth 、 The First Cause 可以这样随便改的喔?
: 其他neo的奇幻废话与自我混乱,我就不予理会了。
我的论述都是用公定定义的好吗? 我可没像你在随意发明定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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