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 th,还是没有分辨出关键不同
: 神所吩咐的,人去行
: 我们来看看这件事。
: 神吩咐不可贪心,
: 所以非基督徒可不可以去行不可贪心,
: 当然可以,可是越行,就越发现自己的肉体本身就是充满贪心。
: (罗7)
: 神吩咐不可贪心,自然是希望人不可贪心
: 但同时也暴露人里面就是充满贪心(律法暴露人的罪)
: 必须要有神的生命(生命之灵的律)
: 才能达成真正合乎神心的不可贪心。
: 这就是律法总结就是基督。
: 没有重生的人,凭自己(心思为善的律)行不可贪心,与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不同
: 不要再持续混为一谈了。
其实引用罗马书并不能停止th的攻势
这样讲吧,你的例子不好,因为行善跟不贪心是有差异的两种概念
怎么说呢?
卖十元便当的阿婆,并不是因为律法的规定所以她认为只卖十元比较好。
信佛的陈树菊,她的捐献也不是因为大家都说好,或因为这样是对的。
你说神吩咐不可贪心,这些人非但没有贪心
她们的分享与奉献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得到,即使是基督徒也不例外,
如此这般,要如何解释不在神里面的人,可以更为慷慨乐于布施?
不是我们在这边说“人皆有罪,她们与我们并无不同,作的都不是神喜乐的事”
或是假设“她们也有挣扎,也许她们本来不想这么作”就能解套的。
你很软弱,我也很软弱,作为普通人,要承认这些很简单。
那这些少数人为什么没有表现出普遍的软弱呢?
又是怎样的意志,让她们决定作一些律法根本没有要求人们作的事。
老实说我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是谁让她们能如此无私。
th为什么要持续骚扰这议题呢?因为他认为这些都是神给的,
即使这些人并不信主。但为了反驳th,所以硬要找不适当的经文,
会是好的作法吗?
保罗说立志为善,那是发自内心,推己及人,而不是要人以己度人吧。
今天除非你我能知道便当阿婆或树菊桑是出于怎样的信念作那些事,
否则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评论他们行出来的善“是否由不得自己”,
都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作不到的反而去论断作得到的,
自承贪心的人推测所有人都是同一般贪心,不觉得很容易理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