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6 16:35:45推文我有推个影片
https://goo.gl/H1pLnL
推广一下, 整个重点我觉得是说
用平等, 人权, 罪, 毁婚灭家等, 都太糢糊了. 用中立态度说我不管反正是不伤害人的,
也不会work.
讨论婚姻的目的是必要的.
以一开始的学生Mark的看法, 神学上婚姻和性行为的目的有两个
1)生育
2)强化两人间的连结
而最后面想要推论支持同婚的大法官则说:婚姻就只是两人的亲密关系, 跟生育完全无关
.
婚姻显然不是只有生育, 否则不孕者就不该结.
所以准确问题是:婚姻的目的是否包含生育?
以圣经来说, 有教导生养众多.
以目前法律来说, 我看起来是有依“期待结婚者生育”的角度来立法.
或者台湾传统价值观, 我觉得也期待结婚者生育.
那么, 怎么argue婚姻跟生育完全无关呢?
(贴影片也是因为, 影片包含了很多大家不断重复的观点, 而影片中论述我觉得中立而清
楚)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6:50:00因为结婚与否关系到子女权益啊,民法继承篇多看看吧在法律上,婚姻决不是这么单纯只是二个人的事对了民法还有亲属篇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6 16:52:00我是这么认为的阿, 不只是两人, 也不只是相爱.只是最后大法官直接claim: 反正就是两人的亲密关系..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1-26 17:02:00我觉得这种讨论很好啊,讲出利益得失,不要每次一开头就把同志打成畸形,有病,需要被矫正,然后站在这种立场说要跟我们谈,怎么谈?
我不清楚楼上是在哪里看到圣经教导同性恋是有病、畸形,这其中好像有点误会?圣经教导是奸淫是罪sin,而世人都犯了罪,我们都需要依靠基督救恩来帮助我们远离罪。你要不要先理解一下圣经的教导和用语,不要看到黑影就开枪。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0:57:00畸形、有病是我讲的,没错阿,有sin的同志伴侣来到反同的教会,难道不是用需要矫正的态度来对待吗?更不要说你把同性性行为摆在奸淫底下?哪节经文说若忠贞的同志伴侣也算奸淫的?硬要说是可羞耻的“逆性”,若按字面遵守,这不叫畸形、有病、需矫正,不然叫什么?对了,一般反同教会是说“不正常”啦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1:00叫做顺从本性犯罪啊,神逻辑天才刷存在感也不用这样配合外邦人吧,不觉得丢脸吗?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15:00他引用我的话,我就出来解释清楚,如此而已。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1:28:00那你简直增加对立与纷争.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1:38:00讲实话的确会造成纷争。但要讲出实话才有可能解决纷争的根源。不是不讲实话,纷争就不存在。坚守字面规条而非价值的教会,的确认为有罪的同志不正常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是事实。应该说逆性的同志不正常。逆性的同志很可怜、需要关心。我从价值/精义出发的角度是认为所有人都不正常,不用专挑同志来讲。而生活的问题就是回到价值的准则。价值的准则就要回到十诫、回到示玛/大诫命来谈。并且是用登山宝训的眼光来理解妥拉(十诫/示玛)。否则重字面教会讲的“爱同志,恨/讲清楚他的罪”如何实践?不就是把他的性倾向当成不正常,来容忍或矫正吗?容许他们成立同居受保障的伴侣,是容许不正常;但不能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1:53:00这就是你解用爱说诚实话解的跟人不一样的结果. 没人说要不讲实话.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1:54:00接受他们进入婚姻,正因为他们是不正常,故我们的容忍是有限度的。但容忍不正常是出于什么样的价值考量?还是要回到十诫、回到大诫命来做评估。认为他人比自己还要不正常,那就是歧视,就是违反大诫命不正常的我们可以进入婚姻,那同志要进入婚姻当然可以。认为同志会在婚姻关系中合法化、神圣化逆性的性关系当然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10:00没有在比较谁比较不正常的. 接纳A, 像主耶稣愿意接纳所有seeker. 真理教导还是教导, 与A依旧建立关系. 没有要认识不太熟就按圣经拼命指出A的罪.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10:00可以,但我们在婚姻中不也每天犯一堆淫乱等罪,有资格定罪别人?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11:00不是很清楚吗? 没有人有资格定罪.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12:00同志结婚后,他们认为性行为有没有罪,那是他们自己要面对神的。否则伴侣法不也是合法可以性交,只是少了婚姻的名份;但为何可以剥夺他们的名份?不就是认为他们比我们不正常?同志结婚是罪,或同志性交是罪?重字面教会有没有想清楚?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18:00Ideal伴侣法是保障权益, 跟同居, 性交, 都无关. 除非伴侣法加上履行性交, 同居义务.而且, 我觉得, 影片若有看, 讨论婚姻的目的才是立法的根基,也可以用圣经讨论. 比整天扯人权, 平等, 罪, 好多了.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26:00所以伴侣法不但剥夺名份,还剥夺性交、同居义务?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27:00义务叫剥夺啊?我说的是ideal, 实际谁知道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28:00听同志们讲,就知道他们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婚姻观。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30:00而且应该先论同婚, 婚姻, 是否可行或必要, 有结论后才去管其他alternative不是什么二选一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31:00同志一样在传统中长大,他们对于相爱两人走上婚姻道路的观念跟我们是一样的。甚至传宗接代方面,他们也是有这样的观念。所以他们会努力借精、借卵、领养,等等方式去满足传统的要求。成就夫妻各自的潜能、让子女有美好的未来,都是他们同样持守的价值。故同志的婚姻观哪边跟异性不一样?婚姻观指的是婚姻的目的与价值。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41:00那就要去argue同婚同样可达成这个生育下一代的目的, 与异性婚本质上没差. 但这未必是事实, 也不是调查几位同志同婚观就可以下结论的.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42:00硬要我们这些同样不正常的人去说他们不正常的话,那就是像有难怀孕问题的男女结婚类似的状况。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44:00基本同意生育目的的话, 麻州大法官的claim或其他很多人的误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44:00是精神(传统)去驱动身体(生活),而非反过来。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45:00解:婚姻就是只是两人相爱的亲密关系, 这个误会先澄清, 才有办法继续针对这个生育目的讨论.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46:00同志的身体跟我们不一样,但精神/传统可以是一样的。相爱-生子女-夫妻互相成全与发展-子女受栽培与成长关于婚姻,我想到的就是这四个主题。前面三项应该不是问题,故真爱联盟/护家盟都是针对第四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49:00立法保障不是只看精神/传统吧, 而且我也不确定是否同志都如你所说有default 生育. 之前看的google资料, 有想要下一代的是少数.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51:00台湾的同志当然领受了台湾传宗接代的价值。当然,传统是有破洞的,可是台湾传统家庭的比例还是大多数。所以我反对伴侣法也是认为会把破洞弄更大。要保障同志的伴侣权益,目前只有两条路,就是同婚跟伴侣。微修法等等其实都是(不完整的)伴侣法而已。当然第三条就是不保障,但这是大家都不接受的。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2:55:00不完整的伴侣法, 足够保障权益就可以阿.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2:56:00那就更可以适用到同居的异性恋了,就是把传统弄得更大洞同志他们认知自己就是一般的爱情/婚姻,不认为与异性恋不同。我们若创造伴侣制,就是让他们远离他们脑中的传统若同志的爱情/婚姻观远离传统/宗教,那会是一个怎样的新世界、新文化呢?至少我不认为是强化传统/信仰价值的状况。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3:01:00微修法也可限定同性阿而且倒底哪来的同居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3:02:00那还是会强化婚姻以外的结合概念。同志认为自己是正常人、认为他们的爱情/婚姻是正常的,但反方坚持要他们认知自己不正常这样子...。正常人、正常的爱情/婚姻,就要受到传统/信仰价值的规范那不正常的人/爱情/婚姻,要受到什么规范呢呢?反方的作法只是让同志真的走向“性解放”的道路去而已(这里的“性解放”是被污名化后的概念内涵)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3:09:00当然会. 强化某种结合, 如朋友, 领养, 现在定了个同性特殊关系人.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3:14:00许多反方坚持要把他们当外星人,但我从教牧学的角度来说,如果真的是外星人,那要怎么教导阿?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3:15:00这还是回到婚姻的目的, 立法, 不是什么性解放的问题. 看这特殊同性关系人的条件怎么定.Seeker当然不是外星人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3:17:00首先你还是要回答,为什么他们的爱情/婚姻是外星人他们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外星人,为什么我们硬要他们认知自己是外星人?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3:27:00你可以自己回答: ㄧ个人不觉得自己犯sin, 那是否还是sin.是否需要让他认知这是sin.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3:34:00有缺陷、不完全的爱是sin,我们小不正常、他们大不正常?除了逆性这点外,有哪一个价值点是我们跟他们不同的?不完美的人还想进入婚姻去守不可能达成的承诺?那教会也应该告知每个想进入婚姻的人这样,并且说这些不完美婚姻都应该另外立法,因为有sin、不认知sin。相爱-生子女-夫妻互相成全与发展-子女受栽培与成长还是回到这四个主题来,哪里不同?保罗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林前7:1)保罗认为不结婚比结婚更蒙福,基本上就是在谈人性的各种缺陷,就是sin;故有缺陷、有sin的人,进入婚姻,就是在破坏婚姻。并且减少传福音的时间与心力。所以我们跟同志在sin的处境上有何不同?有sin、没sin,是进入婚姻的条件吗?(先休息,辛苦了!)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3:49:00立法还是教会教导? 立法的话, 看现实限制, 再随便google了ㄧ下台湾的, 支持同婚方的调查: 台北15xx同志, 67%有意愿下一代. 立法不是看婚姻是否完美. 教会教导也不是看法律.如果你要朝教会教导这方向的话, 你变成要argue教会要在教义上如接纳不完全的婚姻那样, 接纳认可同性婚姻也是婚姻, 然后在同性这点上完全后, 婚姻就没了---跟其他的婚姻不完全相反吧!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3:58:00简回:1.是谈法律及其效应(教导是效应的问题) 2.同志的sin是违反婚姻的目的,还是只是不完美的达成?(晚安~)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04:36:00解决这个"sin", 婚姻就没了. 你说是否违反达成婚姻目的?晚安.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10:46:00但目前没有解决的迹象吧 除非要开战XD所以还是要在接受这个事实/这群人存在的状况下,去考虑如何共同生活(法律),以及如何教导(教会)的问题。我想开一个文问,到底基督徒对于同志的人生规划是怎么想像的。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11:03:00sp2有说他的亲身看法阿. 当然可以接受有这群人存在, 但婚姻的目的依然是如此, 与其冲突也是事实, 不是“没有解决”就可以避掉.当然如何在教会中或生活中与同志相处, 对他们的看法, 这是值得进一步厘清的.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11:21:00有数据是说只有1%左右得到“矫治”,而且大部份变成无性/独身的状态;就算比例再拉高一点好了,但目前就是存在“矫正”不来或不愿被“矫正”的人存在,故单纯讨论他们这些99%或再少一点比例的同志的状况。
楼主:
GSXSP (Gloria)
2016-11-27 11:31:00Universal rule: 建立关系+在爱里说诚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