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为何基督教对同志那样反感?其他宗教不会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02 00:28:12
我觉得这里有个操作错误的地方:
1. “法律并没有禁止XX”的意涵,可能有两种诠释:
a. 法律对XX的保障并没有被排除。
例如:法律没有禁止外国人可以上学。
外国人可以上学,享有受教权。
b. 法律对XX并没有进行处罚。
例如:法律没有说不能伤害自己。
伤害自己不会使自己受到处罚。
2. 今天同性婚姻的主要争论是我们是否有必要以婚姻制度,保障同性伴侣权益。
目前国家不提供或至少尚未提供同性伴侣保障,
结果跟我说同婚不犯法也没少掉权益,你确定有搞懂争取同性婚姻的诉求嘛?。
从上面的两种诠释或操作来说,
“法律没有反对同婚”,应该不是说同性婚姻本来就有开放登记吧?
: 推 neohippie: 法律并没有反对同婚阿,你在台湾如果举行同婚 11/01 20:09
: → neohippie: 完全不犯法,而且有没有结婚也不会少掉公权益 11/01 20:09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11-02 00:57:00
我的说法是 1b,指的权益是像美国的家庭保险那种,实质,并且对每日生活都有直接影响的东西如果你讲的是比较抽象的,像是名分、共同抚养权、直属亲属等,我的原论述都没有算这些是“权益”说有影响嘛,可能吧,但主要争取的还是社会观感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1:02:00
话说有个论点:目前同志在婚姻上与异性恋一样, 都可以和异性结婚, 都不能和同性结婚. 要求和同性结婚合法与报税医疗等, 是[额外的权益]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11-02 01:03:00
(当然我是以局外人的角色在讲自己的有限理解)我的感慨是,美国这边基督徒没有一开始就大力的推动全民健保这种东西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1:21:00
那是“间接歧视”依照那种说法禁止黑白通婚不是歧视,黑人能和黑人结婚白人能和白人结婚, 所以禁止黑人和白人结婚不是歧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1:23:00
是额外的权益. 澄清:此论点本身没有要用因为是额外的权益来反对, 只是再说平权问题. 另外那是学校是距离, 不是喜好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1:23:00
黑人和白人结婚是额外的权益?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1:31:00
“额外”是对谁额外?对异性恋当然是额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1:31:00
当然若此额外的权益对整体助益就可以promote, 这论点只是在说平权问题.都是额外阿.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1:33:00
原住民自治对汉人也很额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1:41:00
种族跟喜好取向不同. 是说整体助益当然也包含照顾少数族群.只是依种族定义的和依(天生或后天)喜好取向定义的, 肯定有所不同.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1:43:00
就算不同,还是只对异性恋额外白人和黑人结婚是额外的权益可以去对黑人说唷。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2:01:00
对所有人额外阿.. 不是解释了吗. 你要去对黑人说可以阿,我没有这需求. 话说我不太知道同性性取向是认定为少数还是非少数. 关系到原住民类比.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2:08:00
所以法令只有男人能投票,女性要求投票也是额外的权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2:16:00
这不算哦, 我不知道要怎么把你那句换成所有人都xxxx, 也许你教我一下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2:17:00
所有人当中只有男人能投票,那女人要求投票就是额外的权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2:20:00
所有人都能xxx 你看一下上面同性和黑白人的例子再造句.只有男人能投票这句就不符了.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2:35:00
所有人当中只有同肤色能结婚,要求不同肤色是额外权益?看不出来, 为啥一个可用"额外", 一个不算"额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2:37:00
是啊, 这前面黑白人那边不是说过了?男人女人投票不算, 这不清楚吗?依现行法令所有人都能xxxxx状况下, 要求所有人也可ooooo就是额外的权益, 这样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02:59:00
虽然前提是所有人,不同肤色不能,没阳具也不能, 都额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3:17:00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论点只应该是在说, 同婚合法化可视为:依部分人天生或后天的喜好取向, 争取额外的保障权利. (可能为了更自由, 可能为了解决社会问题, 也可能为了心中的义)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4:10:00
教徒以圣经创9:25、28:1未19:19申7:2,23:2来反对黑白通婚我只想问同样拿虚构的破烂小说圣经来解释 为何会不同1960年代 黑人白人法律上可以通婚之后 教徒就偷改圣经解释?不要脸到极点 历史上永远在扮坏人我的权益就我的权益 额泥马外http://tinyurl.com/ok6flcq 请看第4个星号 理由和GS多像*禁止跨种族通婚没有违反平等原则。因为白人也不能跟黑人结婚。这法律没有在白人和黑人间形成差别待遇。请大家支持对宗教团体课税 这些人没缴税是偷额外的权利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4:57:00
如果想讨论欢迎, 想攻击实在不必. 1我已经澄清过这论点没有要当直接理由反对同婚立法 2经文要讨论认真讨论, 贴出来比较, 你第二次丢这些经文了, 之前回复你没有理 3不论圣经,种族定义的族群与喜好取向定义的族群本身就不同.就算你自行Claim也不会改变两者皆可视为额外权利的事实. 额外权利也不影响黑白通婚是正确决定.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03:00
教徒以圣经创9:25、28:1未19:19申7:2,23:2来反对黑白通婚圣经根本不值得任何讨论 牠造成的恶果就是败坏一切的源1960年代的教徒肯定没有见过什么额外额外的murmur教徒教徒反对别人的权利是传统 反女权反废奴反黑白通婚你的"额外论"不能解释教徒的前后不一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13:00
你想讨论圣经观点请看2, 想讨论非圣经观点请看3.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14:00
圣经观点请看申命22:28规定强奸犯娶受害者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马太10:36人的仇敌是家人圣经对小孩的观点请看撒母耳记下12:9上帝残杀无辜小孩国际高智商组织的观点MENSA国际智商组织39/43项统计宗教信徒与低智商显著相关史实观点教徒以圣经创9:25、28:1未19:19申7:2,23:2来反对黑白通婚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24:00
真的要讨论想知道为什么经文是那样, 就客客气气的开一篇文章问吧. 除非你只是想有攻击的依据, 不想面对事实, 不断的重复.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26:00
什么 原来照搬圣经是"攻击" 你真是不理性 不想面对事实教徒整天就是吹嘘圣经 不断的重复 从来就不客气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28:00
你可以开一篇, 把经文贴出来, 前后文, 再仔细讨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29:00
经文的错误有几十万个 要开篇根本开不完 而且早开过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0:00
有什么疑问, 就讨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0:00
对于其他有理智的书籍 只要错误一个地方就觉得丢脸要改版像圣经这种错误数十万计的地方 根本不再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1:00
一个一个来阿, 只要一个显然不合理就好, 不需要几万个.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2:00
杀人犯都自己承认杀数千万人 还有脸说一个一个来 你省省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3:00
你不想讨论圣经观点, 那就不需要把圣经当成依据, 讨论不假设圣经正确也可以.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3:00
我上面提到的每一个地方你都招架不了啦 招架不完啦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4:00
除去圣经 教徒还剩下什么? 0你自己一个一个答辩呀 你要一个一个去就快去 也没人挡你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5:00
丢一大堆不看细节本来就不好. 要讨论就仔细讨论, 挑一个你觉得最重要的开始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5:00
圣经观点请看申命22:28规定强奸犯娶受害者 来 快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马太10:36人的仇敌是家人圣经对小孩的观点请看撒母耳记下12:9上帝残杀无辜小孩呵 我们既看细节也看整体 而你这种教徒既无细节也没整体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7:00
你有要认真仔细讨论当然会有人回答, 我也会参与回答. 这样丢然后不讨论, 不想了解, 当然不会想理你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8:00
圣经对婚姻观点请看申命22:28规定强奸犯娶受害者 快讲呀你这样不敢讨论实在很丢脸耶 谁丢了不讨论呢?你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38:00
有想了解, 挑一个, 开一篇, 就这样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39:00
不是说要一个一个来吗?我说一个你就快点给我答一个一个一个来 怎么变成只剩一个呢 不好意思 你有墨水的话可尽速回答 不用在那边废话了 你这种我见多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40:00
重post一篇, 显示你想了解, 并希望理智了解.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40:00
我了解直接看圣经 看你干嘛 你以为你是谁呀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41:00
快速回答我不觉得你会满意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41:00
每教徒就是这样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慢速又答不出来表示你一无所知好来 第一个 限两分钟回应圣经对婚姻观点请看申命22:28规定强奸犯娶受害者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43:00
真的想了解就post一篇囉.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44:00
两分钟快到了 到了我就要问下一个 没时间等你这种真的想了解 我们就直接看圣经 不会看你掩过饰非好了 时间到 GS对圣经这一段根本一无所知再 来 下一个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马太10:36人的仇敌是家人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47:00
两分钟也是快速讨论.. 申命记的规范大半是对当时犹太人,原则来说基督徒会按耶稣基督的解释与教导, 和旧约诫命的原则. 把经文贴出来, 给所有人看, 会比较清楚这个规定在说什么.一个问题, 你觉得解释不合理, 就暂时不需要下一个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50:00
错 申命记是重申上帝最重要的戒律 另外 你不会自己查经?错 你的错误解释不合理 你就不需要来扯下一了另外我要提醒你 你的同伴对同性恋一重申申命记唷 乖下一题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马太10:36人的仇敌是家人圣经对家庭的观点请看新约路加12:51上帝来是叫家人相争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2 05:53:00
对家人仇敌那边是为了信仰不怕家人逼迫,这么简单都不会连一点理解力,阅读力都不懂读啥都一样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54:00
就继续讨论本来的阿, 申命记有很多诫命, 并非是一条一条遵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54:00
哈哈哈 前后句没有任何一处提到信仰喔 不要乱掰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55:00
对了 为了信仰 可以与家人为仇敌 教徒竟视为理所当然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2 05:55:00
就说你缺乏上下文加理解力了没听耶稣又说要爱仇敌...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5:55:00
我在你开一篇认真讨论前, 不回好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56:00
这是什么邪教啊真是可怕 家庭竟这么一文不值 得证所以视家人为仇敌 是因为反正耶稣说过要爱仇敌 哈哈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2 05:57:00
果然是毫无阅读能力加恶意扭曲别人话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05:58:00
那我们也可视耶稣为仇敌囉 反正我只要再补一句我爱仇敌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2 05:58:00
一个心中充满恶念的人,在那喊别人不义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02 06:59:00
麻烦要讨论就针对主题讨论即可仇基是你的自由,但一直刻意把讨论方向带偏是不行的Jeby171请自己留意一下,G你可以不用刻意理他常有些人趁著讨论特定主题就趁机开地图炮,此风不可长如果Jeby171无法自制,把讨论控制在同志议题上依9.1处置,合先述明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08:39:00
GS会认为同志目前仍能结婚 只是选择不要 是否就是在明示婚姻双方不需要爱情啊@@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08:54:00
不太懂l, 什么意思?那个论点是在说权益, 无法按喜好取向跟同性结婚, 或说爱而不结, 并不imply结婚不需要爱.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11:22:00
我假设你的论点是 目前要享有结婚的权益已有透过和异性结婚的手段 所以争取同婚是争取额外的权益 然而 若把相爱作为婚姻的构成要素 那么现行婚姻并非同志所能享有的权益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6-11-02 11:45:00
笑死人了 那就可过同婚废除教徒结婚权利好了到时教徒再来出取教徒结婚权 我再来说教徒有权利和同性结争婚 GSXSP那一套额外论根本就不用去辩 太没有水准的言论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4:49:00
如果谈相爱, 那是另一个问题. 相爱并非构成婚姻的“唯一要素”. 婚姻并不全等于爱. 决定婚姻也不单靠爱, 但婚姻之后一定得产生爱. 至于若是用相爱来justify权益, 在我看来也不合理, “两人相爱就得给予这两人目前婚姻定义保障的权益”, 会包含到不只同性婚.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14:58:00
女人争投票权,依部份人天生或后天性别,争额外保障权利这样也通喔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00:00
简单来说, 若把婚姻定义成相爱, 同性就无法行使权利. 但现行定义不是这样, 这样定义不合理, 这样定义也会出其他问题.Kale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已说过只让男人投票无法类比.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15:04:00
规定没阳具不能投票,女人不能投票就是额外权利,这样。^争取投票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15:16:00
“婚姻之后一定得产生爱”你确定你真的知道同性恋是什么吗 即使按照你的论述 现行法律依然没有保障到同志欧L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17:00
你要造出“所有人都可以如何”的句子, 所有人都可行使那权利.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15:17:00
OL 那按照你的话 我并非争取额外的权益了欸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20:00
前句是回kale. 我讲的那句婚姻之后一定得产生爱是我认为婚姻与爱的关系, 并没有在说同性恋.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15:21:00
所有人都可啊,女跨男变性的后天男人就可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22:00
有无保障权利看婚姻的定义, 为什么按那个论点依然没有保障同志权利?@kale, 又不晓得你在说什么了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15:25:00
我也不晓得你说什么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27:00
Ok.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02 15:28:00
“婚姻之后一定产生爱”更是不知所云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15:29:00
同性恋的定义就是只会爱上同姓别的人R 啊你又认为爱是婚姻中必定要产生的东西 所以因为同性恋无法对异性产生爱恋 因而无法满足您对婚姻的看法 换言之 就你的论述同志的婚姻权益是被剥夺的要反驳我的论述 是要将婚姻定义为与爱无关 懂吗你自打脸到我都不忍心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32:00
婚姻之后一定得产生爱, 因为已经下了决定要爱. 但那里只是表达婚姻不是只用爱定义, 然后顺便说一下我认为婚姻与爱的关系.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2 15:38:00
无解 装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2 15:54:00
I see. 我对婚姻和爱的看法是决定和选择, 同志可以对异性表达, 行动, 照顾等的话, 就符合我对婚姻这部分的看法. 我不是在说感觉. 但无论如何我说过相爱是另外的问题, 权益来说自然是照法律定义.法律定义确实不包含爱(感觉), 权益来说以此讨论. 但这不imply结婚不需要爱, 只是在法律上不需要爱(感觉).怎么推论呢?(另外, 用不到的权利, 好像还蛮多的吧, 我觉得都还是权利)(此权利我不用or用不到, 不直接imply没有平权, 所以以定位来说, 是额外的权利, 问题是这额外权利是否要被建立)(在这里, 用不到现行婚姻权利, 应该是指不想要使用现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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