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保罗基督教会在限制与夺取神的赦免权

楼主: angke (angke)   2016-04-03 02:10:35
※ 引述《sCHb68 (sCHb68)》之铭言:
: ※ 引述《angke (angke)》之铭言:
: : 一
: : 神才有权力给人定罪,如果一个人的过犯被神赦免没有定罪,就是没有罪,
: : 并没有你所指责的以有罪的为无罪的问题存在。
: : 民数记14章 的经文你要整段看,而不是选择性断章取义只引个半段。
: : 14:18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
: : 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 14:19 求你照你的大慈爱、赦免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从埃及到如今、
: : 常赦免他们一样。
: : 这段经文还是在强调神会赦免过犯,被神赦免的过犯就不被定罪,
: : 必追讨的是没有被赦免有被定罪的过犯。
: 先回应一下这段。
: “赦免罪孽”必然蕴含人是有罪孽的。
: 赦免的意思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 在原文中有(被)拿走、(被)带走、(被)除净的意思。
: 也就是有罪孽的人,
: 被上帝拿走罪、带走罪、除罪化了。
: 也就是上帝将一个有罪的人视为无罪的人了。
既然你自己也知道神的赦免可以拿走罪、带走罪,所以被赦免的这个人就是无罪的人了,
你却还要坚持说他是有罪的人,然后以此指责说神是将一个有罪的人视为无罪的人。
所以你以为你高过于神。
当你在指责神这是将一个有罪的人视为无罪的人,你就是在定这个人的罪,还不懂吗
: 而在这段经节以及其他经文,
: 上帝又一直强调“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 ‘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
:  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
: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 34:7)
: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  他乘旋风和暴风而来,云彩为他脚下的尘土。’(那鸿书 1:3)
: 此上帝的“赦罪”就是视有罪的为无罪,
: 那这样上帝又与自己的话“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矛盾了?

保罗教徒你搞不清楚一件事,在希伯来圣经中所有的规则都是给人的,不是给神遵守的。
并不是如保罗教徒你所想的可以被拿来限制神的作法并且指责神矛盾。
或者应该作个区分你会比较好理解,前者说的赦免"罪孽",这里的"罪孽"是还没被神定罪的过犯。
而后者这"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指的是已经被神定罪的罪。
民数记14章的经文要表达的是,神有慈爱会赦免人的过犯,
但如果没有被神赦免而被神定罪的,则会被神追讨。
你不能因此指责说神矛盾,因为这些话是给人的,
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这句话是在告诉人,被神定罪的神会追讨,不是拿来限制神必须如何。
是否定罪是神在决定的,当神赦免一个人的过犯不定罪,他就是无罪的,不存在你说的神自相矛盾的问题。
这可以参考以西结书这段经文
以 西 结 书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
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18: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这里提到被神赦免后"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
神都已经告诉你"不被记念"了,
你却还是一直记念拿来指责说这是将一个有罪的人视为无罪的人,你这是不信神了。
而赦免的条件这段经文提到是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

再者这希伯来圣经的经文应该如何理解,因文字如何翻译理解牵涉的是其民族的文化,
所以应该是犹太民族最了解。
如果你是外国人单单看中国古籍的字面意思在不了解古中国的文化下,
你也会搞不清楚其意义为何。
所以这段经文如何理解要尊重犹太民族的解释,犹太民族显然不是保罗教会那样的解释。
我知道你反对希伯来圣经中提到悔改恶行可以被神赦免,是为了坚持保罗基督教会那套。
但保罗教会那套等于说不存在赦免这件事,因为你们宣称耶稣是代替你们被神刑罚,
如果神一定得刑罚谁,就不存在赦免这件事了。
而以上这些提到神会赦免罪孽的希伯来圣经经文等于是被保罗教会否定掉了。
你既然否定希伯来圣经神的话语就不要说你信神,说你信教会就好了。
更重要的是保罗教会那套毫无希伯来圣经的根据,并且起了冲突。
希伯来圣经没有说弥赛亚是要来作为献祭赎罪的,弥赛亚的作用是来复兴大卫王朝,
并且在重建圣殿后依然得时常办理献祭的事。
底下这段经文是被你一直回避不愿相信的。
耶 利 米 书
33:14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应许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33:15 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
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
33:16 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33:17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大卫必永不断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宝座上.
33: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
: 上帝从一个罪人身上拿走罪,使之无罪,
: 祂又为何要说万不以有罪的无罪?
: 到底如何解释呢?
再强调一次,这段话是给人的,你不能拿来限制神要求神必须如何。
而当你拿这来指责神以有罪的为无罪,你就是在定那些被神赦免过犯的人的罪。
: angke大要反驳我的话,
: 建议重新定义这段经文的“赦免罪孽”的意义,
: 不要追随我的定义 XD。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03 11:49:00
“这里的"罪孽"是还没被神定罪的过犯。”这到底是在说什么?未被神定罪那何来的罪孽?而且你讲“ 还没被神定罪的过犯”,既然还没被神定罪,为何要说此行为是过犯?既然没有罪孽、没有过犯,何来的“赦免”?今天我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警察却说我赦免你的不闯红灯不开你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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