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以朗:小团圆该销毁?凭什么? ──再为张爱玲自传小说出书辩护

楼主: fairycakes (警告:电力耗尽)   2009-03-19 20:17:35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090
31900437+11051301+20090319+news,00.html
小团圆该销毁?凭什么?
──再为张爱玲自传小说出书辩护
宋以朗  (20090319)
编案秘藏、谣传三十多年后,张爱玲最为露骨坦率的自传小说“小团圆”,
日前终于在台湾问世,果然吸引众多的张迷读者、张派作家、张氏研究者竞相购
读,也爆发争议。由于张爱玲生前对于“小团圆”的付梓意愿与否,各界认知看
法分歧,使得主导该书出版的相关人士,背负了“道德失信、商业考量”的指责
,以及“作品至上、史料存真”的赞美,褒贬不一,评价南辕北辙。有人说,“
作为一个人,张爱玲留下了‘销毁’的意愿,但作为一个作家,她是希望能够出
版的”;也有人说,“若是放在张爱玲的文学地位来看,这本书实在不能替她加
分。但是还原成她的‘自传’,则这本书坦率得吓人”。身为第二任的张爱玲文
学遗产执行人宋以朗(第一任为他的父亲宋淇),本来已经在“小团圆”一书的
前言里头,交代决定出版的经过始末,但仍未能消解各界疑惑,风波愈演愈烈。
考量再三,他特别另外撰写这篇文章,除了替自己和出版社辩护,并多方提出证
据、理由,申明“小团圆”应该也必须,成为“张爱玲文学世界”的重要成份的
积极主张。
 最近得悉,各界对张爱玲“小团圆”所发表的各种意见,意见本来就是大家
都可以发表的,但我希望有些人在批评之前,至少能弄清楚出版此书的理据。我
在七千多字的“小团圆”前言中,已详述了一切背景。假如对这前言视若无睹,
而只一味说不该出版,试问是凭什么来议论我的出版决定呢?但鉴于近日的争议
,我打算在这里针对读者大众的疑虑再补充几句。
 一.张爱玲的真正意图?
 前言内我征引了张爱玲与家父家母谈及“小团圆”的关键书信,现在请特
别留心以下三个时期的信函:
 (1)据一九七五及一九七六年的书信所示,张爱玲把“小团圆”手稿寄
给家父宋淇,要求他先安排作品在港、台报纸连载,之后再交皇冠以单行本形式
出版。
 Stephen,
 “小团圆”因为蕴酿得实在久了,写得非常快,倒已经写完了。当然要多
搁些天,预备改,不然又遗患无穷。平鑫涛那三千美元是预付连载稿费,作二十
万字算。我告诉他绝对没有二十万字,连十万字都还是个疑问,好在就快了,还
是到时候再算字数。我因为没工夫去邮局,支票撕了寄还,没挂号。前后写了三
张便条解释,想必他不会误会。这篇小说有些地方会使你与Mae替我窘笑,但还
是预备寄来给你看看有没有机会港台同时连载。如果没有,就请空邮寄给平鑫涛
,皇冠早点连载完了,可以早点出书,趁台湾还在,赚两文版税。上次“二详红
楼梦”我当然赞成平邮寄去,而且要与香港刊登得合拍。上次寄来的廿元邮杂费
似乎没兑现,也许不在手边,再寄了一张来,省得费事找。平鑫涛又建议“谈看
书”等出本散文,我告诉他都包括在文化、生活预备出的集子里,如果搁浅了,
他要是有兴趣就跟你商议,我都托了你全权代理。“谈看书后记”登在中国时报
上很好。我不跟他们讲价钱,根本不通信,登了也还没寄来。我想我对红楼梦的
看法跟你有点不同,因为我自己写小说,所以注重对白,认为,这种地方是这本
书的神髓。Hawkes的英文当然好到极点。──要在邮差来之前下楼去寄信。Mae
和你都好?
 Eileen九月十八(1975)
 Mae & Stephen,
 昨天刚寄出“小团圆”,当晚就想起来两处需要添改。没办法,只好又在
这里附寄来两页──每页两份──请代抽换原有的这两页。以后万一再有要改的
,我直接寄给皇冠,言明来不及就算了。那份正本如果太皱,就请把副本给世界
日报,正本给皇冠。这次复印的墨迹够浓。世界日报的一份不知道Stephen会不
会直接寄到美国,所以空邮费没数,附上的$70支票千万要cash,有多下就请先
搁在这里。这篇小说时间上跳来跳去,你们看了一定头昏,我预备在单行本自序
里解释为什么要这样。於梨华又来了封信,说看了“私语张○○”,知道我们这
么些年的深交,引咎自责,叫我用不着回她的信,以后再有稿子,她一定match
别处的稿费。又,我忘了提两次收到明报月刊那两篇短文的稿费。赶紧去寄出这
封信。你们俩都好?
 Eileen三月十八(1976)
 说到最关键的“违背张爱玲意愿”,家父其实早在一九七五及一九七六年
已堂而皇之地违背了:张爱玲只是叫家父寄出发表,但他不但没有照做,还回信
详述不能发表的理由。可见家父终究不是机器人,只懂自动执行所有张爱玲的指
令,而是依据恰当理由来决定该遵从还是拒绝。而张爱玲也同意家父的建议,将
“小团圆”暂时“雪藏”。
 又:请注意“这篇小说时间上跳来跳去,你们看了一定头昏,我预备在单
行本自序里解释为什么要这样。”你可以猜到她的理由吗?
 (2)一九九二年,张爱玲把遗嘱正本寄给宋氏夫妇,在附随的信上说:
“……(‘小团圆’小说要销毁。)这些我没细想,过天再说了。”
 Mae & Stephen,
 为了托KD大陆版权的事,我到文具店买授权书表格,就顺便买了张遗嘱表
格,能not arize就省得找律师了。以前一直因为没证件不能立遗嘱,有钱剩下
就要充公。现代医疗太贵,如果久病,医护费更是个无底洞。还有钱剩下的话,
我想
 (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请高手译,没出版的出版,如关于林彪的一
篇英文的,虽然早已明日黄花。(“小团圆”小说要销毁。)这些我没细想,过
天再说了。
 (二)给你们俩买点东西留念。
 有些人坚信“‘小团圆’小说要销毁”代表了张的真正意图。我在香港的
记者招待会已描述过以下这类情景:假设家父宋淇在一九九二年收信后不假思索
便执行了张的指示,把“小团圆”手稿火化或随手掉入垃圾桶──先想像一下这
“尽忠”的行为有多残酷及荒诞──而一个月后张又来信:“上次提过要讨论‘
小团圆’的处理方法……”那家父岂非只能傻呼呼地回复“我已照你吩咐去办,
‘小团圆’的灰烬相信已流出公海了……”?所以家父有理由等待“过天再说”
,只可惜之后并无“再说”。
 假想你收到指示:“(‘小团圆’小说要销毁。) 这些我没细想,过天再
说了。”你会怎样做?立刻找一根火柴,付之一炬?或是等“过天再说”?我相
信给天你借胆,也不敢“销毁‘小团圆’小说”!
 为什么双方在一九九二年后都不再讨论‘小团圆’?而家父家母对张爱玲
的指示又有什么反应呢?希望大家注意两个客观事实:
 第一,一九九二年后家父大病,几乎所有寄张爱玲的书信都由家母邝文美
执笔。家母写信作风很不同,不会像家父一样替张爱玲作军师,而当时大家都健
康欠佳,更没有闲情逸致来谈文说艺。
 第二,收到一九九二年张爱玲的指令后,家父家母并没有销毁过“小团圆
”手稿。而张爱玲亦从没问过手稿是否化灰。
 现在大家可以模拟一下:假如家父身壮力健,能像一九七六年时一写七页
,而张爱玲又认真追究,那么你想像到他们会说什么吗?家父有可能只答一句“
随便吧”,转头就把这部酝酿廿年的长篇小说销毁吗?如果真有一番讨论,你认
为一九九二年那句话还成立吗?家父家母并没销毁手稿,其实已说明了他们的看
法。
 一九九五年张爱玲去世,翌年家父也去世,家母就成为张爱玲遗产的唯一
执行人了。她一个七八十岁老人家,我们两子女都身在海外,家中就只有老工人
“阿妹”,我想没人会天真得认为她有魄力整理什么,更不用说像我现在一样长
篇大论地向公众解释了。如果家母出版“小团圆”,肯定招骂;如果家母销毁“
小团圆”,也肯定招骂。所以“小团圆”就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不是因为
它有什么神秘,也不是为了营造什么传奇──那不过是几个老人有心无力,就这
样反反复复拖了几十年。
 (3)一九九三年,张爱玲致函皇冠当时的陈皪华主编说:“‘小团圆’
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
 皪华小姐,
 欣闻“对照记”将在十一月号发表。宋淇教授曾与联副约定经常替我一稿
两投,与皇冠同时刊载。这次照片太多,麻烦,不知道可否免了?痖弦先生会不
会不谅解,请斟酌一下,可千万不要特为来信把结果告诉我,您工作繁重,我实
在过意不去,不是客气话。我太知道忙累的滋味,不病的时候所有延搁的事全都
一拥而上。但是“小团圆”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已经遵医嘱多
吃水果,多谢关切。刘绍铭教授编小说集事本已婉拒,另信向丽婉小姐说明原委
。匆此即颂
 大安
 张爱玲
 有些人则认为作者最后的声明才具决定作用。在一九九三年,张爱玲说“
‘小团圆’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那么我又是否该根据一九九
二年所说而令读者失望呢?
 我个人的最大问题,是无法在一九七六、一九九二、一九九三的书信间作
抉择,因为它们似乎互相矛盾。你不能说某句话是白纸黑字就有至高无上的代表
性,因为以上的话全是白纸黑字。如果你相信某句话该凌驾另一些话,那只是你
的主观喜好而已。我尊重你的喜好,但你也该尊重一个事实:我(或其他人)可
以不同意你,可以认为另一句话才是最重要,甚至认为没有一句话可称“最重要
”、“最具决定作用”。
 正如我在前言解释,我的决定就是回溯到一九七六年的处境。今天出版的
“小团圆”,就是张爱玲在一九七六年打算出版而被宋淇劝阻的版本。而宋淇之
所以劝阻,是考虑到当时身在台湾的胡兰成会不惜利用“小团圆”来出风头、占
便宜,更担心出版后的政治余波,会令张爱玲小说在台湾被禁。今天才姗姗来迟
的“小团圆”,张爱玲理应早在一九七六年就出版了──如果不是因为“无赖人
”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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