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决] #1OWX5ZPP (DragonBall)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2-03 23:08:17
记得小组长之前有说到
即便gkc版主不在也仍可直接做解禁
发文是想告知我还在水桶里
从争议水桶至今,历经
申诉->同意原判决人请辞->申诉成功->继续等待
实际水桶时间已达半个月,申诉判决出来也近一周
希望小组长能依据申诉判决代行恢复我应有权利
而非一等再等swercy的案件处理完
毕竟我的案子在先,判断swercy版主失职与否则是新案
如此一来排序上变成旧案要等新案先审完,逻辑不合理
该给swercy的时间也给了
在真正去跑完他的适任案与否前应即早实现我的申诉判决
否则会使人以为小组对gkc的请辞同意是草率举动,未顾及案件在身
盼能考虑,感谢。
※ 引述《kid725 (凯道基德)》之铭言:
: 申诉案原文:
: 文章代码(AID): #1OWZwND5 (C_JapanBoard) [ptt.cc] [申诉] #1OWX5ZPP (Drago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4930711.A.345.html
: 案件经过:
: 使用者lovemusic因于Dragonball板上发文讨论板务
: 被gkc板主认为此行为违反先前公告“不得回复公告”之规定
: 而有违反版规五“挑战板规界线”之嫌 因此合并先前警告纪录 判罚水桶30日
: 使用者lovemusic因不服判决而至小组板申诉 希望退回判决
: 判决: 撤回判决以及相关纪录
: 组务对此案之见解如下:
: gkc板主确实有公告“不得回复公告”
: 但是板规并未明文规定不得讨论板务板规 (而gkc板主也确实表示自己不禁止讨论板规)
: gkc板主虽认为用者lovemusicf此行为乃是“挑战板规界线”
: 但一来使用者lovemusicf确实并未回复公告
: 二来gkc板主所发布之新板规皆借由公告所产生
: 一方面不禁止讨论板规
: 另外一方面却又将讨论板规的文章视为“回复公告”当中显有矛盾之处
: (若真如此 等于实质上完全无法讨论新制定的板规)
: 组务认为此案与板规不完善亦有关联
: 若板规宽松 但判罚却从严 显然不符比例原则 判决亦过于依赖心证 易令板众无所适从
: 因此组务认为此判决有可议之处 故裁定撤回判决
: 另外 使用者lovemusic所主张之“警告期限不合理为板规瑕疵”一节
: 虽DragonBall板板规并未规定警告之有效期限
: 但事实上板规规定警告无有效期限者众多
: 若对此节有所意见 建议从修正DragonBall板板规着手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2-03 23:22:00
拍拍也应该要把swercy解职了吧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7-02-04 20:35:00
swercy 是故意不闻不问吗? 那干脆直接免职也不得担任卡漫群组任一看板板主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2-05 20:48:00
推l大 不适当的判决应该要予以撤销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7-02-06 05:11:00
已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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