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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提升偏乡运能 交通部:个人成立市区汽车客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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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1:59
〔记者郑玮奇/台北报导〕为让偏乡大众运输更加便利,交通部昨日也预告修正“汽车运
输业管理规则”,未来属于市区客运偏远路线,公路主管机关可规划特殊服务方式,若没
有市区客运、出租车业愿意经营,就能找个人、社会团体成立市区汽车客运业,以自用车
方式来经营;不过为利识别、查核与管理,需向公路总局申请换发营业牌照,且要有统一
车身标识才能载客。
偏乡大众运输不便,许多部落离公共汽车站牌可能都有2公里远,小孩要搭车上学、老年人要
出外就医,可能要先步行40分钟才能到站牌。为解决最后一哩路的交通问题,交通部从
107年起,陆续于花东地区延平乡、万荣乡南区、卓溪乡,透过媒合自用车与乘客模式试
办噗噗共乘,透过在地NPO(例如教会、社区发展协会)成立乘车媒合服务中心、建置共
享媒合平台,了解在地乘车需求后,招募在地驾驶担任并媒合提供服务。
不过噗噗共乘因为是使用白牌车,并不符合法令规定,因此,交通部昨日也预告修正“汽
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未来公路主管机关可辅导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以成立市区汽车客运
业方式经营,善用多元资源及模式,完善偏乡公共运输。
交通部表示,这次法规规划修正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属于市区客运偏远路线者,主
管机关可以规划特殊费率与不定班、定点的营运模式,对外公告争取市区客运、出租车业
者经营,若没有业者愿意经营,就进入到第二个层次,可由公路主管机关或地方政府,辅
导社会团体或个人来成立市区客运业经营;如果还是没有办法找到人,就能再由乡镇市区
公所来找社会团体、个人来成立市区客运业负责营运。
这类由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成立的市区汽车客运业,其资本额、车辆、场站、设备均不受
限制,可由地方政府自行要求,但需投保乘客责任保险;若个人经营市区汽车客运业者,
以自购小客车一辆为限。
交通部表示,该案预告期为14天,若各界没有太大意见,最晚今年底前就会正式公告发布
,让地方政府能依规定去办理,提升偏乡大众运输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