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一篇第四章36~40

楼主: stockeye (stockeye)   2021-09-09 23: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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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三十六:能相所相,体俱本有,用亦应然,无别性故。若谓彼用更待因缘,所待因缘
应非本有,又执生等便为无用。所相恒有而生等合。应无为法亦有生等。彼此异因不可得
故。
讲解:有外人执:体为本有,用离体无。论主破曰:能相的生、住、异、灭,和所相的色
、心等法,它们的体性都是本有。那么,它们的作用也应当都是本有,因为体和用是不能
离开的。若说此体是本来俱有,用则须更待因缘,那么所待的因缘,当然不是本有的亲因
缘了。这样一来,你们所执著的生、住、异、灭四相,对于色、心等法上,就没有关系了
假定说,色、心等法的所相三世恒有,因为和生、住、异、灭的能相合在一起的原故,所
以使色心诸法也变成了无常相,如果照这样说起来,无为法恒有,就应当也有生、住、异
、灭与之相合,这岂不是无为法也变成无常相了吗?因为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可以用生等
相合之因,没有彼此的不同。
论文三十七:又去来世,非现、非常,应似空华非实有性,生名为有,宁在未来?灭名为
无,应非现在,灭若非无,生应非有。又灭违住,宁执同时?住不违生,何容异世?故彼
所执,进退非理。
讲解:对于四相的看法,小乘认为:生相属于未来,灭是属于现在。大乘主张:生是属于
现在,灭是属于过去。又,小乘住灭可以同时,生住属于隔世。所以论主破曰:一者,过
去世已成过去,未来世还没有到来,这既非现在,又非恒常,应当如空华一样,体性不是
实有。二者,生因有而名生,未来既不是有,岂有生在未来之理?灭因无而名灭,现在既
不是无,灭就应该不属于现在。若说灭相非无,那生相就不应该是有啊。三者,灭,明明
是违背生,怎样可以执著是同时?住,是不会违背生的,为什么说他是异世?因此,你们
所执著的,无论是进灭在现在,退生在未来,都不合于道理。
论文三十八:然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立四相。本无今有
,有位名生,生位暂停,即说为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时名灭。前三有
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讲解:然而有为法,都是依托著因缘的力量,本来没有,现在暂有;现在暂有,刹那还无
。这不过为表示这不是无为法,所以才建立了生、住、异、灭四相的假名。
本来没有现今有了,在此有位假立生名,生了之后,于暂停位假立住名,在暂停位以时间
的推移,假立异名。法虽暂有,还归于无,这时又叫做灭。
前面的生、住、异三相是有,所以同在现世,最后的灭是无,所以属于过去。
论文三十九:如何无法与有为相?表此后无,为相何失?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
无,异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故此四相,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此依
刹那,假立四相。
讲解:外人问:假使灭法是无,怎么可以给有为法作相?答:灭法并不是表示现在有法,
也不是表示本无、今无,是表示此现有法,于后时无。以此假作有为法相,有何过失?
生,是表示现有的法,并不是先前就有。灭,是表示暂有的法,到后来终归于无。异,是
表示此法并非凝然永不变灭,住,是表示此法暂时还有作用。所以这生、住、异、灭四相
,在有为法中,虽然都名为表,而其所表的法,却各有不同的意义。这是依刹那生灭,假
立的有为四相。
论文四十: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后无名灭,生已相似相续名住,即此相续,
转变名异,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讲解:上面是说,在刹那生灭中假立四相,其实从生至死的一期分位上 也可以假立四相
。最初有的时候叫做生,到最后没有的时候叫做灭,生后相似相续的存在期间叫做住,即
此相续盛衰的转变叫做异。因此之故,这一期四相,也都是假缘安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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