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读经] 佛诞节-《释迦佛赞偈》、《浴佛功德经》26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07-06 07:54:14
(....接续前文....)
摘自:《摄类学初阶讲义》仓忠仁波切教授
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略释:遮遣法、成立法
* 于事例上比较遮遣法的部分,例如瓶上的遮遣法
瓶上有三种遮遣法:(1)无遮遣他法:无“瓶与无瓶的同位”,也就是“无瓶”,
彼是无为、共相。(2)非遮之觉知遣他法:分别上显现为非非瓶,彼是无为、共相。(3
)非遮之义自相遣他法:非非瓶,彼是有为、事物、自相。无遮遣他法、觉知遣他法能于
一切法(有为、无为)上安立而有,但是,义自相遣他法仅能于有为上安立而有,因为彼是
事物。
* 遮遣法以“是否牵引”及“牵引的方式”而分为四种
  (1)不牵引之无遮法。
例如“此人不喝酒”是无遮法,由说此法之声能遮除自法的所遮品“此人喝酒”,并
且不更牵引成立法。
也就是说,“不喝酒”是遮遣自己的所遮品“喝酒”,所以彼是遮遣法,又,仅是遮
遣喝酒而已,不再牵引成立法,所以彼是无遮法。
又例如,瓶不是柱、不走路、不吃、不喝等等,彼等皆是无遮法。
  有说:“不喝酒”应该不是无遮法,因为,除了不喝酒也可成立吃饭?
“不喝酒”只是不喝酒而已,并没有牵引成立法。
例如,一个人对你说“我不喝酒”,但是你却认为他要吃饭,当你拿饭给他的时候,
他一定会认为:为何我说“不喝酒”,却是要吃饭?
  (2)直接引出之非遮法。
事例:无我有。
当说“无我有”之声时,遮遣自法的所遮品“有我”,并且直接牵引出成立法“无我
有”。此中,“有”就是成立法。
  (3)随附引出之非遮法。
此中“随附”意谓间接。
事例:“胖祠授白天不吃,有吃”。
当说“胖祠授白天不吃,有吃”之声时,遮遣自法的所遮品“胖祠授白天吃”,又因
为吃东西的时间只有白天或晚上,所以牵引出成立法“胖祠授晚上吃”,此中直接牵引出
吃,间接牵引出晚上吃。
又如,“不喝酒,有喝”是非遮法,因为自法是遮遣所遮品喝酒,所以是遮遣法,并
且牵引成立法“有喝”,所以是非遮法。
此中,遮除喝酒而直接牵引成立“喝”,由此间接牵引成立有喝其他的,所以再观察
喝什么?例如,喝茶等等。
  (4)应时引出之非遮法。
例如,已确定某人若不是刹帝利种就是婆罗门种,当说“某人不是刹帝利种”之声时
,就能确知某人是婆罗门种。
又如,已经确定若不是男性就是女性,当说“不是男性”之声时,就牵引成立法“女
性”,这就是应时引出之非遮法。
又如,确定若不是彼就是此,当说“不是彼”之时就应时而牵引出“此”。
* 十地菩萨以下补特伽罗的能诠声是依于分别知推动而有的
  十地菩萨以下补特伽罗的能诠声,皆是依于分别知的推动而有的,透由分别知之显现
的推动而有能诠声,彼能诠声的根本所依就是分别知。
又,由分别知推动而有的能诠声,直接的所诠义,就是彼分别知的义共相内涵,因为
,彼能诠声是由分别知推动而有的,分别知中直接的显现就是义共相。
十地菩萨以下补特伽罗产生能诠声之前,分别知已经先有显现“义共相”,不然无能
产生能诠声。
  如以“说瓶能诠声的分别知”而言,此分别知以“瓶”与“瓶的义共相”容许混合而
趋入瓶,于此分别知中,主要的直接显现是“瓶的义共相”,并由其推动而有“说瓶的声
音”,所以,彼能诠声的所诠是“瓶的义共相”与“瓶”,直接所诠是“瓶的义共相”,
间接所诠是“瓶”(这个声音是说瓶)。
也就是说,“执瓶分别知”是以这种情形(以“瓶”与“瓶的义共相”容许混合而趋
入瓶)而执取瓶,所以,透过这个分别知(于此分别知中主要的直接显现是“瓶的义共相
”)推动而有的“说瓶的声音”,也是以这种情形而有的,因为是透过分别知推动而有的
能诠声。
  例如,我想说“瓶”的时候,当下的分别知已经显现“瓶的义共相”,由此分别知的
推动而有“说瓶的声音”,彼说瓶的声音,就是以“瓶”与“瓶的义共相”容许混合的方
式而说,但不是真正的混合,而是彼分别知中有如此的显现,依于分别知中如此的显现而
有说瓶的能诠声。
  再者,说者、听者各自的分别知中皆有显现“瓶的义共相”。
透过说瓶的能诠声,听者的分别知中也有显现“瓶的义共相”(能诠声的直接所诠)
,听者依于自己分别知中所显现的“瓶的义共相”而趋入瓶、执取瓶。
例如,我说瓶,你听到我说瓶的声音,在我们各自的分别知中皆有显现“瓶的义共相
”,你的分别知依于自心续中所显现的“瓶的义共相”而趋入瓶。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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