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当修止、观二法,乃至漏尽 (12)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7-12-31 23:35:34
: 《杂阿含经》:“有二法,修习多修习,所谓:止、观。此二法(止、观)修习多修
: 习,得知界、果,觉了于界,知种种界,觉种种界。如是,比丘!欲求离欲,恶不善法,
: 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慈、悲、喜、舍;空入处、识入处、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
: 令我三结尽,得须陀洹;三结尽,贪、恚、痴薄,得斯陀含;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种
: 种神通境界,天眼、天耳、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尽智皆悉得。是故,比丘!当修
: 二法(止、观),修习多修习,修二法(止、观)故,知种种界,乃至漏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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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
摘自:《俱舍论》2010TC
转自:http://www.lamrimworld.org/
却佩格西 讲授/廖本圣老师 翻译/上课笔记
《俱舍论根本颂》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二(玄奘译)
28.【于见苦已断,余遍行随眠,及前品已断,余缘此犹系】
“于见苦已断,余遍行随眠”:见所断。
“及前品已断,余缘此犹系”:修所断。
29.【见苦集修断,若欲界所系,自界三色一,无漏识所行】
法虽多略有十六种:三界五部及无漏法。
欲界、色界、无色界,每一界各有1.“见苦谛所断”、2.“见集谛所断”、3.“见灭
谛所断”、4.“见道谛所断”、5.“修所断”五种部类的境,三界五部共15种境,再加上
无漏法的境,合共16种境。
缘此16种客体的境,随其所应,一一对应16种境的有境有16种识。
“见苦集修断”:1.见苦谛所断烦恼的境、2.见集谛所断烦恼的境(此二个为见所断
),3.修(苦谛、集谛)所断的境。
“若欲界所系”:此三个境属于欲界。
“自界三色一,无漏识所行”:能够缘此三个境的识(有境),有五个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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