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学] 慧学:如何深入般若经--学习摄类学的利益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7-07-28 23:06:01
: 对于“基、道、果”初步有了整体的认识后,若能学习四部宗义(有部、经部、唯识
: 、中观)的内涵,能够正确掌握佛法智慧发展的阶梯,而摄类学、心类学等又是学习四部
: 宗义的基础,配合现观八事七十义、地道建立,对于佛陀教法的解行,能够有整体完整的
: 认识,进而总摄佛陀圣教三藏十二部,依之闻思修,于佛法世布的不同所化机自利利他。
: 参考网址:台北市藏传佛典协会(Tibetan Text Society)
: http://ttslecture.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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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四部宗义的宗义建立
摘自:《宗义宝鬘》(6)-1
2005/04/20 洛桑却佩格西 释法炬法师翻译 释见谛法师编辑
转自:http://www.lamrimworld.org/
第6讲 毗婆沙宗-4
‧ 调伏意乐
我们都是追随佛陀而行的行者,且对佛有信心、也皈依佛。至于佛陀的密意如何?佛
陀传下教法后所形成的宗派及其宗义为何?对此加以学习及了解是很重要的。佛陀说法并
非刻意要将这些法分别其胜劣,他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愿,而是依著所化机的不同根器及不
同意愿而做不同的宣说。
广泛地说,佛陀所宣说的法有八万四千法门;简略地说,佛陀转了三法轮。
若就见解的角度来抉择佛陀的教法,可因此形成四个宗派—小乘两个宗派、大乘两个
宗派。小乘的两个宗派为毗婆沙宗和经部宗。
佛陀在印度鹿野苑初转法轮,那时宣说的内容是针对小乘两个宗派—毗婆沙宗及经部
宗—修行中“道”的建立而说。所以佛陀初转法轮时是针对这两个宗派的地道建立而宣说。
佛陀的第二法轮或中法轮,主要针对大乘两个宗派—唯识宗及中观宗—的地道建立而
说。虽说中法轮是针对大乘二宗,但主要仍以中观宗的地道建立为主。
第三法轮主要是抉择唯识宗的地道建立。
佛陀于第一法轮中无倒宣说了毗婆沙宗及经部宗的所有密意,第二法轮主要宣说中观
宗的所有主张及密意,第三法轮则讲到唯识宗的主张及密意。在这三转法轮中,佛陀宣说
了四个宗派的所有主张及见解。
佛陀的宣说虽是就所化机的不同根器、意愿,但所化机亦有胜劣之别。因所化机本身
根器有利、中、钝之差别,因此佛陀才做不同的宣说,而并非佛陀有意去做亲疏差别而作
宣说的。
佛陀所宣说的四个宗派是依所化机的不同根器而宣说的,若就根器的利钝而分,毗婆
沙宗最钝、经部宗略胜一筹、唯识宗又略胜一筹,根器最利的是中观宗。
因所化机本身根器差别之故,佛陀的三个法轮以第一法轮为最粗浅,第三法轮为次粗
浅,最深的是第二法轮。第二法轮中的密意就是《中观宝鬘论》,《中观宝鬘论》提到广
、中、略三般若的内容,也讲到《中观根本慧论》的内容。
虽然宗派有胜劣之分,但我们不能光学最上等的中观宗,因为对前前宗的了解有助于
对后后宗的了解。
‧ 复习
毗婆沙宗主要讲到“境”、“有境”及“地道”的种种建立。要了解佛教徒和非佛教
徒的界限在于皈依。只要心中生起皈依就是入了佛教的行列。若心中没有生起皈依,无论
修何种佛教的法,或日以继夜地修都不能算是佛教徒。
要了解,虽然我们都是佛教徒,但并非佛教的宗义者。佛教徒和宗义者的共通基础在
于皈依,他们共同承许的是佛说的四法印(注1)。
四法印即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各位不能只是背背四法印,要
了解它的意义。
四法印的意义彼此间是有关联性的,第一个诸行无常,是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刹那
变化,并非稳固的。这里所说的有为法皆是刹那刹那变化,可推到我们自身也不稳固、也
在变化,这身躯终将与心识分离。因此要了解“诸行无常”并非只指外在事物的刹那变化
,而是在告诫我们,连我们本身也是刹那变化的,身躯终将与心识分离。
我们的身、心都是有漏法,并非无漏的。一但身、心分离后就会再投往他生,投到的
那个他生亦不离苦性,由此可以了解“有漏皆苦”的意义。
既然有漏法皆不离苦性,到底有无善巧方便可以断除有漏法呢?有的。透过证得无我
可将它断除。一旦透过禅修无我,将有漏法的苦性完全断除时,终将证得涅槃寂静。
了解四法印后,让我们了解佛教的四个宗派都必须承许这四法印。
既然说四个宗派中又分小、大乘的两类宗派—小乘中又分毗婆沙宗和经部宗;大乘中
分唯识宗和中观宗两派。四宗之间的差异,是我们要加以了解的。其中的差异在于无我的
见解不同。
佛说无我,又将无我分为补特伽罗无我和法无我。要了解何为补特伽罗无我?何为法
无我?既然承许四法印,其中的“诸法无我”是指“补特伽罗无我”,并非“法无我”。
至于法无我,毗婆沙宗和经部宗承许有“法我”,并不承许法无我,唯识宗和中观宗有承
许法无我。承许有“法我”者不是小乘的毗婆沙宗,就是经部宗;若承许“法无我”者不
是大乘的唯识宗,就是中观宗。
总之,大乘与小乘宗派,二者都是佛教的宗派,但要如何区分呢?就是由“法无我”
这一点来区分。承许法无我者就是大乘宗派,不承许者就是小乘宗派。
佛教宗派中不承许“法无我”者只有毗婆沙宗和经部宗二宗。毗婆沙宗和经部宗一致
认为一切所知皆是法我,且都是谛实存在的,这是就对境上来说的。
毗婆沙宗和经部宗在对境、一切所知上的主张一致,但就内心识而言,两宗的看法不
同。简单说,承许自证分之小乘宗派是经部宗;不承许自证分的小乘宗派是毗婆沙宗。
经部宗说:识要了知对境必须具备自我了知的自证分,毗婆沙宗则认为不需要。因此
毗婆沙宗不承许自证分,经部宗承许自证分。
何为自证分呢?眼睛看到瓶子时会生起眼识,了知瓶时,眼识可了知到瓶子为一分,
眼识本身自我了知是一分,要由这两分才能了知瓶子。
见到外在瓶子的识就是持瓶眼识,于内在自我了知的识就是自证分。主张有这两分才
可见到瓶者是经部宗,不主张者就是毗婆沙宗。
但不只是经部宗主张有自证分,唯识宗同样也主张有自证分。此外中观自续派中部分
人士也主张有自证分,有部分不主张有自证分,因此自续派中可分为二。
毗婆沙宗为小乘宗派,为不主张有自证分的宗派。从基、道、果的建立,可以了解毗
婆沙宗的主张。
关于基、道、果,基指二谛,道指方便和智慧,果指佛的三身。四宗派对基、道、果
的主张是相同的,至于二谛体性的区分可分粗、细,也就是世俗谛和胜义谛。以下的讲说
将随时解释二谛的粗细差别。
第四主张又分为三个科判:基、道、果的主张。甲一基的主张又分境及有境的主张。
先就(一)境来说:“此宗主张把一切所知归纳为五个根本范畴”,也就是将一切所
知分为五大类。
一般说,若要将所知区分出来,可分为色、心、心所、不相应行、无为虚空等。第一
显现的色就是一切表色、能见之色。第二主体的心就是心王,心王可分为六种。主张心王
有六种的是毗婆沙宗、经部宗和中观宗,此三宗主张有六种心王,唯识宗主张心王有八种。
此六种为何?就是一般说的六识,心与识为同义词。六识则为眼、耳、鼻、舌、身、
意。伴随的心所就是围绕在心王周遭的、有如心王的眷属一般的心所。
根据无著菩萨的《对法集论》,心所有51个,根据世亲菩萨的《俱舍论》,心所有46
个。51个心所是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四异转。这51个心
所可说是围绕在心王周遭的心所。
第四不相应行所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人、天到畜生等都属于不相应行,另外在佛教
经论中常提到的种子、习气也属于不相应行,生命、寿命也属不相应行,不相应行总共有
14种。以上所说都属于有为法,有为法就是刹那刹那坏灭的。
接下来讲无为法。刚才讲到一切所知可归纳为五个根本范畴,这五个根本范畴又可归
纳入二谛中。
此五范畴的法都属于事物,因为毗婆沙宗说凡是“有”的法都是事物。无就不用说了
,凡是有的就是事物。事物又可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的事物。毗婆沙宗主张过去、现在
、未来三个时态都是实有的。毗婆沙宗的另一个名称为“说一切有部”,说什么一切有呢
?就是说三时实有的宗派。
除毗婆沙宗外的其他宗派,均说无为法不能摄为事物,将无为法摄为事物的只有毗婆
沙宗而已。
“事物的定义就是:有作用的法。而有、所知和事物三者是同义词。”也就是毗婆沙
宗说的:无就不必说了,凡是有都是事物。既然是事物,就可分为常的事物和无常的事物
。事物若是刹那刹那坏灭的话,就属于无常的事物。凡是有为法都是刹那刹那坏灭的,所
以都是无常的事物。但无为法并非刹那刹那坏灭的,所以是常的事物。
无为诸法被视为“常恒的事物”,而色、知、不相应行三类则是“非常恒的事物”—
即无常的事物。这里的不相应行特指补特伽罗而言。
佛陀知道毗婆沙宗的机根较钝,因此宣说较为粗品的法。了解毗婆沙宗所说粗品的法
,有助于我们了解上部宗的法。虽然了解他们的法,但不是要我们专心去修它,因为佛陀
的究竟密意并不在此。
此宗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实体所成。由于此宗认为有、所知、事物为同义词,由于
所有的事物是实体所成,因此可了解一切所知是实体所成。
此宗说一切事物是实体所成,也就是实体存在的,但并不一定是实体有。此宗主张一
切事物被实体所成所周遍,但不为实体有所周遍。因为他们主张胜义谛和“实体有的事物
”是同义词,而世俗谛和“假有的事物”是同义词,所以一切事物当然不会为实体有的事
物所周遍,因为实体有的事物和胜义谛是同义词。
毗婆沙宗对于基的主张主要说为二谛—胜义谛就是实体有的事物,世俗谛就是假有的
事物。
四宗均说“基”指二谛,“道”指方便和智慧,“果”就是三身。讲到“基”时就会
讲到二谛,解释二谛时,可知其粗细品的差别很大。
毗婆沙宗二谛的建立定义: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别的部分
时,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便会放弃,这种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以玻璃碗为例,若用铁锤敲碎,玻璃碗就碎了,本来我们有执取玻璃碗的心识便随之
破碎及消失,这种法就属于世俗谛。又如一块有经纬线的布,若一一拆卸的话,执取的心
若会随之消失,此法就属于世俗谛。又如铃,本来心中执此为铃,但若将铃本身、铃口和
铃舌等支分一一拆掉,执铃的心好像就不见了,所以铃就称为世俗谛。又如将我拆解,头
不叫格西、手不叫格西、身体、脚也不是格西,一一拆解后,那个叫格西的法和执格西的
心就不见了,所以格西就叫做世俗谛。在西藏有种由经纬线织成的毛毯,若将经纬线一条
条抽掉的话,那个执毛毯的心就会不见,所以毛毯就称为世俗谛的法。同样念珠也是,若
将一颗颗的珠子拆掉,执念珠的心就不见了。所以此宗才说当一法被破坏—如玻璃碗被敲
碎或铃的支分被一一拆卸,认取它的心若会消失,此法就是世俗谛。
相反的,事物不论如何被破坏或将支分一一分析,执取它的心识仍不会放弃消失,此
法就是胜义谛的法,比如无为法。
又例如微尘,现在可见的微尘都是粗分的,是由众多极微分的微尘所构成。当将粗品
微尘一一分析的话,分析到最后没有方分—没有方向可再分析—这种无方分极微尘,就属
于胜义谛的法。
佛教从毗婆沙宗到中观宗,四宗派的论著均主张所有的外色都由极微细的微尘所构成
,而毗婆沙宗给它的名称是无方分极微尘。这种已经没有更细的支分可被分解,纵使破坏
也不会放弃执取的心就是胜义谛,比此更细的微尘在佛教的论著中没有被提到。
若7 个无方分极微尘将之聚合的话就是1 个微尘;7 个微尘聚合就成为1 个铁微尘;
7 个铁微尘聚合就成为1 个水微尘;7 个水微尘聚合就成1 个兔毛尘;7 个兔毛尘聚合就
成1 个羊毛尘;7 个羊毛尘聚合就成1 个牛毛尘;7 个牛毛尘聚合后就是阳光中细细的光
尘(隙游尘);7 个光尘聚合就是虮尘;7 个瞒尘聚合就成为虱尘;7 个虱尘聚合就成为
青稞尘;7 个青稞尘就像我们手指一般。24 个指宽就是一肘;4 肘就是一弓;500弓就成
俱庐舍,8 个俱庐舍就是一由旬。若盖寺院需要远离城市一由旬以上。寺院的意思就是远
离都市尘嚣的一个宁静处。
有漏法是随烦恼而转之法,无漏法是不随烦恼而转之法。有漏法的“漏”就是指烦恼
,无漏法就是没有烦恼的意思。我们都是凡夫,都随烦恼而转,所以都属有漏法。此世的
身、命均由前世的烦恼及造业所感的。此世造的善与不善业,也都是随烦恼而造做的。
因我们都是凡夫,所以都是随烦恼而转的补特伽罗,因此所造的善也都是随烦恼而造
的善,无法不随烦恼造善。现在所造的一切善都是有漏法,根本无法以无漏来修善。所造
善业之后的果报,将会成熟使得我们将来得到一个好的人身。因为所造的善业属有漏法,
因此无法跳脱轮回。
若所造的善业能成为无漏法,果报成熟后就可成为解脱轮回及遍智的果报。有漏法的
定义是凡随烦恼而转的法,无漏法的定义是不随业、烦恼而转的法(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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