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再读楞伽经笔记(三十二)

楼主: sutranet (佛经馆)   2024-06-03 08:43:34
再读楞伽经笔记(三十二)
原文
……复次。大慧。有四种禅。何等为四。谓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真如禅。诸如来
禅。大慧。云何愚夫所行禅。谓声闻缘觉诸修行者。知人无我。见自他身骨锁相连。皆是
无常苦不净相。如是观察坚著不舍。渐次增胜至无想灭定。是名愚夫所行禅。云何观察义
禅。谓知自共相人无我已。亦离外道自他俱作。于法无我诸地相义。随顺观察。是名观察
义禅。云何攀缘真如禅。谓若分别无我、有二是虚妄念。若如实知。彼念不起。是名攀缘
真如禅。云何诸如来禅。谓入佛地住自证圣智三种乐。为诸众生作不思议事。是名诸如来
禅。
翻译
其次,大慧,禅定有四种,哪四种?就是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真如禅。诸如来禅
。什么是“愚夫所行禅”?就是声闻、缘觉的修行者,了知人无我,看见自己或别人身体
,骨骼之间互相连接,都是无常、苦、不净的,像这样观察,坚持不放弃,依次序逐渐向
上增进到达“无想灭定”,这就称为愚夫所行禅。什么是“观察义禅”?就是在了知各自
的、共同的相中都没有我存在之后,也远离外道“自己和别人都是造作而得”的论点;对
于法无我各境界的义理,随顺观察,这就称为观察义禅。什么是“攀缘真如禅”?就是不
论是认为“去分别无我或有二边,是一种虚妄”或者是认为“应该依照实相来了知一切事
物”,不会生起这些念头,这就称为“攀缘真如禅”。什么是“诸如来禅”?就是进入佛
的境界,安住在亲自证得神圣智慧的三种快乐中,为众生做不可思议的事,这就称为“诸
如来禅”,
原文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愚夫所行禅  观察义相禅
攀缘真如禅  如来清净禅
修行者在定  观见日月形
波头摩深险  虚空火及画
如是种种相  堕于外道法
亦堕于声闻  辟支佛境界
舍离此一切  住于无所缘
是则能随入  如如真实相
十方诸国土  所有无量佛
悉引光明手  而摩是人顶
翻译
那个时候,佛陀重新用偈颂说:“
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真如禅、诸如来禅。修行者在这些禅定中,看见太阳、月亮
的影像、非常危险的波头摩地狱、虚空中的火和图画,像这样的各种相,落入了外道的法
,也落入了声闻、辟支佛的境界;如果能舍弃、离开这一切境界,安住在无所缘的境界中
,就能够随顺进入真如的实相,宇宙十方的诸佛国土中所有无数的佛,都伸出放光的手,
来抚摩这个人的头顶。”
原文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诸佛如来所说涅槃。说何等法名为涅槃。佛告大
慧。一切识自性习气。及藏识、意、意识见习转已。我及诸佛陀说名涅槃。即是诸法性空
境界。复次。大慧。涅槃者。自证圣智所行境界。远离断常及以有无。云何非常。谓离自
相共相诸分别故。云何非断。谓去来现在一切圣者自证智所行故。
翻译
那个时候,大慧大菩萨又对佛陀说:“佛陀,诸佛所说的涅槃,是说怎样的法称为涅槃?
”佛陀告诉大慧:““一切识的自性的习气”以及“对如来藏识、意、意识等见解的习气
”转变之后,我和诸佛就称为涅槃,就是一切事物自性是空的境界。其次,大慧,“涅槃
”是亲自证得神圣智慧所到达的境界,远离了断、常以及有、无;为什么不是“常”?因
为离开了对各自的相、共同的相的各种分别;为什么不是“断”?因为那是过去、未来、
现在一切圣者亲自证得智慧所到达的境界。
原文
复次。大慧。大般涅槃不坏不死。若死者应更受生。若坏者应是有为。是故涅槃不坏不死
。诸修行者之所归趣。复次。大慧。无舍无得故。非断非常故。不一不异故。说名涅槃。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知自共相舍离愦閙。不生颠倒不起分别。彼于其中生涅槃想。....
..
翻译
其次,大慧,大般涅槃不会毁坏、不会死亡,如果会死亡的话,应该生命会再度生起,如
果会毁坏的话,涅槃应该是有为的事物,所以涅槃不会毁坏也不会死亡,是诸修行者所归
向的境界。其次,大慧,因为没有舍弃什么、没有得到什么,因为不是断灭(什么也没有)
、不是恒常(永恒不变),因为不是相同、不是不相同,所以称为涅槃。其次,大慧,声闻
缘觉了知各自的、共同的相;舍弃、远离混乱吵闹的境界,不生出颠倒的见解,不生起分
别,他们在这境界中产生“涅槃”的念头。
思考
.修习“人无我”的人,观无常、苦、无我、不净,可达“无想灭定”(灭尽定)及有余涅
槃,后段经文说:声闻、缘觉达到“不生颠倒、不起分别”的境界,认为自己“已经涅槃
”,但事实上尚未究竟,尚未证得“法无我”,而还有“分段生死”,所以证的不是“无
余涅槃”。楞伽经经文亦说:“诸修行者,入于三昧,以习力微,起而不觉知,但作是念
,我灭诸识,入于三昧。实不灭识,而入三昧,以彼不灭习气种故,但不取诸境,名为识
灭。”声闻缘觉误认为 “不取诸境”就是识灭,但不知道其实还有自己没有察觉、更微
细的识尚未灭;也难怪有些声闻会认为自己所证境界,与佛无异。对声闻来说,这最后一
里路并不容易,因为需要证得“法无我”才能远离“有、无”的分别。此时需要修习:在
“有”(一切事物是存在的)和“无”(一切事物都不存在)之间的“中道”,进一步证悟“
空性”,明白“一切唯心”,然后才能明白“法无我”,破除所有无明(前提是已证人无
我),达到人、法无我的无余涅槃境界。
延伸思考
.“法无我”的意思是说“一切事物的自性是空”还是说“因缘法没有主宰性”?又,金
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如何用“法无我”来解释?
预告
由于种种因缘,此“再读楞伽经笔记”系列,即将于下次(第三十三篇)告一段落,感谢诸
网友这段时间共襄胜举,若有其他机缘,未来再将此系列完成。
(待续)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杀手)   2024-06-03 16:56:00
1.两个都对,不同角度观而已。2.法无我的“法”跟金刚经这段的“法”意思有点不太一样。法无我的法指的是心现出来的一切相,这些相皆是虚妄相(空相),无自性、无他性。而金刚经的法指的是佛法,“法尚应舍”,是指声闻缘觉执著法,应舍法;“何况非法”是讲给菩萨听,因为菩萨知道法是虚妄相,会执著“非法相”(空相),这个空相也应该舍。综合以上,“法无我”是佛陀在描述“法的本质”;“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则是佛陀在告诉二乘人、菩萨们“应该怎么做”才对。简单讲,前者是理论基础,后者是实务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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