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识~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9-07-06 13:57:10
: 推 cool810: 识蕴有分眼识、耳识、鼻识…第六意识(唯识宗多分第七识、 07/05 13:11
: → cool810: 第八识),识是心王,不论是眼识心王、耳识心王、鼻识心王 07/05 13:12
补充自己的推文:
关于心法(心、心所)的分类,《大乘百法明门论》:“第一心法(心法中的心王),略有
八种: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
八、阿赖耶识。第二心所有(心法中的心所),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
,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根本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
摘自:《心类学显要》心法的定义 仓忠仁波切 教授
阐释心类学,分三 ~定义、分类、分类的个别意义
此处,关于《心类学》的解释分为三个部分,亦即解释:(一)定义、(二)分类,
及(三)分类的个别意义。
《心类学》中阐释的方式,分为三个部分:(1)解释定义、(2)解释分类、(3)
解释分类中各自的意义。
我们学习及了解的次第也是如此,先了解定义的部分,其后了解分类的部分,其后了
解分类中各自的内涵。
此中,定义的部分特别重要,必须先了解其定义的内涵,由此切入才能正确了解具足
此一定义的心类;之后才能了解其分类,以及分类中各个的内涵。
一、定义
“明了”就是觉知的定义。“清楚而且明了”就是认知的定义。觉知、明了、认知三
者是同义词。
如前说,首先必须了解彼法的定义内涵,其后,将彼法的定义运用于某一有法上观察
,也就是说,观察其是否具足彼法的定义之内涵,如此就能正确了解彼法。相反的,如果
只是从彼法名称上词句去了解,那么就不容易获得正确的理解。
例如,何谓认知?从其定义“清楚且明了”的内涵而去了解,就能正确理解“认知”
此一法,若不是如此,那么就无能正确获得理解,只能表示“认知就是认知啊!认知就是
心类啊!”其实没有真正了解。
即使一般世间的行事也是类似如此,首先必须了解这一件事情是什么,其后才能再观
察执行的方式、是否有障碍、利益与损害的差别。
“觉知”的定义:明了。
此中“明暸”,意谓“照取且执持对境之力”。
所有的心类都是觉知,无论“颠倒知”或“非颠倒知”,凡是觉知必定具足照取且执
持对境之力,唯有心类具有这种作用。
举出事例,趋入兔角之分别知是觉知,因为彼照取且执持兔角,但是,彼是颠倒知。
又如,通达瓶之眼知是觉知,因为彼照取且执持瓶子。此中,眼知是觉知,因为彼具
足照取且执持色之力;但是,眼根则是细色(细分色法),彼虽是具有照取色之力的细色
,然而并无执持色之力,如果眼根没有照色之力,眼知不可能通达色法。
“认知”的定义:清楚而且明了。
所有的心类都是认知,凡是认知必定是清楚且明暸。
彼定义中所说的“清楚”,意谓认知本身就是清楚的体性,也就是说,认知就是具有
清晰照境之力。
这是以认知本身来说,并非从是否正确通达所缘境的角度,所以,无论彼认知是否错
乱、是否颠倒,认知本身的体性就是光明且清楚。以譬喻来说,如镜子一般,镜子本身就
是清楚,因为镜子本身就是具有清楚照取对境之力。
又,此中“明暸”的意义如前已说。所以,总的来说,清楚、明暸的意义是一致,但
以作用的差别而有不同的安名。
比如,我们观察一个对境的时候,无论对境方面是不是存在的、存在的情形是如何,
对境方面会呈现于认知中,这是因为认知本身就是“清楚”;又,认知会照取且执持这个
对境,这是因为认知本身就是“明暸”。
如是,“认知”是如何的一种法?具足“清楚且照取执持对境之力”的法,就是认知
。由此可知,除了心类的法以外,并不能将瓶、柱等其他的法安立为认知,因为,彼等皆
没有“清楚且照取执持对境之力”。
举出事例,趋入兔角之分别知是认知,因为彼是清楚且明暸,虽然实际上没有兔角,
但是,因为认知的体性就是清楚且明暸,所以,彼颠倒知清楚显现且执持兔角。
觉知、明了、认知三者是同义。
觉知、明了、认知,彼三皆是心类,故是同义。因此,是“觉知”周遍是“明了”也
周遍是“认知”。换言之,也可说为,觉知一定是明了,也一定是认知。有些论典中是以
“认知”之名称,有些则是以“觉知”或“明暸”,彼等虽是从不同的角度而安名,但是
同义。
例如,中观宗应成派所主张的空性所破是自性有、自相有、胜义有、谛实成立等,以
自宗而言,彼等皆是同义(注:这是以应成派而言。若是自续派、唯识宗,则自性有、自
相有、胜义有、谛实成立等不同义),但因为观待所化机的缘故,以不同角度而安名以作
解释,例如,对某一类所化机而言,以自相有的角度诠说比较容易获得理解。如同此般,
经论中有说各种同义却不同名的法类,皆是利益众生的方便。
再者,所有的心类皆是认知、觉知、明了,心类包括心(或称为心王)及心所,并非
只有心王而已。也就是说,心类不一定就是心,也不一定就是心所,如本论后文中说,分
别知、无分别知都是觉知,既然是觉知,必定包括心(心王)及心所。
例如,“眼知”是觉知,彼包含心王和相应心所;“眼识”则只是心王,不包含心所
的部分。又如,“分别心”是心王;“分别知”包含心王和心所。“分别”包括心王和心
所;“分别识”是心王。
但是,中文上,心类、认知的部分都会加上“心”字,这不一定合理,如中文上称为
“菩提心”,这并没有错误,因为菩提心是心王;但是,慈、悲各自皆是心所,并不适合
将其称为慈心、悲心,因为彼二并不是心王。
又如,中文上都是称为分别心、出离心等等,并不区分是否包含心王、心所,但是认
知包含心王、心所,故应当善加区分。
透由学习这个课程,我们就应该逐渐正确了解何谓认知、觉知、心、心所等等的内涵
。能够真正了解所谓的“觉知”,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科学家最多只能解释为脑细胞
、脑神经作用的结果,并没有真正了解心类的内涵。如果能真正了解“觉知”自法的话,
那么就能真正了解前世、现世、来世,因为,我们的第六意识是以光明清楚之体性的续流
,从前世延续到现世乃至来世。对于“觉知”这个法若是不了解,虽然从其他的方式也能
解释前世、现世、来世,但是并不容易真的了解。
有说:眼根能照取色,但是没有明了的作用,所以,明暸、认知、觉知都是分别知?
又,很难理解:眼知是明暸,却是没有分别?
眼根是色,眼知是心类。眼根仅有照取对境之力,无堪能执持对境,但是,眼根能照
取对境,所以眼知能通达对境,这是一个角度。
再者,认知的定义中所说“清楚”,这是从认知本身而言,意谓认知本身是清楚的体
性,因为彼清楚自己的对境,又,彼定义中所说“明了”,则是从“照取且执持对境之力
”的角度而安立,并非意谓认知一定是分别知,例如,眼知是明暸,但不是分别知。再者
,也不是从显现境、所取境、趋入境的角度去理解彼定义中所谓的“清楚”和“明暸”。
二、分类
有三种分类,即:(1)分为七项的心类学(2)分为三项的心类学,及(3)分为二
项的心类学。
有(分为七项的心类学),是因为有如下七项:(1)现前(2)比度(3)再决知(4
)伺察意(5)显而未定(6)犹豫(七)颠倒知。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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