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ibolu请再进来 CassSunstein请进~

楼主: yaqqq (^^)   2018-11-11 22:12:07
被检举人:bibolu
所犯板规:红区四
文章代码:#1RvtNp_N (Buddha)
违规证据:
嘘 bibolu: 北七 ? 11/11 11:33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2 12:12:00
为何把自己发的那篇删掉呢?后续会引发什么效应我不是早告诉你了吗?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2 14:38:00
就板主自己发文引战钓鱼啊 然后还真的有鱼傻傻上钩 一个当机 一个多逃 www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2 15:07:00
yaqqq,yogi说的是真的吗?老实说,你有没有用手段与权利来铲除异己?还有bibo出现的时间点也很可疑。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2 16:18:00
板主自删那篇,不知道有没有人有留备份吼。那篇里面的措辞如果是CS写的只怕早就被水桶了。结果那篇钓出C大鱼,板主也就对大鱼开铡,鱼饵自删,板主的身分这样做真的很失格调啦。要战就光明正大一点堂堂正正交锋,不要搞这种手段。另外,关于板主的治板风格与处理事务的批判本来就属于版务讨论。这样也有犯版规吗?这标准会不会太扯?这样跟韩导喊禁止政治诉求游行有什么两样?
作者: FarkU (Bipolar Disorder)   2018-11-12 16:58:00
人家亲近善士维护正法你敢嘴?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2 17:08:00
好像可以找小组长把文章备份出来?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11-12 18:09:00
文章即使删除,在一定期间内都可调阅,板主以上的有权限可以看到删除文章,以及每一次修改纪录,就算你改上百次,然后删除,每一次修改都还能调阅,纪录会保持很长一段时间。如果真的有异议,个人建议应该跟小组长反应,也不需要暗讽的去指责谁如何,yaqqq立场与其他人不同,交由小组长判断比较公正客观,对两边来说都比较公平。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2 18:14:00
末学来佛法板时日不长,许多事情并不了解,不过关于CassSunstein大德所为之事,是否适用于板规四,是有所些疑惑。像是“事情做一半后续根本没有做完”这样确实是食言,那么,姑且以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依小组长“固有职权”“暂开”一个“各宗教人士畅所欲言版”。这件事是否会费时久到一个月仍未完成,应该并不是不能质疑。再者,假使真的要费时如此久,那么有对外说明情况吗?如果没有,那么是属正常情形吗?简言之,末学认为,在判决时应该要给予明确的理由及解释。为何被判?做了什么事情?那件事情如何符合到某条板规?另外是,yaqqq大德板主请CassSunstein大德自行询问小组长,末学对此感到不解:似乎是说,CassSunstein大德的言论是否真的不合理的攻击到小组长,yaqqq大德板主也并不是完全确定这件事。但是对于CassSunstein大德的判决已经先于这件事而执行了。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3 00:10:00
若小组长没意见的话可以解除水桶。<=我觉得应该先询问小组长意见再做判决较为恰当,先斩后奏,万一小组长觉得应该解除水桶怎么办?
作者: yogi (Yogi)   2018-11-13 08:13:00
又来这套不 不理吗?球员兼裁判,钓完鱼再来个没人检举就不告不理。球员兼裁判,板规制订也是你、裁决也是你,钓鱼完再自删说个没人检举就当没事,是以为板众眼镜都瞎了吗?然后自为之判决还要组长来帮你收拾善后又是哪招?根本算准组长裁决旷日费时要让CS吞下这几天水桶。随便啦 一个人的行为定义了一个人的格调,一个人掌握权力的时候又特别能像照妖镜一样照出本来的面目。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13:18:00
我没双重标准,你也没有看过我曾为Cass站过台吧,我单纯就我对你个人的言行做观察判断,理由在之前的推文都说过了,我认为你不适任佛法版的版主。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3 13:24:00
谢谢yaqqq大德板主的回复,但末学仍感疑惑:假使真如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以小组长“固有职权”来“暂开”],那么这件事大概需要多久时间可以完成?如果将近一个月仍未开板,是在处理什么部分呢?yaqqq大德板主认为:CassSunstein大德应该先去信询问小组长,以免除事端。但是反过来看,假使小组长未适当地执行工作以致未兑现承诺,小组长不做表示,其他人又如何知道真实情况?换句话说,如果小组长有就[“固有职权”来“暂开”,但随着时间逝去仍未开成]做一个进度上的报告,那么一样能免除事端。今天的情况是,小组长作业情形不明,CassSunstein大德未去信询问,那么“食言”的这份嫌疑,应该就不是由CassSunstein大德单方面来承受。如果厘清“是/不是食言”的责任不完全在CassSunstein大德这边,那么“食言”ㄧ词,自然应该在版务讨论容许的范围以内。纵使CassSunstein大德发言有惹人不快之处,亦不能将之连结到“未尽厘清之责任”而对CassSunstein大德做出判罚。以上是末学的一些浅见,供予yaqqq大德板主。谢谢。
楼主: yaqqq (^^)   2018-11-13 14:24:00
这个部分要请关心的人去询问。我之前问轮替板主,就花了快2个月。结果还被人说成是眷恋权利,唉!至于判决,指控别人应该要拿出证据才对,这是基本道理。而不是叫别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调查。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15:49:00
假使没有发生Cass被桶的事件,你的言行依然有问题,还有你为何删自己文章呢?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3 17:45: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末学的意思并非只是“叫别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调查。”希望您能明察。
楼主: yaqqq (^^)   2018-11-13 19:57:00
如果不是这个语意了~那应该就是说:不该为未确定之事判决,因为小组长可能真的食言,是这样吗?那就更有趣了!“未确定”之事,就先“确定”的说别人食言。那举证责任在谁呢?妈妈嘴的案件可以去看看喔!没有证据,只靠怀疑就说别人是杀人犯!当然他可能是杀人犯,但没有证据下就说YES,是网络常有的风气!要破除这个风气,必然会受到网友的攻击,这是我早就有的觉悟!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3 20:23:00
所以yaqqq板主确定CassSunstein没有证据所以信口开河?没有“食言”的证据。
楼主: yaqqq (^^)   2018-11-13 20:51:00
而在调查完确定是否有其事实,在判决当然是最好的制度,但可惜的是PTT没有调查的能力,只能以无罪推定为前题。所以我才叫他去询问小组长,若小组长“真的食言”那就解除!如果小组长“没有食言”,但不介意他的说法,就可依假释条款”解除。这调查的责任只能落在“指控他人”的板友身上,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因为PTT不是社会,没那么良好的司法制度。所以又回到老话题,“轮替板主”是个好制度,每个人的风格都会不同。#1QkFvXYa #1QkG2Ktb (Buddha),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下次征选会落在12月底,到时也会再补充我的想法。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3 22:07:00
不理会吗?你的立场问题与言行已经影响到讨论自由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恢复为版众的身份,但不想卸任谁也无法勉强你,另外,你何故要自删文章呢?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3 23:23: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未确定”之事,就先“确定”的说别人食言。那举证责任在谁呢?]与此有关的部分,末学在前面的意见已有表达过了,请大德明察。另外,“调查的责任”的归予可以是没有对象。意思是,在没有任何人适合担负“调查的责任”的情形下,这份责任并不归予任何人。而如果CassSunstein大德在本板上不具有额外的权限能够做调查,那么将“调查的责任”归予CassSunstein大德应该不太合适。(CassSunstein大德有纠举和批评的权限,以及相关的容错空间。不应将纠举的权限和调查的权限混为一谈)不过,末学是同意管理方式是受风格所影响。虽然其他位大德可以批评yaqqq大德的管理方式,但要求yaqqq大德的风格必须被强加修正,而且是在没有更适任板主的大德自愿出面的情形之下。在如此的境况,yaqqq大德等于是做了事又被要求太过。末学是认为有些批评是无助于事又对yaqqq大德有失公平。以上一些浅见,供予yaqqq大德板主。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00:57:00
我觉得应维护被告辩护的权利,之后再做判决,较符合公正另外,调查责任落在谁身上,并无立法规定。恐难服人。再者,调查,就是询问小组长吧?看起来并无难度啊~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4 10:00:00
yaqqq大德板主您好:(在末学维持理智的情形之下)假设末学曾经做出承诺板上大德们,以个人的能力范围内尽速推动板聚。那么在一个月以后,末学仍未实现板聚,如果出现了一~三的情形,基本上末学都会概括承受,并提出澄清(事情目前是如何)或者忏悔(向各位大德们抱歉),或者两者皆是。如果有涉及不当的批评,如果是明显的,末学会选择放置不做回应(多数人看得出来),如果是不明显的,末学也会选择放置不做回应(多数人看不出来),因为这两者回应起来不具什么成效,所以通常止于给予相劝或道歉。末学比较会回应的是:似是而非、资讯不符合事实等等,这些主轴放在厘清事实或厘清概念的类型。毕竟每一个人的认知、观念、表达、态度等等,多少会有差别,末学不认为自己有担负著修正这些的责任,也不会对每一位大德的这些差别抱持着尊重,但会试着尽量包容。(观、慈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缘在。不过,上面谈得都是末学个人。如果是涉及到公领域,末学认为理想的标准应该是只会再往上调。比方说,对于明显的不当批评,必须做出澄清与回应,对于不明显的不当批评要问明白,再做回应。尽量不留模糊和争议的空间。大概是这个样子。以上是末学回复给yaqqq大德板主的回应。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4 11:21:00
关于我问你的问题是否触碰到你内心的恐惧了?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19:59:00
基本上,水桶就是调查终结的意思吧?还是我会错意了?(只有一行,实在无法回文,不修文可以跟我们一起推文)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2:18:00
照着顺序来说:在本板时,po文与板友讨论,就事论事。不要针对人,基本上就不会有事。要针对人时,“当下的文章”就该要有证据。因此若证据不够有力,而被水桶后,你有二条路。1提出更强而有力的证据,有理的话我会解除水桶。2假释条款可以运用。现在的争论出现在1。为什么不给予调查期间?因为我认为可行度低,板规难以建立。当然可能是我能力不足,所以欢迎板友帮忙提供。但我认为只要不要针对人就好了,佛法讨论有需要一直在针对人吗?而常被我水桶的一些板友就是一直犯这毛病,所以认为我针对他。并举起“干涉自由”的大旗来反对,殊不知: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28:00
但是板主方,也没有“尚未食言”的确切证据不是吗?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2:29:00
你可以多观察一下被我水桶的板友文章,是否符合我的观察。当然我的观察有可能是错误的也说不定。你懂“无罪推定”吗?如果不懂,可能会有鸡同鸭讲的现象。该讲的都讲了,反正就是请他或声援他的去问小组长就好了。简单的动作不去做,我也搞不懂!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35:00
我觉得双方都有理,虽然一方言语较激烈,没开板也是事实我是觉得听起来较像抱怨?!道个歉就可以了。其所陈述既为事实,并不构成人身攻击或其他红灯条件,现有板规较简单,私以为以黄灯区(针对性言论)警告,并请该板友因其言语激烈,忏悔就可以了。板主觉得如何?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2:41:00
你说的就是我说的第2条路:假释条款。至于是否符合红区,就又回到老问题:每个人认定不同。所以我才要推“轮替板主”的方式。换我请教一下,上面询问hawls的一二三区,你觉得哪个该水桶呢?(希望能回答一下,让我再多一个参考,感谢!)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45:00
如果我是板主,没有确切证据我是不会水桶的。现在是看板还没开,有人来板上抱怨,其所说的是事实,所以我不会水桶他,但我会做两件事:一、请对方和平讨论。二、这是组务板事务,非本板,请他去组务板跟小组长说明以上。补充一下,我只针对开板一事说出我的看法,至于你们过去的恩恩怨怨,我是不清楚的。但我觉得私人恩怨不宜在公开看板吵架。私人恩怨私底下水球写信吵吧~不必闹到板上。如果关系到公众板务,当放下私人恩怨成见,理性和平讨论以上。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2:53:00
所以就算说小组长是骗子,你都不会水桶是吗?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54:00
这是组务板的事呀~应该去组务板讨论才是。结果如何(例如水桶)由小组长定夺。你是说小组长真的食言吗?没办法只好再往上上诉了…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2:56:00
不太懂,可以说清楚一点吗?感谢~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2:57:00
说到开板这件事,私以为还是团结起来好好讨论,比较容易有好结果…哪里不懂?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3:01:00
我的意思是:有板友在板上说到现在还没开板,小组长根本就是骗子。这样也不水桶,只是删文而已吗?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02:00
小组长不一定是骗子,但“没开板”是事实。有的人觉得开板酝酿一整年没关系,有的人觉得拖一个月就是怠职。有耐心等的的不能说那急性子恶言重伤啊~问题在于小组长又没有说期限,所以才有纷争。我们这里最大就板主,没人有权力给个期限判定谁对谁错,只有小组长可以平息此事,因为只有他职权可以做到。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3:06:00
所以会水桶吗?我只是要参考而已,不便明说可以寄信给我。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06:00
而且这件事,也确实是组务板的事情,移去那里讨论也合理不会水桶,由小组长决定。以上。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3:09:00
了解,感谢~~我会做为下次判决的参考。(会有下次吗?不看小看某板友的执念,哈!)那我可以再多请教一下吗?假设1个月后,板友质疑hawls板聚没有开,那一二三区,哪些你会水桶呢?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22:00
那是他私人事情,应该出来说明的是他。板主默许板友纠团,这方面真的需要注意,以上。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4 23:43:00
末学感觉这边有些对话有点奇妙。首先,举hawls板聚和本次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4 23:43:00
在这件事发生前我就希望你可以放弃版主的职务不是没原因,一再一再的告诫你不要带领或让其中一方变激进,你的回答总是让我觉得你会更理性一点,所以我就不再追,结果是不是变这样,有些东西明明很适合在佛教板讨论,硬要套到佛法板,老实说真有必要再开板吗?那何必区隔现行的两个板?再开一个板的话,这里要变什么?跟佛教板合并吗?问题就出在你身上,多久以前就告诉你,管不住自己的情绪,无法中立就干脆当板众就好,这样讲还不够清楚吗?一直辩解自己没权利欲,要做就做漂亮点,大家看在眼里还硬要辩,问你为何要删自己的文也不说,只想解释Cass的事,就事论事,不管他是谁,跟你有何过节,你的立场言行归你的立场言行,什么叫下一次?你要不要恢复版众身份来参与?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3:49:00
只是假设,若有冒犯十分抱歉!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4 23:53:00
(PS:“板主任命”是组务板事务。)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4 23:54:00
回复yaqqq大德:没有冒犯,请您不用在意。使之见得清楚即可。
楼主: yaqqq (^^)   2018-11-14 23:58:00
我知道hawls是随缘!所以假设有板友误会,发生这种事,那一二三区哪个会水桶?还是就请hawls解释清楚就没事了?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5 00:13:00
你是版主不代表你有言论免责权,今天换成他是板主,你同样也会进桶。你不会让自己进桶,而你有权让他人进桶,不代表你的言论就没问题,你若一贯的理性,相信大家都会站在你这边,而你自删文的用意迟迟不说是怕立场被动摇吗?不要一句阴谋论欲加之罪带过,本想说你今后若中立理性点的话,都是学佛的就慈悲心看待,这不止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喔,结果你这几天还是这样,所以我现在只能说,换人做可不可以,你还有一个佛教版阿执著什么呢?
楼主: yaqqq (^^)   2018-11-15 07:39:00
所以VElysian大大,假设有人因为这样指称hawls大大是骗子,你也不会水桶,只是请hawls大大解释清楚。我这样理解有问题吗?(~~在此十分感谢hawls大德宽容大量,愿意让我举例~~)
作者: hawls (以和为贵)   2018-11-15 08:33:00
回复yaqqq大德:您别客气,请尽管使用。唯建议尽量举比较适当的例子。
作者: VElysian (くるみ)   2018-11-15 10:02:00
你对 hawls 的假设我暂时是那样处理。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5 10:36:00
不要逃避,为什么你要自删文,讲!如今你还死命要维护自己的立场是吗?不敢回应我是心虚吗?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8-11-15 12:32:00
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11-15 12:39:00
跟随着批评,很妥当?要不要先照镜子看一下自己现在身份,俗家?出家?
楼主: yaqqq (^^)   2018-11-16 10:41:00
#1RxO84vC (HumService)不知道rabbit1974会不会说:evilcherry出现的时机点很可疑?看来板务问题告一段落,有问题可在发文。====再来是私人的问题====rabbit1974在我回答你的问题之前,请你先回答我之前请教的事情,你对于“第二位板主”的错误资讯,被Cass拿去佐证,你的感觉是什么?我是真心想了解你当下的想法,请放下你的情绪来沟通。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6 11:17:00
你没救了你,还有一丁点羞耻心的话就下台吧,本还冀望你可以觉察自己的习气,毕竟我都毫不留情的指出来了,如果你要搞到恶名昭彰的话我也阻止不了你,这些小动作真的很难看。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1-16 14:13:00
yaqqq你少在这边来这套,板友没有跟进小组长承诺是板友问题,你身为板主,整件事有一半因你而起,你也有责任向板友显示你紧张这件事的。
楼主: yaqqq (^^)   2018-11-16 16:35:00
唉!看来是得不到答案了。而我也可以借此回答你,就是因为这样没有良性的沟通,我才会删文。一些偏激派的“维护自由”,只是维护自己攻击他人的自由,真的很可惜!如果没有良性的沟通,那就这样吧!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8-11-16 17:44:00
你的问题我在你删文的那一篇就说过了,而我的文字没有著作权,所以你到底在坚持什么?现在反控激进吗?什么叫因为没有良性沟通?你本身就讲出一堆挑起争端的言论了还在求良性沟通,你的酸言酸语可以被桶几次了你有没有自觉,不要跟我讲Cass的事,我没维护过他,我甚至当他面批评过他,我针对的就只是你一直以来的立场跟言行问题,而你一再的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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