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atalfeel2请进~

楼主: yaqqq (^^)   2016-08-08 08:06:07
被检举人:fatalfeel2
所犯板规:如下所列
文章代码:已收入精华区红灯区
违规证据:
一、前提
1.之前公告(#1NHKdqec)已知:feelthat和fatalfeel2为分身帐号。
2.feelthat仍在水桶期间 ( #1NIlsMRr )
3.feelthat和fatalfeel2 今年累积违规四次以上。
适用板规:
十、分身帐号处理方法:主帐号与分身帐号视为同一使用者处理,并加重刑罚。
二、违规证据:
1.stockeye 在他版 及 buddhism 版有着偏离佛戒许多的行为
明显违反板规 四、人身攻击 ,攻击stockeye,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处理。
判决:水桶60天。
2.stockeye 与 几位常态攻击性的版友 皆是法鼓山的法友
明显违反板规 四、人身攻击 ,攻击法鼓山法友,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处理。
判决:水桶60天。
3.回复公告文
明显违反板规 5.2.不可回复公告文,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处理。
判决:水桶60天。
总判决:feelthat和fatalfeel2均水桶180天。
~都用明显就能懂的红灯了,不要踩线了,让板主身分的本人出现愈少愈好,谢谢~
楼主: yaqqq (^^)   2016-08-08 08:25:00
本来还有一个违反板规十三,但想想算了,望大大水桶出来后勿在犯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6-08-10 09:45:00
该怎么办就该怎么办 不要开这种想想算了的先例不然以后你会被烦死慈悲跟乡愿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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