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4-03-04 00:18:01部份以往板面相关判例:
由于时间过久,许多信件皆未保留,尽量找出部份以往板面相关判例。
因此些案件当事人与本案无直接相关,为了当事者的隐私权,
我遮蔽当时来信板友相关资料后贴出。
若群组长认为有需要,可再提供给您完整信件备份。
作者 ACCR (我也想要找个人嫁了>\\\<)
标题 Re: 版主您好 请注意catch版的XXXXX篇
时间 Mon Aug 25 18:14:44 2008
───────────────────────────────────────
你好^^
我已写信及推文提醒j板友留意。
非常感谢你的提醒。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