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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4-02-28 18:36:41
※ [本文转录自 ACCR 信箱]
作者: ACCR (优家包子~*)
标题: Re: [问题] 不水桶的警告公告?我陷入盲点了吗?
时间: Wed Feb 19 20:09:05 2014
小组长晚安:
又是我~~囧
群组长的意思应该是要我先请问小组长,这个案子是不是能补充证据再到组务板张贴呢?
如果不行,应该就是要到群组板张贴了?
请问怎样是对小组长比较方便呢?那种做法是比较洽当的?
(我不知道有没有误会群组长的意思?)
麻烦您再跟我说。
谢谢。:)
※ 引述《jobli (卸责中■■■□□进度60%)》之铭言:
: 我没有麻烦,她的文我也有看。
: 攻击的我也有看
: 我觉得,我有点感想。
: 那些整天负能量爆表找版友寻求安慰的人,
: 给她关心和倾听根本哄不好。
: 穷,妳跟她说只要努力就有希望;
: 丑,你跟她说搞不好会有小开瞎了眼。
: 但根本没用,她会拿妳说的倒轻松,妳又不是我来回应。
: 其实这种人要的不是励志,她要的是妳比她还惨的故事。
: ※ 引述《ACCR (优家包子~*)》之铭言:
: : 小组长好:
: : 她给的申诉内容很多都是已经删除的,
: : 所以也只有我去资源回收桶再找来看了....
: : 我会再修改板规的,我个人处理不好之处也会再修正。
: : 真的很抱歉给小组长带来麻烦~~<(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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