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4-02-28 18:37:09
※ [本文转录自 ACCR 信箱]
作者: jobli (卸责中■■■□□进度60%)
标题: Re: [问题] 不水桶的警告公告?我陷入盲点了吗?
时间: Wed Feb 19 22:46:09 2014
※ 引述《ACCR (优家包子~*)》之铭言:
: 小组长晚安:
: 又是我~~囧
: 群组长的意思应该是要我先请问小组长,这个案子是不是能补充证据再到组务板张贴呢?
: 如果不行,应该就是要到群组板张贴了?
: 请问怎样是对小组长比较方便呢?那种做法是比较洽当的?
: (我不知道有没有误会群组长的意思?)
: 麻烦您再跟我说。
: 谢谢。:)
: ※ 引述《jobli (卸责中■■■□□进度60%)》之铭言:
: : 我没有麻烦,她的文我也有看。
: : 攻击的我也有看
: : 我觉得,我有点感想。
: : 那些整天负能量爆表找版友寻求安慰的人,
: : 给她关心和倾听根本哄不好。
: : 穷,妳跟她说只要努力就有希望;
: : 丑,你跟她说搞不好会有小开瞎了眼。
: : 但根本没用,她会拿妳说的倒轻松,妳又不是我来回应。
: : 其实这种人要的不是励志,她要的是妳比她还惨的故事。
妳可以参考bg版那个案例
就是补充说明,但按判决执行,在小组版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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