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1, 问题在你跟版众们讨论的过程就已经陷入失序状态了.
: 基本上我和另一位版主那几天都还是有管版务,而且还修订了版规
: 要说失序那你是要如何定义的?
: 怠职你又是如何定义的?
修订版规是一回事,但有没有执行呢?没看到你们执行.
修订版规是否能顺利解决版上的纷争呢?也没看到解决.
发生争端都不去解决,跟版友们打无限循环玩了一年以上也没有什么进展,
倒是接到警告后就忙着先找群组长上诉,强辩你们都没有在怠工,
那我真不知道至少就这次的争执经过来看,你们有在勤劳什么了?
: : 2, 并版申请不是只经我审核就可过关的,而是按照程序,当我转呈给前群组长之后,
: 程序上你也有否决的权利
1, 要完全消除一个旧版,就程序上来说其实是群组长的决定.
2, 即然你提出了并版的申请,那就是属于各版自治,我在原则上自然不能否决.
: : 再由前群组长发还给你,要你跟版友们进行协商,你的协商经过就造成了版面失序.
: : 也因为失序,所以才有要求你进行投票表决的声音,而你要等到我发出警告之后
: : 才办理.
: 是阿,你就以程序不齐要求我们补正嘛?
: 但你无权对我们进行惩处
我要求你们补正,而且这次是加上"限期"的.
一般人如果收到信用卡的缴款通知之类都会被要求必须限期缴款,
超过期限的就要接受惩处,所以我自然是有权对你们进行惩处,
这是"常识".
: : 倘若你不肯办理投票,副版主是你副署过来要专门处理史记版并入事项的,
: 因为我不急阿,因为群组长也没给时间,也没说要在何时把这件事情处理完
: 而且你也只说我在哪天前要办完,但没说明要给警告还是什么
: 这等于没愈示吧,你隔天给的警告是没有效力的。
群组长虽然没给时间,但这并不表示我就可以不给时间.
即然我都已经给时间了,如果时间到了却完全没有惩处,以后给时间能有什么意义吗?
这也是常识.
以下其他部分就不再作解释,因为都跟上面是一样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