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对MRZ两处分不服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1-15 00:54:30
对于本申诉案:
1. 由于 MRZ 小组长于 #1KcWlnOU (HisService) 中说明本次的处分,
乃是适用组务板置底群组规内容第九条之4:
4.列为本站或本组不受欢迎使用者不得担任本组内看板板主。
板主有不当言行、怠工或经检举后认定为不适任者,
小组长有权限期改善或予以停权一至三个月处置,
情节重大者,小组长可予以免职。
处分时必须公告并附上相关申诉及证据。
但其中并无提及“警告”相关之处分。因此请 MRZ 小组长解释,
目前给予 eunacat 板主的“警告”与上述法条所提及的各项处分之关联,
以了解此“警告”是否为群组规所约束的处置方式之一。
2. 由于 MRZ 小组长于引用上述法条时,特别强调“怠工”,
我暂时认定此为处分之主要理由。故请 eunacat 板主说明,
自上任历史板板主至被处分止,对三板合并及其它板务的处理状况,
以了解是否有怠工的状况。
谢谢两位的说明。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5-01-15 04:25:00
这件事处理完我就按照投票结果申请并版小组长给我的警告也顺并一并处理,麻烦了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1-15 21:09:00
请另文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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