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对MRZ两处分不服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5-01-09 02:30:56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引述《eunacat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之铭言:
: : 声明:
: : (下略)
: 1, 您跟kuopohung被记警告的原因是自从kuopohung提议"三版合并"
: 并先附署您当副版主之后,至少对历史版的经营管理上面,几乎没看到
: 你们两个有更多的动作.更不用说当"三版合并"案重新提出之后,
: 在讨论的时限之内,也没在历史版上看到您有任何公开的表示,
: 所以自然会裁定你们二人都是"怠工",因此各提出一次警告.
: 2, 原先的合并过程中并没有获得实质的进展,一来前群组长没有下达明确的指示,
: 二来kuopohung也没有持续争取行动,三来看不出历史版上已经获得共识,
: 四来您自己也没有进一步的请示,自然我也无从判断您被副署为副版主以后
: 又要准备做什么?所以就先看看您在历史版上当副版主的表现会是如何?
: 而您的表现则要看kuopohung对您的评论,或看他对这方面的工作状况.
: 3, 如果你们都真得很忙而难以安排出时间,至少应该有明确的请假动作.
: 4, 贵版的投票结果已经出炉,已经确定史记版会并入历史版,但这也必须
: 先等kuopohung根据投票结果来提出申请.
: 以上请群组长裁决.
警告是行政惩处
你无权对我们行政惩处
并版是我申请的,你只能审核
只有两种结果审核通过或是审核不通过
就以此案来说,形式要件已经成立,实质要件还不足
你若要看实质要件,或者你可以要求我进行补正
并且更进一步要求我在一定时间内补正,要不然以程序不完备予以驳回
但你也没驳回,也就是说此案件最多也只能审核不通过而已,并没有行政惩处的空间
若要行政惩处就只能有一点,就是以版上失序,版主没好好的管版
但这点基本上也不能成立,至少你在本版前几篇否决了这点
若要以你现在的理由提出行政惩处,那假设我撤掉并版申请,那你的警告要记在哪?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驸马)   2015-01-11 00:27:00
开票三天了 板主打算拖延到何时才要提出并板申请?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5-01-11 00:39:00
群组长把这件事解决我再提出申请之前没有在第一时间申诉是为了不想影响选举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驸马)   2015-01-11 23:00:00
不要只在这边推文 应该在板上说明一下现况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